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转让合同
工程机械转让合同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签订如下合同,并商定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自有的工程机械一台,机身号为 ,发动机编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 已工作时间为 小时,价格为 元,转让给乙方所有,归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该工程机械 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工程机械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转让后,乙方所有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一经签订本合同乙方就将总购机款的 %计 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甲方,同时
甲方也将机械型号为 ,发动机编号为 ,机身编号为 的工程机械一台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机械的同时交付原始购机发票、合格证、说明书、购机资料、随车附件等物品给乙方, 方负责联系合法运输车辆将该工程机械运输到目的地 ,运输费用 元由 方承担,工程机械到达目的地后,乙方于 日内将 一余下的 %购机款 元支付给甲方。
  四、五、甲方必须保证本机属于合法拥有,如属于盗窃等赃车,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保证本机的生产日期、工作小时、原始购机发票等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本工程机械没有进行翻新、更换机身铭牌、修改工作时间表、改换生产日期等等虚假欺骗行为。
  六、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必须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并支付20%的违约金;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电话:
工程机械转让合同篇2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雅安大地震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设备为6月出产的`辽宁抚顺QUV50A型(产品编号:1460)履带式强夯机壹台,经双方约定价格为人民币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的定金,其余转让款人民币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张达明个人资料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赖小明女星名单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 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所转让机器设备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 陈述保证承诺
12341234像首歌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李权哲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设备现况已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
  4.甲方为设备在转让乙方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对甲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乙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
  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五条 移交验收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移交手续,移交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视为甲方已将设备移交乙方。
  第六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设备定金人民币 后,未依期交付转让设备,按每天人民币500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交付转让设备,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定金人民币 ,按每天人民币500元支付违约
金给甲方,逾期10天,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按甲方移交前状态归还甲方,如有损毁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支付的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心符号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