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再修订,小微贷款还本付息可延期
银行行业周报
►重点聚焦:
10月16日,央行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主要修改内容:1)完善商业银行类别,扩大立法调整范围;2)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商业银行市场准入条件;3)完善公司治理;4)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5)完善业务经营规则;6)规范客户权益保护;7)健全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8)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总体从顶层制度设定方面,补齐监管制度法律短板,反映金融风险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利于规范行业稳健发展。
►行业和公司动态
1)10月15日,五部委发布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19年)》显示普惠小微贷款量增价降面扩。2)10月14日,央行公布9月金融和社融数据,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9万亿元,同比多增2047亿。3)央行拟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促进支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4)本周民生银行董事会决议通过高迎欣、郑万春分别为董事长、行长;兴业银行获准发行3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光大银行58亿可转债转股,占转债总量19.33%。
►数据跟踪
本周A股银行指数上升5.80%,同期沪深300上升2.36%,板块跑赢沪深300指数3.44个百分点。按中信一级行业分类,银行板块涨跌幅排名2/30,其中杭州银行(+13.05%)、平安银行(+12.65%)、宁波银行(+11.72%)涨幅居前。
公开市场操作:本周央行开展逆回购操作投放1000亿元,因有2100亿元逆回购到期,央行货币净回笼1100亿元。同时本周有2000亿元1年期MLF到期,央行于10月15日开展5000亿元1年期MLF操作,综合看本周净投放1900亿元。
SHIBOR: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走势整体持平,隔夜SHIBOR利率下行2BP至2.02%,7天SHIBOR上行2BP至2.20%。
投资建议:本周监管通过修订商业银行法,从顶层制度方面补齐监管法律短板;拟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化解和处置系统性风险;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时间再次拉长,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9月金融数据反映信贷量增结构优。考虑到市场对于银行让利的预期中期已有所消化,叠加宏观经济修复和监管对于让利态度的缓和,银行整体业绩表现预计回归平稳。下周进入三季报披露期,板块估值将得到进一步修复,建议提升板块配置水平。继续推荐基本面优秀的招行、宁波、常熟,以及估值弹性较大的兴业、和地方性优质银行成都、杭州银行等。
风险提示:1)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信用成本显著提升;2)中小银行经营分化,个别银行的重大经营风险等。
评级及分析师信息
行业评级:推荐
行业走势图
[Table_Author]
分析师:刘志平
金融专业就业前景邮箱:****************
SAC NO:S1120520020001
分析师:李晴阳
邮箱:***************
SAC NO:S1120520070001
-17%
-9%
-1%
7%
16%
24%
2019/102020/012020/042020/072020/10
银行Ⅱ沪深300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周报
仅供机构投资者使用
1.本周重点聚焦:
10月16日,为加强金融法治顶层设计,支持金融业稳健发展,央行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完善商业银行类别,扩大立法调整范围;2)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完善商业银行市场准入条件;3)完善公司治理;4)强化资本与风险管理;5)完善业务经营规则;6)规范客户权益保护;7)健全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机制;8)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简评:
我国《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开始实施,现行版本为2015年修订版。基于行业和政策环境的变更,部分条款与现行商业银行的资本规模、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需求已不相适应,存在修订需求。总体看,此次修订稿将2015年版本的九章95条扩充到十一章127条,整合原章节并新设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资本与风险管理、业务经营规则、客户权益保护和风险处置与退出机制,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提出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追责制度。总体从顶层制度设定方面,补齐监管制度法律短板,反映金融风险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利于规范行业稳健发展。
具体章程修订中值得注意的有:
1)修订稿在适用范围中完善商业银行类别,明确了村镇银行的法律地位,更利于实现统一监管。同时提高了各类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建立了分类准入和差异化监管机制,对股东资质和禁止
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考虑到银行注册资本目前普遍远高于监管要求,整体影响不大。
2)在监管、风险处置、资本管理等多个章节强调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结合9月30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加强了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约束。
3)在资本和风险管理章节,明确商业银行应遵守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求,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了MPA监管体系的地位。
4)在业务经营规则章节,明确表示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在住所地开展经营,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早在2019年1月,银保监会就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对于农商行有“机构不出县、业务不跨县”的要求。此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区域性银行服务当地、下沉业务重心的要求,利于遏制部分小银行盲目扩张倾向,引导发挥区域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
