内 容 摘 要
《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之后的一篇反封建主义的作品。如果说《狂人日记》是对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彻底否定,那么,《孔乙己》则是从封建教育制度受害者的角度来批判封建制度和孔孟之道的。鲁迅选取了社会的一角——鲁镇的咸亨酒店,艺术地再现了二十多年前旧知识分子的生活。他塑造孔乙己这一封建社会下层知识分子形象,就在于启发读者对照孔乙己的生活道路和当时的教育现状,思考当时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时刻不忘显示自己读书人的身份,看不起劳动者。他的行为语言都是封建旧知识分子的典型表现,与他周围的环境形成了不协调。孔乙己一次次受到嘲笑,在别人的嘲笑中孤独地生存,而又不觉悟,最终在肉体的毒打和心灵虐杀中孤独地死去了。然而他并未醒,还不如临杀头之前想喊救命的阿Q
浅析鲁迅笔下的人物——孔乙己
《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之后的一篇反封建主义的作品。如果说《狂人日记》是对整个
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彻底否定,那么,《孔乙己》则是从封建教育制度受害者的角度来批判封建制度和孔孟之道的。鲁迅选取了社会的一角——鲁镇的咸亨酒店,艺术地再现了二十多年前社会上的这种贫苦知识分子的生活。他塑造孔乙己这一封建社会下层知识分子形象,就在于启发读者对照孔乙己的生活道路和当时的教育现状,思考当时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家庭装修步骤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
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却有别于一般下层社会的劳动者。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我”因工作的单调、无聊(“专管温酒”)和生活的苦闷(“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而特别记起给自己带来笑声的孔乙己,“只有孔乙己到店,才
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记得。”孔乙己还未出场,我们就从中知道,孔乙己之所以被人记得,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就因为他是人们单调、无聊和苦闷生活的一个笑料,能够给人们一点“笑”的满足。所以“笑”的本身含有孔乙己的深刻的寂寞和悲哀,反映了他在鲁镇的微不足道的地位和人们对他的侮蔑,也暗示了他悲剧性的一生:科场失意、穷困潦倒、受尽欺辱、悲惨死去。
一、时刻不忘显示自己读书人的身份
孔乙己一上场,就让人忍俊不禁:“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从前面三节的介绍中我们知道,下层劳动人民的“短衣帮”们喝酒只能靠柜外“站着”,穿长衫的上层地主阶级喝酒则是“踱进隔壁的房子里”“坐喝”。而孔乙己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且是“唯一”的人,这说明他既不属于短衣帮也不属于长衫客,与他们都有一定的距离。孔乙己刚一亮相就以他的穿着和喝酒方式显示了他的特殊身份和与众不同。其实,从他“站着喝酒”这一点来看,他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与短衣帮没两样。但他偏又不肯脱下标志着知识分子身份的“长衫”,说明他死要面子,硬摆“读书人”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这无疑会使他与周围的人孤立起来,因而成为他们取
笑的对象。他穷困、懒惰,穿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年多没有补,也没有洗”;常遭欺辱,“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但偏又自视清高,好卖弄学问,“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而被人取了个“孔乙己”的绰号。总之,孔乙己一登台亮相,作者就通过对他的身份、肖像、穿着、语言及绰号的描写、介绍,展示了他的现实处境与思想意识的矛盾、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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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镇,几乎只有“孔乙己”没有属于自己的世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穿长衫”是“有文化”的标志,但在“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坐喝”的顾客那里,“文化”是和“权力”“金钱”结合在一起的,当“文化”同“权力”“金钱”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文化”似乎有着神圣的性质,它被人尊重,被人敬畏,受到全社会人的崇拜,但全社会的人尊重、敬畏、崇拜的是什么呢?