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不能带的东西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服务指引
★夫妻团聚
网线的排列顺序●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本条件所指年限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2、为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的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
3、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
4、婚后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
5、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所需材料
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夫妻团聚类);
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6、本人书写的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广州市常住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或者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婚姻证明;
3、经公证的银行存款证明;
4、经公证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
5、外籍华人还需提供:
1)出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2)原户口注销证明;
3)经我公证处翻译的所在国的入籍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经我公证处翻译。
★亲子团聚
●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未满18周岁且未婚;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3、根据我国国籍法审查确认具有外国国籍的。
●所需材料
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亲子团聚类);
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4、本人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中国籍父母的广州市常住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或者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父母结婚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4、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
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5、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经我公证处翻译。
★亲属投靠
●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本条件所指年限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烟台景点2、为年满60周岁的外国人;
3、在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
4、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
5、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所需材料
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亲属投靠类);
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6、本人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广州市常住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在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
4、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5、外籍华人还需提供:
1)出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2)原户口注销证明;
3)经我公证处翻译的所在国的入籍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经我公证处翻译。
★任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申请条件
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本条件所指年限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3、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2)重点高等学校(“211工程”学校以及第一批录取高校);
3)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4)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4、已连续任职满四年;
5、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6、为以上所述人员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婚子女。
●所需材料
◆任职人员申请
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任职人员类);
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6、本人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
2、《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4、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
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和连续三年的联合年检证明;
5、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
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
6、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
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7、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
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
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8、个人完税证明;
9、外籍华人还需提供:
1)出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2)原户口注销证明;
3)经我公证处翻译的所在国的入籍证明。
10、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经我公证处翻译。
◆随行家属申请
上述任职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以下1至6项材料须提交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任职人员类);
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该健康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
5、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6、本人书写的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7、任职者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8、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1)配偶需提交婚姻证明;
2)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
3)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
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
9、 外籍华人还需提供:
1)出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2)原户口注销证明;
3)经我公证处翻译的所在国的入籍证明。
10、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特殊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申请条件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所需材料
◆任职人员申请
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特殊人员类);
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6、本人书写的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交:
1、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2、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随行家属申请
上述特殊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以下1至6项材料须提交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特殊人员类);
2、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该健康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免交);
5、提交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5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6、本人书写的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书;
7、特殊人员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刘若英资料
8、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1)配偶需提交婚姻证明;
2)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
3)属收养关系的,还需提交收养证明:
在中国国内建立收养关系的,由省级民政部门出具收养证明;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出具收养公证书;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员出具收养公证书;
在台湾地区建立收养关系的,由台湾地区公证人出具收养公证书。红尘多可笑
9、 外籍华人还需提供:
1)出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
2)原户口注销证明;
3)经我公证处翻译的所在国的入籍证明。
10、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投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申请条件
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此条件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周一围 朱丹1.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4.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所需材料
◆任职人员申请
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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