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工亡抚恤金情况说明怎么写
南京的名胜古迹1.领取抚恤金,人健在证明怎样写
王学兵 孙宁一、企业职工遗属抚恤金如何申报
企业职工遗属抚恤金申报分为以下三种:
1、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给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2、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市区各代理机构的,由市区各代理机构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给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3、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在市社会保险局退管科的,由市社会保险局退管科调出已故退休人员的档案为其供给直系亲属申报遗属抚恤金待遇。
企业、市区各代理机构请直接到市劳动保障大楼一楼大厅办理遗属申报手续。
二、企业遗属抚恤金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企业职工遗属抚恤金需供应以下材料:吃鸡撩人名字
1、《XX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符合供给条件的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申报表》。(表中盖单位或代理公章、街道办事处公章、居委会公章,表中必需有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看法)
2、《XX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符合供给条件的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登记卡》(盖企业或代理公章)。
3、新增遗属人员身份证件。
请企业和市区各劳动代理机构带齐以上材料在每月最终2个工作
日以前报到劳动大楼一楼大厅办理,审核无误的为供给直系遗属办理建档手续,并于次月起通知遗属人员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到指定社会化发放机构领取存折,遗属人员到指定社会化机构领取遗属名下抚恤金。
※供给直系亲属范围
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力量,依靠职工生前供应次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给对象: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力量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 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给范围。 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妹、养兄弟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
2.更换工伤抚恤金的账号证明怎样写
康作如需填写一、工亡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个人代码、工亡人员类别、工亡时间;二、申请供给亲属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与工亡职工关系、户口所在地、邮编、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2、无生活来源证明、生存证明、孤寡老人、孤儿证明、学籍证明;3、有养子女的需养子女证明;三、审核1、单位经办人签字:2、社保中心工伤保险部审核:3、社保中心领导核准:注:1、申请享受供给亲属抚恤金待遇的需供应因工死亡职工相关证明(复印件),供给人户口簿;2、无生活来源证明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的证明;3、生存证明为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证明;4、孤寡老人、孤儿、
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5、养子女为公证处证明和民政部门证明;6、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必需供应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力量鉴定书;
7、死亡人类别中职工因工死亡为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死亡为2。
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根据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给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给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肯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应次要生活来源、无劳动力量的亲属。
吴京主演电影全集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给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给亲属的详细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秦皇岛特产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给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状况适时调整。
调整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给亲属按月领取供给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因工死亡职工供给亲属范围规定》其次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给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妹、养兄弟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应次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给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
均已死亡或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其兄弟妹未满18周岁的。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历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给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历,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因工死亡职工供给亲属的劳动力量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力量鉴定委员会担任。
3.领取抚恤金需要什么证明
遗属办理申请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手续时,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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