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本大学有哪些一、境内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
1、企业名称:既有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填写;拟设立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小糯米照片>李政宰
2、产权登记情形:按涉及产权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形选择填写〔投资新设企业、分立新设企业、合并新设企业、因收购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因投资入股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跨国资监管机构(从其他国资监管机构无偿划入、从其他国资机构协议受让、从其他国资机构进场受让)、其他、补录历史数据(已办无变化、已办有变化、未办)〕,多种情形同时发生的,同时勾选相应选项。
3、设立注册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时间填写,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时间一致。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按最初的注册登记时间填写。 毛宁个人资料简介
4、组织机构代码:境内企业: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填写。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该码必须填写);拟设立企业待领取企业 (单位)代码证书后再填写。
企业:本代码由拥有本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控制出资人在首次办理产权登记时通过计算机自动生成,首次生成后,此代码将作为本企业在计算机系统中的唯一标识
5、主要出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主要出资人是指拥有本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任一国有控制出资人均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持有本企业股权比例最大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各国有控制出资人所持股权比例相等的,应共同推举一个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非同一国资监管机构下多个国有控制出资人共同出资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上原则,从各国资监管机构下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中分别确定主要出资人。
6、企业类别:按所列选项选择填写(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授权投资的部门、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单独或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的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通过章程、协议、董事会或者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是指虽然具有国有控制出资人,但不能实际支配的企业。
7、组织形式:该指标标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具体填写按照所列选项选择填写。〔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非公司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其他类型企业、机构和单位等(事业单位、企业等)
8、企业级次:按企业的产权管理级次填写,国家出资企业为一级企业,下属企业依次类推;多个国有控制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按主要国有控制出资人的产权级次依次对应填写。
9、经营状况:按所列选项选择填写(正常经营、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等长期休眠企业是指因税收、债务等问题未进行清算注销,但已因连续未进行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多年未正常经营企业。
10、注册地:按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填写,与本企
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区县一致。企业的地址代码按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 -2000)填写。
11、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家出资企业及
其各级子企业按照其所在的国家出资企业全称填写。同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管理的多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共同出资的企业,填写拥有实际控制权一方所在的国家出资企业名称;任一方均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填写持股比例最大一方所在的国家出资企业名称;各方持股比例相等的,填写各方公用推举负责申办产权登记一方所在的国家出资企业名称。非同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多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公用出资的企业,填写申请办理产权登记一方所在的国家出资企业名称。
12、注册资本(万元):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填写,并换算为以万元为单位。
富田真由13、是否已办工商:按照本次产权登记事项是否涉及和是否已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选择填写。(是、否、不涉及)
14、工商登记日期:按照本次产权登记事项涉及相应工商登记手续的办理日期填写。
15、 所属部门:按企业的隶属关系选择填写。
16、国资监管机构:按办理企业产权登记的国资监管机构选择填写。
17、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1)96
个大类项代码选择填写,同时从事多种行业的企业,按照最近一个年度中获取经营收入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填写,非一级企业只填写前五个。
安徽 旅游18、出资人名称:指向本企业投入资本的出资人全称,应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名称一致;自然人出资不填写姓名,合并填写为“自然人”;上市公司出资人名称只填写国有控制出资人和前十大出资人,其他出资人合并填写为“其他未流通股”或“其他流通股”。
19、出资人组织机构代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20、出资人类别:按所列选项选择填写。其中,国家出资人是
指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授权投资的部门、机构;国有出资人是指国家出资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单独或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出资人是指国家出资人、国有出资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国有实际控制出资人是指国家出资人、国有出资人、国有绝对控股出资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通过章程、协议、董事会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其他出资人是指以上四类出资人以外的企业、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1、出资额:按出资人享有相应股权所付出的实际投资成本填写。
22、实缴资本:按出资人已缴纳的注册资本额填写,即标的企业实收资本对应每个出资人的数额。
认缴资本:按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书规定的各出资人认缴的注册资本额填写。
23、股权比例:按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书规定的各出资人股权比例填列。
二、企业产权登记表有关指标补充说明
1、是否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以项目投资、收购、过桥贷款、特殊贸易、特殊项目运作等特殊目的而设立的公司。
2、注册目的:按所列选项选择填列(项目投资、收购、过桥贷款、特殊贸易、特殊项目运作)。
3、计划清理时间:指完成注册目的后的计划清算注销时间。
4、是否存在个人代持股:个人代持股是指因所在国法律规定等原因以个人或个人公司名义代持国有控制出资人企业产权(股权)的行为。
5、持股人姓名:指个人代持股的名义持股人姓名,个人填写姓名,个人公司填写公司全称。
6、实际出资人:填写个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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