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 210—90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0—04—04批准 1990—qq空间制作12—01实施
本标准与MT 209《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及MT 211《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质量检验规则》配套使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
a. 煤矿通信、信号系统及设备;
b. 煤矿基建、生产过程及环境的监测、控制、调节系统、设备及仪表;
c. 煤矿机电设备的测量、控制设备及仪表。
2 王梦溪照雅照片全集引用标准
GB 531 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998 低压电器 基本试验方法
GB 1410 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GB 2423.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d:自由跌落试验方法
GB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P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 3836.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 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 4942.2 低压电器 外壳防护等级
GB 5080.1~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
GB 6379 测试方法的精密度 通过实验室间试验确定标准测试方法的重复性和再现性
MT 209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3 一般规定
3.1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的鉴定检验,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中所规定的考核项目其试验方法应遵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3.2 有关标准应根据产品型式及使用环境条件,对采用的试验方法、严酷等级以及试验顺序(如果有关的话)作出规定。
3.3 有关标准应按MT 209规定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对试品性能指标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要求。
3.4 对大型产品进行整机试验其条件不可行时,有关标准应规定对哪些关键部件进行试验。
4 试验条件
4.1 试验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106kPa
4.2 电源
蔡贵照4.2.1 除电源波动适应性试验及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电源应符合本条规定。
4.2.2 交流供电电压应为:
a. 额定电压允差:±2%;
b. 额定频率允差:50Hz±1%。
4.2.3 直流供电电压应为:
a. 额定电压允差:±1%;
b. 电压纹波允差:△U1)/U02)≤0.1%。
注:1)△U为纹波电压的峰值。
2)U0为直流供电电压的额定值。
4.3 其他试验条件
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试验条件还应符合:
a. 避免外电磁场干扰;
b. 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通风良好。
5 一般性检查
5.1 检查要求
一般性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尺寸检查、重量检查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有关检查项目。
外观检查是检查试品的标志、表面质量、腐蚀痕迹、颜、显示清晰度、活动部件灵活可靠性及其他外观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结构检查是检查零部件结构、电气装配、机械装配及其他结构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尺寸检查是检查产品的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零部件尺寸、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隔爆面尺寸、隔爆间隙及其他尺寸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重量检查是称量产品及有重量要求的零部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 检查方法
5.2.1 外观检查及结构检查
一般采用目力检查法。在最有利的观察距离和适当照度条件下,用正常视力和颜分辨力的肉眼检查。对特殊严格要求的可用放大镜或其他计量器具检查。
