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起职工死亡待遇
文件
感谢老师比较真诚的话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湘人发[2009]94号
关于提高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丧葬费标准
(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其丧葬费由现行4000元调整为5000元。
(二)、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6500元。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丧葬费如执行了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7]257号文件规定标准(按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确定)的,不再同时执行本文所规定的标准。
photoshop抠图教程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作比较的句子10个(一)、遗属系非农业人口
1、居住在长沙市市区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230元调整31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195元调整为265元。干露露最新照
2、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区城市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210元调整为285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90元调整为260元。
(二)遗属系农业人口
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现行170元调整为225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50元调整190元。
淘宝清空购物车(三)上述对象中不论家住何处外,对经组织确认困工(公)死亡工作人员的遗属,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现行增发65元调整为8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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