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名著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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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Vingt mille lieues sous les mers)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另两部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神秘岛》)的第二部。全书共2卷47章。书中主要讲述了生物学家彼埃尔·阿龙纳斯及其仆人康塞尔和捕鲸手尼德·兰一起随“”(Nautilus,或音译为“诺第留斯号”)潜水艇船长尼摩周游海底的故事。书中主人公尼摩是个不明国籍身份的神秘人物,这艘潜艇异常坚固,利用海洋提供能源。阿龙纳斯了解到尼摩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周传雄老婆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彩,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梦想。小说不但能激发人们对科学的兴趣,而且赞扬了像尼摩船长等反抗压迫的战士的形象,体现了他们具有社会正义感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
二、《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本书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与特。
那是一个既僻远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可居民都在看热闹,没有人出来加以整治。有的说应该拆墙,有的说应该种树,但没有一个人说要填平的,尽管填坑并不难,可却没一个愿意。又到了小城举行盛举的日子,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看野台子戏的、看庙会的,异常热闹。我的祖父已年近七十,他是一个慈祥温和的老人,家里面只有祖父最关心我,所以,一天到晚,门里门外,我寸步不离他,他常教我读诗,带我到后花园游玩,我走不动的时候,祖父就抱着我,我走的动了,祖父就拉着我,祖孙俩相依相伴,有着无穷的快乐。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的一间破草房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草房租给一家开粉坊的,他们常常一边晒粉、一边唱歌,过着很快乐的生活;厢房里还住着个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还住着个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成天乐呵呵的,可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支持胡家
的行为,都说应该打。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被折磨得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决定给小团圆媳妇用开水洗澡。洗澡时,很多人来看热闹,只见她被滚烫的水烫了三次,几天后终于死去了。人们都管拉磨的那个邻居叫“冯歪嘴子”,他不但会拉磨,还会做年糕。有一次,我去磨坊买年糕,看到里面炕上躺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原来冯歪嘴子成家了,那女人就是同院老王家的大姑娘王大。然而,冯歪嘴子的幸福生活遭到了邻人们的羡慕和嫉妒,大家都说王大坏,谣言层出不穷,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常常含着眼泪,但他看到大儿子已会拉驴饮水,小儿子也会拍手笑了,他就不再绝望。在儿子身上,他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点评:《呼兰河传》以更加成熟的艺术笔触,写出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城镇的单调的美丽、人民的善良愚昧萧红小说的风俗画面并不仅为了增加一点地方彩,它本身包含着巨大的文化含量与深刻陈彦妃的电视剧的生命体验。
三、《我与地坛》
1、《我与地坛》作者史铁生。这是一部长篇哲思抒情散文,是史铁生文学作品中充满哲思
而又极为人性化的代表作之一。全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自己在地坛中得到的生命启迪和人生的感悟;第二部分写自己对母亲的后悔和无尽的思念;第三部分写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
2、写作背景
  作者是在双腿残疾的沉重打击下,在不到工作,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在《我与地坛》一文中,除了我们在节选为课文的部分里所见到的内容外,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
四、《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
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立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正是奥立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孝,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邦布尔夫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到罗斯小,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考虑如何行动时,奥立弗告诉她,他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孝儿子,决定亲自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
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希。南希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立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立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立弗、南希、罗斯小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淘宝开店流程五、《追风筝的人》
沉默着走了有多遥远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执业。《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目前正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
  小说《追风筝的人》由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男孩童年的往事和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过程。剧情跨度是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全书类似自传体小说,主人公的经历和背景非常类似作者本人的经历背景。主人公儿时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主人公由于孩童的自私,非常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并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仆人孩子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主人公儿时性格懦弱,仆人的孩子勇敢忠诚,心态失衡的主人公后来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了仆人一家,导 追风筝的人致仆人一家流落异乡,后来阿富汗爆发战争,主人公一家被迫出走美国。后来父亲的合伙人熟知内情,在临过世前鼓励主人公回阿富汗寻当年的仆人小孩,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平复自己多年的负罪感。已经是事业有成的主人公鼓起勇气,第一次像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苍夷和被塔利班统治的残酷现实中,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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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从童年开始讲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他们两人得了冠军,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哈桑受到了一个经常辱骂“他父亲”的孩子阿塞夫的侮辱。这些都被阿米尔看到眼中,但是他没有勇气出面救哈桑。阿米尔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他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愧疚和痛苦,不再跟哈桑要好,后来还想办法诬陷哈桑偷了自己的手表与钱,虽然阿米尔的父亲原谅了哈桑,但是哈桑的父亲阿里(管家)还是带着哈桑离开了。随后,苏军侵略阿富汗,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逃到了美国,并将家里的房子托付一个朋友和生意的合伙人拉辛汗看护。张如意 孙悦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从病重的拉辛汗嘴里得知一个惊天谎言,哈桑其实不是管家的亲生儿子,哈桑是自己的父亲和管家老婆所生,即儿时的伙伴其实是自己的兄弟,被从恤孤院买到阿塞夫手中的哈桑的儿子是自己的侄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最终他历尽艰辛,救出了侄子,并将他带回了美国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