5)在业务经营规则章节,删除了企业仅能在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的规定,并在删除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要求下、提出商业银行可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存贷款利率。明确了银行自主定价的权利,符合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利好具备风险定价能力的银行。
6)此次修订稿并未对分业经营规定作出调整,沿用了“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等表述,反映监管层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或混业经营态度仍较为谨慎。但修订稿提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也为未来政策调整预留空间。
《商业银行法》修订稿和2015版本的详细对比如下:
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
2
表1 商业银行法建议修改稿与2015版本对比
资料来源:央行、万得资讯、华西证券研究所整理
修改章节具体内容2015版
修改稿
适用范围
世界建筑-明确提出适用于村镇银行
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增加办理衍生品、贵金属、离岸银行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全国性商业银行:10亿城市商业银行:1亿农村商业银行:5千万全国性商业银行:100亿城市商业银行:10亿农村商业银行:1亿
村镇银行等由监管机构确定,报国务院批准
股东资质(新增)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
状况
股东禁止情形(新增)
-对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包括大额债务未清偿
、危害国家安全等五类
董监高任职资格-新增对重大金融风险或违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五
年内不得担任
股权变动审批-新增持有表决权股份达5%,须在3日内上报批准
股东义务
-规定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义务和禁止行为
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明确董事会职责、突出其核心作用,规范专门委员
会、独立董事等事项
监事会
-建立监事会向监管机构报告机制
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应建立清晰的内部控制框架和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信息披露、激励约束、关联交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激励约束、关联交易机制资本管理-落实《巴塞尔协议Ⅲ》资本监管要求和TLAC新规风险管理
-明确宏观审慎管理与风险监管要求
区域性商业银行本地化经营
-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在住所地开展经营,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删除借款人需提供担保的规定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修改利率规定按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存贷款利率可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存贷款利率授信审查
-并建立授信审查尽职免责制度处置担保物时限
2年
5年删除仅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规定企事业单位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客户适当性管理
-商业银行未评估风险承受能力或提供不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得过度放贷-不得提供明显超出客户还款能力的授信加强财务会计治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审慎评估资产负债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会计年度终了3个月内会计年度终了4个月内资产减值准备按规定提取呆账准备按会计制度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时核销不良
差异化监管-根据资产负债规模、风险水平、系统重要性等因
素,对商业银行实施差异化监管风险评级和预警-建立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国庆假期几号结束
早期纠正-监管机构对因资本充足率大幅下降等原因影响存款
安全的商业银行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重组、接管、解散、-建立重组、接管、解散、破产等处置和退出机制
终止净额结算、过桥
商业银行、结算最终性、破产清偿顺序
-对终止净额结算、过桥商业银行、结算最终性、破
产清偿顺序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整合原第七章)同时修改稿对商业银行营销、信息披露、个人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修改稿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扩充违规处罚情形;增设对商业银行主要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员的罚则;引入限制股东权利、薪酬追索扣回等措施,强化问责追责;提高上限,增强监管效力
第二章商业银行的设立
第三章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新
设)
第四章资本与风险管理(新设)
第五章业务经营规则(整合原第
三第四章)
第六章客户权益保护(新设)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2.行业和公司动态
【小微贷款还本付息再延期,普惠小微贷款量增价降】1)10月15日,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2)10月15日,央行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19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长迅速,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的覆盖面持续扩大,贷款利率持续下降。
简评:
“两增两控”目标引导下,随着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举措深入实施,普惠小微贷款量增价降,数据层面关注:1)量:截至2019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1.59万亿元,同比增长23.1%,比上年末高7.9个百分点,全年增加2.09万亿元,同比多增8525亿元。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2704万户,同比增长26.4%,政策覆盖面持续扩大。根据央行披露的数据,2020年上半年全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3.55万亿,同比增长26.5%,五大行较年初增长34.6%,接近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的40%的目标。2)价:2019年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6.7%,较2018年平均水平下降0.69个百分点,其中5大行平均利率4.7%;2020上半年新发利率5.94%,较2019年全年再降0.76个百分点。3)质:截至2020年6月30日,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2.99%,较各项贷款高0.88个百分点,整体看风险可控。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时间再次拉长,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以时间换空间,支
持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在货币政策回归稳健的情况下,未来或更注重政策的直达性。
图1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及增长率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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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持续下行
【9月企业中长贷多投,地方债加速落地推升社融】10月14日,央行公布9月金融和社融数据: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9万亿元,同比多增2047亿;人民币存款增加1.58万亿元,同比多增8633亿。9月新增社融3.48万亿元,同比多增9630亿元,月末余额增速13.5%。
简评:
9月信贷规模放量,结构上中长贷延续多投、票据缩量。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9万亿,同比多增2047亿元,多增幅度环比进一步提升,余额增速持平上月于13%。结构上:1)居民部门信贷新增9607亿元,同比多增2057亿,主要来自中长贷新增6362亿,同比多增1419亿;短贷投放3394亿,温和多增687亿。居民中长贷投放
14.6
0%
5%
10%15%20%25%30%
35%40%45%50%02
46810
121416主要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小微企业(普惠)(万亿元)YoY (%,右轴)
7.39%
6.70%
5.94%
4.0%
4.5%
张辛苑马尔代夫假期5.0%5.5%
6.0%
6.5%
7.0%7.5%
8.0%2018
2019
2020H1
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
保持高位或受房地产销售“金九银十”特征影响。2)企业贷款新增9458亿元,季末因素影响下环比多增超3600亿,同比小幅少增655亿。在企业中长期贷款新增1.07
万亿(今年单月规模仅次于1月,同比大幅多增超5000亿元)的情况下,主要受短
贷新增1274亿(同比少增1276亿)、票据继续大幅缩量2632亿(同比多减4422亿)影响。但企业短贷环比看已经连续两个月有所恢复。
前三季度合计投放16.25万亿,已达2019全年的96.6%,结构上73%为中长期贷款,较19年同期提升7个百分点。展望四季度,地产融资政策近期虽面临收紧,但逆周期调节政策仍延续结构性特征,以及信贷需求提升下,预计后续信贷规模仍有支撑,将保持平稳。
9月地方债增量再破万亿,社融增速上行至13.5%。9月新增社融3.48万亿元,同比多增9630亿,余额增速同环比分别提高2.8和0.2个百分点至13.5%继续向上突破,各分部表现分化:1)政府债券净增1.01万亿元,已连续两月过万亿,同比大幅多增超6300亿,是推升社融的主要因素,主要是财政部对于地方债加速发行的要求以及基建项目加速落地。2)企业债9月发行趋缓,单月新增1422亿,同比少增约1000亿,或受到融资成本上行影响。3)表外融资增量同比多增1151亿元,表外未贴现承兑汇票明显多增,一定程度上弥补委贷和信托贷款缩量。4)投向实体经济的
舒畅的老公张煜枫贷款新增1.9万亿,同比多增1580亿。
总体看单三季度,新增社融8.76万亿,同比多增2.76万亿,社融增速屡创阶段性新高主要来自政府债的放量,而贷款投放增量占比首次降至50%以下。结合财政部披露数据,截至9月底新增发行地方债4.3万亿,完成全年发行计划的91%,其中一
般债和专项债分别完成96%、90%,按10月发完的计划,10月将新增地方债发行规模4251亿元,对社融仍有一定支撑。
【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增长迅速,央行拟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10月13日,为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促进支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央行决定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并起草《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基金的筹集、运用形式和原则、基金可以用于兑付备付金的情形和监管机制。
简评:
根据《办法》,该基金是非政府性行业互助基金,用于化解和处置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设立该基金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第三方支付机构
多为中小企业,自身组织管理、内控可能存在隐患、甚至违规行为,备付金集中存管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资金挪用风险;2)由于备付金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受客户委托而
收到的预收待付资金,且近年来规模不断扩大,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设立基金有助于保障用户权益。
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按规定计提的清算保证金利息,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评定为A类的支付机构,计提比例为9.5%,B、C、D类依次递增0.5%,E类计提比例为12%。同时设定了基金规模上限为10亿元。《办法》指出,当支付机
构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破产或出现重大风险且用市场化方式无法弥补备付金缺口时,可以动用支付行业保障基金。
【上市银行一周动态】
本周民生银行获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50亿美元中期票据、董事会决议通过高迎欣、郑万春分别为董事长、行长;兴业银行获准发行3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分别派发优先股股息;光大银行有58亿可转债转为股份,占转债总量19.33%;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分别变更注册资本。
请仔细阅读在本报告尾部的重要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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