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应讯问嫌疑⼈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犯罪嫌疑⼈实施逮捕措施前,应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检察机关同意逮捕的,会出具逮捕证,公安机关持逮捕证可以实施逮捕⾏为,那么逮捕后应讯问嫌疑⼈的情形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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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应讯问嫌疑⼈的情形有哪些
⽬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
(⼀)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犯罪嫌疑⼈要求向检察院⼈员当⾯陈述的;赵柯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违法⾏为的。⼈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等诉讼参与⼈,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逮捕犯罪嫌疑⼈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被告⼈,采取取保候审尚不⾜以防⽌发⽣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扰证⼈作证或者串供的;
邓肯加内特(四)可能对被害⼈、举报⼈、控告⼈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可能⾃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被告⼈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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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执⾏程序
yy怎么看直播逮捕犯罪嫌疑⼈、被告⼈,⼀律由公安机关执⾏。公安机关在接到执⾏逮捕的通知后,必须⽴即执⾏,并将执⾏的情况通知⼈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执⾏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被告⼈,必须⽴即执⾏逮捕,防⽌因执⾏逮捕不及时⽽发⽣社会危险性。
2、执⾏逮捕是⼀种法律性很强的诉讼⾏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执⾏逮捕的⼈员不得少于2⼈。执⾏逮捕时,要向被逮捕⼈出⽰《逮捕证》,宣布逮捕,并责令被逮捕⼈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印,并注明时间。被逮捕⼈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逮捕犯罪嫌疑⼈、被告⼈,可以采⽤适当的强制⽅法。
犯罪嫌疑⼈、被告⼈被逮捕后,提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决定逮捕的⼈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应当在24⼩时之内进⾏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3、对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犯罪的主要材料等,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执⾏。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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