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鑫、刘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3.19
【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7510-7521、7523-753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张尧尹伊谢冰羚
【审理法官】张尧尹伊谢冰羚
【文书类型】其他文书
【当事人】李永鑫;刘静;蔡颖;黄雅圆;李荫萍;盛焕亮;班彦龙;陈锦龙;薛成国;王媛;覃丽霞;余沛玲;帅文欣;曾伏虎;杨立龙;徐洁;余月兴;庄富文;张强;陈镇海;范亮;李晓静;汪杰;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李永鑫刘静蔡颖黄雅圆李荫萍盛焕亮班彦龙陈锦龙薛成国王媛覃丽霞余沛玲帅文欣曾伏虎杨立龙徐洁余月兴庄富文张强陈镇海范亮李晓静汪杰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李永鑫刘静蔡颖黄雅圆李荫萍盛焕亮班彦龙陈锦龙薛成国王媛覃丽霞余沛玲帅文欣曾伏虎杨立龙徐洁余月兴庄富文张强陈镇海范亮李晓静汪杰
【当事人-公司】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岳云鹏让赵英俊回来民字
【原告】李永鑫;刘静;蔡颖;黄雅圆;李荫萍;盛焕亮;班彦龙;陈锦龙;薛成国;王媛;覃丽霞;余沛玲;帅文欣;曾
【被告】汪杰;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更新时间】2022-08-31 13:12:32
李永鑫、刘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03民终7510-7521、7523-7532号
(7511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刘静,女,1982年6月1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7512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蔡颖,女,1934年5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7513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黄雅圆,女,1989年9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海珠区。
(7514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李荫萍,女,1956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7515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盛焕亮,男,1953年6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上海市徐汇区。
(7516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班彦龙,男,1989年1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山东省临沂市河某某。
(7517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陈锦龙,男,1988年10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荔湾区。
(7518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薛成国,男,1982年9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7519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媛,女,1982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7520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覃丽霞,女,1978年11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某某。
(7521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余沛玲,女,1988年5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7523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帅文欣,男,1982年3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长沙市芙蓉区。
(7524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曾伏虎,男,1976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7525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杨立龙,男,1981年5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南省汉寿县。
(7526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徐洁,女,197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杭州市西湖区
(7527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余月兴,男,1964年5月1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兴宁市。
(7528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庄富文,男,1986年2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荔湾区。
(7529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强,男,1992年4月1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7530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陈镇海,男,1982年3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某某。
交强险保什么内容 (7531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范亮,女,197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重庆市南岸区。
(7532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晓静,女,1980年7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上海市虹口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汪杰,男,1969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址江西省南昌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某某3011。
法定代表人:汪杰。
上诉人李永鑫、刘静、蔡颖、黄雅圆、李荫萍、盛焕亮、班彦龙、陈锦龙、薛成国、覃丽霞、余沛玲、帅文欣、曾伏虎、杨立龙、徐洁、余月兴、庄富文、张强、陈镇海、范亮、李晓静因与被上诉人汪杰、深圳市越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十二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42645、42647-42657、42659-426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二十二案进行了审理。
佟丽娅第二任丈夫照片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亦未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二十二案按上诉人李永鑫、刘静、蔡颖、黄雅圆、李荫萍、盛焕亮、班彦龙、陈锦龙、薛成国、覃丽霞、余沛玲、帅文欣、曾伏虎、杨立龙、徐洁、余月兴、庄富文、张强、陈镇海、范亮、李晓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张 尧
江珊和张博的结婚照审判员 尹 伊西城男孩 解散
审判员 谢冰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诸葛梓岐书记员 车万昕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