5.2.2 尺寸检查和重量检查
用经计量合格的量具进行检查。
5.3 需规定的细节
有关标准应对下列项目作出规定:
a. 检查的部位及项目的细节;
b. 缺陷的判据;
c. 检查器具的细节(如果需要的话)。
6 性能指标试验
6.1 试验要求
6.1.1 试验方法必须能全面考核有关标准技术要求中所提及的产品性能及指标。
6.1.2 试验中使用的测试仪器、工具、设备、标准物质等均应规定精度等级。其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6.1.3 对于精密度试验方法的编写应符合GB 6379的规定。
6.2 试验方法
产品标准须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试验方法。其内容应包括试验仪器、设备、试验线路、试验步骤、试验结果的评定或计算等。
7 绝缘电阻检测
7.1 试验要求
7.1.1 应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的产品上进行。如果被试产品装在绝缘外壳内,则绝缘外壳应以金属箔覆盖,试验时把金属箔当作外壳。当外壳过大时,可采用在认为有危险的部位作局部包复。对操作钮(柄)及紧固件,若是金属的,则应连接至外壳,若是绝缘材料
的,则应覆盖与外壳相连接的金属箔。
不带外壳但准备在外壳内使用的产品,应在制造厂规定的最小外壳中进行试验。当产品的绝缘性能与引线、抽头的特殊绝缘结构有关时,应在试验中使用这种抽头或绝缘材料。
7.1.2 测量绝缘电阻的兆欧表应按表1所列等级选择。
表1 V
测量部位的额定绝缘电压U | 兆欧表的电压等级 |
U≤660 | 500 |
660<U≤1 200 (直流1 500) | 1000 |
7.1.3 对于不能承受所规定兆欧表电压的元件(如半导体元件、电容等)试验时应将其短路或拆除。
7.2 试验方法
将兆欧表接到被测部位的两端,待显示稳定时读取绝缘电阻数值。测量时应保证兆欧表测笔与被测部位接触可靠,测试引线间的绝缘电阻足够大,以保证读数精确。
7.3 需规定的细节
有关标准应对下列项目作出规定:
a. 测量部位;
b. 绝缘电阻最小值(包括正常条件下与潮湿试验后);
西安高风险区最新名单 c. 兆欧表电压等级。
8 工频耐压试验
8.1 试验要求
8.1.1 应符合本标准7.1.1条的规定。
8.1.2 试验用电源变压器容量至少为500VA,试验电源的电压应当是额定频率(45~65Hz内)的交流正弦有效值;当其高压输出端短路时电流应不小于0.5A。
8.1.3 对于不能承受所规定电压的元件(如半导体元件,电容等)试验时应将其短路或拆除。
8.2 试验方法
8.2.1 可采用试验变压器与自耦调压器相串联的低压端调压的电路方案。
8.2.2 试验电压应从不超过全值的一半开始,逐步地升至规定值,其上升时间应不小于10s,然后维持1 min。试验后应将电压逐渐下降至零。
8.2.3 在试验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生绝缘击穿、表面闪络、漏泄电流明显增大或电压突然下降等现象,则认为合格。表面闪络和漏泄电流增大的判别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规定。
8.3 需规定的细节
有关标准应对下列项目作出规定:
a. 试验电压数值:
b. 允许的最大漏泄电流(如需规定的话);
c. 试验部位。
9 水压试验
9.1 试验要求
9.1.1 水压试验须在零件精加工后进行,零件尽可能模拟实际装配状态固定。
9.1.2 下列零件可不作水压试验:
a. 外壳内的隔爆绝缘套管;
b. 容积小于0.01 L的塑料、陶瓷外壳(壳壁压铸有其他零件者除外);
c. 由钢或有金属轧制材料制成的没有焊缝的零件,如外壳、盖、环、衬套等。
9.2 试验方法
9.2.1 水压试验应逐件进行。
9.2.2 在不小于GB 3836.2第19.2条规定的试验压力下,保持1min,若不连续滴水(每间隔大于10s滴水1滴,即视为不连续滴水),则为合格。
9.3 需规定的细节
有关标准应对下列项目作出规定:
a. 试验压力;
b. 试验零部件。
10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10.1 试验要求
对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的产品应作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10.2 试验方法
冯提莫 将试验样品的电源线连接到电压可调的电源上,然后按表2中所列的组合调节电压,并在每一种组合状态下待温度稳定,但至少保持15min后,分别测试样品的性能和指标。
邵音音整容表2
试 验 电 压 | 试 验 频 率 |
额定电压 | 额定频率 |
允许波动的额定电压上限值 | 额定频率 |
允许波动的额定电压下限值 | 额定频率 |
10.3 需规定的细节
有关标准应对下列项目作出规定:
a. 允许电源电压波动的范围;
b. 应测试的性能和指标。
11 表面温度测量
11.1 试验要求
11.1.1 试验电压应为产品额定工作电压允许波动范围中的最高值。
11.1.2 试验应在室内进行,并排除大气对流对试验的影响,同时测温元件及其导线的配置应尽量避免影响设备的发热特性。
11.1.3 被试样品应处于各种位置分别测定各处的表面温度,如产品的使用位置已规定时,只需按该规定位置测量。对灯具须在向上、向上倾斜45°、水平、向下倾斜45°、向下五种位置进行测量。
11.2 试验方法
11.2.1 在(有关标准)规定的正常工作和故障状态下,待被试样品温度稳定时,通过温度计、半导体点温计或热电偶测量各处的表面温度,以确定最高表面温度。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