是“文化”呢,还是“权力”和“金钱”呢?这在那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中,是人们所难以直观感到的。只有到了孔乙己这里,“文化”才从“文化”“权力”“金钱”的三位一体的形式中被提取出来,“文化”成了一种赤裸裸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在中国社会上还被社会所尊重、敬畏、崇拜吗?不能了!那么,社会对“穿长衫”的人的尊重、敬畏和崇拜的是什么呢?是“权力”和“金钱”,而不是“文化”!“文化”在中国社会里,只是一种票证,持有这个票证可以领到“权力”和“金钱”,而一旦它没有了领取“权力”和“金钱”的功能,它就毫最美女主播>拆迁补偿标准
无用处了。所以,孔乙己的“长衫”是同那些长衫顾客的“长衫”迥然不同的:“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它没有含金量和含权量,既不威严也不阔绰。穿长衫的重视的是威权,酒店掌柜重视的是金钱,短衫顾客重视的是“劳动”,孔乙己重视的则是“话语”。如果说“长衫”是他的文化的象征,那么,他的“话语”形式就是他的“文化”的表现了:“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又脏又破的长衫”和“满口之乎者也”就是“文化”,这种“文化”同长衫顾客的“文化”没有不同,只是不再同“权力”和“金钱”相结合,它们仅仅在孔乙己的感受中还有其存在价值,是温暖他心灵的惟一的东西。但在周围所有人的眼中,它们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周围的人能感到“权力”和“金钱”的实际用途,却感觉不到“文化”的用途。在“坐着喝酒的长衫顾客──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站着喝酒的短衫顾客”的鲁镇酒店的顾客序列中,孔乙己是“惟一的”、不入流的,因而也没有他自己的独立的空间,没有被社会所认定的一个确定的身份。就他的自我意识来说,他是属于隔壁房子里坐着喝酒的长衫顾客的;但从他实际的处境来说,却是属于短衫顾客的;而在短衫顾客中,他又是穿长衫的,又是“满口之乎者也”的一个尤物。孔乙己到底有没有知识呢?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茴”字是不是真的有四种写法呢?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与不知道它有四种写法有什么区别吗?这恐怕只有孔乙己自己才能明白。别人自然不想听他的解释,不需要他的解释,当然也就无从知道。
申冰退赛二、在别人的嘲笑中孤独的生存
活在读书求仕的理想世界的孔乙己,一进入现实社会,就变得尴尬不安,就与周围环境对立起来。所以,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一个“又”字,一个“新”字,说明孔乙己因偷窃而挨打受伤已不是新鲜事,也不止一次。这样的取笑于孔乙己也是家常便饭了。所以他不想搭理他们,但短衣帮们却不想放过这开心的机会,“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对读书人的“清白”看得很重的孔乙己此时不得不争辩:“你怎么诬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在那个崇尚“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里,读书是最高尚的事,任何事情,只要和读书有关,就是值得尊敬的了,甚至像偷窃这样的丑事,一旦和读书发生关系,也就不成为丑事了,甚至还有些光荣。这一点在孔乙己看来是这样的,当然也是他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一个托辞,因为“偷”与“窃”是一个意思,只是一口语一文言而已。至于他后面说的“君子固穷”之类的话,纯粹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是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来为自己辩解,以示其读书人所为都是按圣贤所教做的,非一般人所能理解。说这话时,孔乙己脑海中未必就没闪现过自己和许许多多颠簸求仕而不得其遇的干禄者形象,但科举求仕掌握了他的精神世界,是他和很多知识分子至死不渝的理想,虽然他
不曾实现这个理想。他这种自欺欺人、执迷不悟的辩白,只能更引起众人的哄笑;一时“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凌弱怕强是人类天性中的一大通病,看着比自己更弱的人受害受辱是有些人的乐趣。同样,对比自己更穷困却以读书人自居的孔乙己进行取笑也更让短衣帮们快活不已。“孔乙己,你当真识字么?”对这样的发问,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这是一种明显的骄傲情绪,读书是他惟一引以自豪的事。可是,“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落第”是孔乙己最痛的伤疤,被视为奇耻大辱,平时对它是讳莫如深,惟恐别人来触及。短衣帮酒客们清楚他的痛楚所在,偏偏喜欢来揭它,以此窘他。在这种打击下,“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一则上面的话触到他内心最痛苦,也最难解释、最难掩饰的地方,他为此感到羞愧,面上无光,有口难言,所以只能用一些别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的话来搪塞;二则,孔乙己越是被紧逼穷追,就越会失去口语而代之以他熟悉的文言。他只有在用文言文构建的观念世界里才是自由的。而他的观念世界恰恰完全堵死了参与现实中与人们共存的日常世界的通路。对于短衣帮们来说,孔乙己只有科举合格了才是具有权威性的存在,他头脑里储存的知识本身什么权威也没有。学问、知识只有通过当官从政才能实现
其价值。孔乙己没有官职和经济地位,只是作为一个一文不名的读书人而置身于人们面前,这样,他头脑中确实储存的知识的权威性也就受到了质疑。孔乙己头脑中储存的知识不具备任何权威,这一无情的现实铸成了不得不站着喝酒的孔乙己的“寂寞”。可是,这与其说是孔乙己个人的责任,毋宁说有着更为深刻的文化背景。因为孔乙己的“寂寞”是与“圣人”孔子的“寂寞”相重叠的。鲁迅说过:“孔夫子到死了以后……每一县固然都有圣庙即文庙,可是一副寂寞的冷落的样子,一般的庶民,是决不去参拜的,要去,则是佛寺,或者是神庙。”孔乙己内心深深的寂寞和苦痛,短衣帮们是无法理解的,也是不愿了解的,更不用说同情了,所以他们反而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里再一次写到孔乙己给人们带来的快乐,而这种快乐却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喜剧的氛围中上演着孔乙己科场失意的悲剧。
孔乙己知道自己不能与大人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寻知音,借以补救自己精神上的寂寞、无聊,这表现在教小伙计“我”有关“茴”字的四种写法和分茴香豆给孩子们吃这两个情节。教“茴”字的四种写法,又暴露出孔乙己一旦参与现实就势必表现出的“迂腐”,而支撑他的“迂腐”的是强固的文字信仰。其实,文字由繁到简,是一条规律,“茴”字的各种异体写法是僵死而无用的知识,而孔乙己却视之为“宝贝”,加以炫耀。这种迂腐落后的思想行为
势必不受人喜欢,难怪小伙计毫不热心,要“努着嘴走远”。连小孩子也对他“多乎哉,不多也”的陈腐语言报以嬉笑,在笑声中走开了。
这样一个迂腐、落魄的穷知识分子在大人和小孩心目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也是毫不受人尊敬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句话就一方面深刻说明孔乙己可有可无、可笑可怜、无足轻重的地位,再次显示他的寂寞与悲哀;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的“凉薄”(即冷漠、薄情)、麻木,对别人毫不关心、毫不同情。
三、在身心的双重摧残中孤独的死去
孔乙己是需要“书籍纸张笔砚”的,是依靠这些过活的,但他却没有。孔乙己在下意识中大概就觉得这一切实际是应该属于他的,所以,尽管他知道偷走这些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但还是忍不住要偷。足见孔乙己不偷酒店掌柜而偷何大人、丁举人,是有更深层的心理原因的。就其实质的意义,这是向权力的宣战,向社会权威的宣战。大概也正因为如此,何大人和丁举人才对孔乙己如此的残酷和凶暴。对于何大人、丁举人,“书籍纸张笔砚”未必那么重要,他们痛惜的也绝不是这点“财产”,他们愤慨的是孔乙己对他们权威地位的蔑视,是孔乙己内心那点说不出来的隐秘愿望。但孔乙己的这种隐秘的心理愿望,是无法被短衣
宋仲基出轨帮顾客所理解的。他们知道的只是孔乙己的“偷”,而“偷”自然是不好的,是理应受到惩罚的。对“偷”的本身,他们也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他们更不能理解的是孔乙己为什么非要“偷”权力者的,这在他们看来是非常愚蠢的。“偷”的原则就是要避开惩罚而获得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获得的经济利益,而孔乙己进行的却是只能招来更严重的惩罚而无法获得经济利益的行动,这不是很蠢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