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银昆,张蓉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银川750001)
徐凯鑫摘要:经济发展愈快,资金流动愈活跃,作为资金载体之一的账户活动愈频繁。对公账户向对私账户转账在满足某些资金流转需要的同时,伴生了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从反角度讲,此种交易方式暗含风险,当前要有效监控尚有困难。如何克服困难,全面有效监控,预防和打击犯罪,需要内外合理分工,上下齐心协作。关键词:结算方式;反;打击犯罪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 (2012)10-0099-02
收稿日期:2012-09-01
佰思梵妮作者简介:王银昆(1978-),女,云南易门人,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金融;张
蓉(1981-),女,宁夏吴忠人,会计师,研究方向:
经济金融。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支付系统的日益完善以及支付服务质量的逐步提高,社会资金流动速度加快,非现金支付交易量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就宁夏而言,2010年上半年,全区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办理支付业务5810.84万笔,金额11682.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8%和52.7%。分析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接收的商业银行报告的几十例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发现,对公账户向对私账户转账在转账交易中明显增多,值得关注。
一、原因分析(一)历史原因
主要取决于宁夏自治区一些特殊经济实体的采购方式,这部分交易主体原料主要来源于私营业主、个人。例如:石化、煤炭企业收购原油、煤,造纸企业收购麦草,粮食企业收购农副产品,羊绒制品企业收购羊绒等。
(二)政策原因
为提高服务效率,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简化了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处理手续。《通知》规定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该规定实际上将对公账户向对私账户转账推向了不受限的境地。
演员邢岷山(三)经济形式多样化原因
金有贞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日益活跃,对资金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小额贷款公司与投资咨询公司因为其灵活便捷的特性赢得了广大筹融资者的青睐。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大部分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加了对公账户向对私账户转账的业务量。
(四)转账方式多样便捷
尹颂简介我国法规规定的转账工具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以及银行卡,还有新兴的电子支付工具,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加之其中有些结算方式门槛较低,使用方便,比如网上银行的开通手续简便,农业银行只需使用人开立账户且信誉良好,而
建设银行只需使用人开立账户即可。
二、存在的风险
(一)与多种结算工具混用,模糊资金轨迹
为进一步隐瞒和掩饰犯罪收入的来源、去向和性质,模糊犯罪收入的非法特征,给反当局追查制造障碍,犯罪分子会利用多种转账工具把犯罪收入在不同地区、银行和账户间频繁转移。如:票据具
有无因性,能够转让流通,连续多次背书转让,可以将犯罪收入转移到异地具有关联关系的个人;高效率的汇兑系统实现了资金实时到账,但也模糊了地域概念,尤其是利用网上银行完成的汇款,轻松隐秘,通过银行汇兑系统可以在不同银行不同账户间频繁转移资金;银行卡优点众多,使其成为的工具,在银行卡账户间反复转账,利用银行卡信用功能,从银行取得贷款,再用犯罪收入还贷款,隐藏犯罪收入。如果将以上结算工具混用,资金的轨迹会更加复杂,追踪会更难。
(二)与现金配合使用,割断资金轨迹
现金结算简单、快捷,但是由于现金流转未形成闭环,使其成为天然的工具。如果犯罪分子将犯罪收入自对公账户转入对私账户后立即取现,则彻底割断了资金轨迹,资金追查也无从谈起。
(三)转入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等关联人账户,账外循环,逃避税收
在接收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中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些企业为逃避税收,将对公账户资金转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出纳等人个人结算账户后,单位的一些业务资金往来就通过这些个人结算账户进行,形成了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账务以外的另一套资金运转,具有明显逃避税收的意图。
(四)借机成立空壳公司,从事活动
为掩人耳目,犯罪分子通过成立空壳公司,以正常经营的名义在对公账户与对私账户间进行资金划转,
以达到其非法经营的目的。如宁夏发生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孙国明40亿案”,当事人孙国明在起家时成立了广本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没有一些像样的业务。该公司的对公账户主要是用来进行资金拆借,许多非法融资对象均是亲戚和熟人。为方便业务开展,孙国明后来还成立了银川融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宁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三、防控困难(一)《通知》规定不利于反工作开展
《通知》中虽要求付款单位要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在具体操作中缺乏有效约束,无实际意义,在银行本身尽职调查手段有限的情况下,加大了银行客户身份识别的难度,使银行在改善支付结算服务和履行反职责间无所适从。
(二)现金交易监测尚未系统化
基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当地金融机构普遍未建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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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作出及时的处理。最后,要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必须要时刻关注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技术,不断堵住出现的安全漏洞,采用新的首都那和技术加强网络的安全。
2.加强对员工的专业培训。以必须要加强对于银行员工的专业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既要精通IT 技术,也要熟悉金融业务。同时也要规范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权限,明确分工和职责。
3.要求网银用户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银行应帮助客户进行账户安全认知,增强其安全意识。要使其在使用时分清真假,妥善的保管好自己的注册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从而加强网上银行的安全性能。
4.构建系统的监管体系。央行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认证中心,由于在整个监管的系统中没有规范标准,使网上银行的发展收到种种限制,所以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认证中心。
(二)推进管理的法制化
当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的专门法律、和行政规章,使网上银行在推行其业务时无法可依。面
对全球网上银行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为了让中国网络金融更健康的发展,必须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银行业现有的调控方式,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其规范和保障作用。
随着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银行的竞争日益激烈,网上银行为满足用户的多种个性化需求,也不断进行着服务创新和扩展,通过增加个性化服务,使用户个人体验极大提升,但是网上银行也因为技术的复杂性在自我完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各种风险。只有有效防控网上银行存在的风险,破解网上银行在管理中存在的难题,才能真正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宏程.网上银行面临的安全挑战和应对措施[J].中国金融电脑,2011(6).
[2]陈红.电子货币发展情况初探[J].广西金融研究,
2007(9).
[责任编辑:文筠]
额现金数据库和监测系统。“总对总”报送后,人民银行分支行无法获悉金融机构大额交易报送具体情况,因此,在缺乏相应信息、分析系统和有效的监测手段等情况下,人民银行分支行也就无法对金融机构日常提交大量大额现金存取记录进行有效的分析、辨别和及时监测,难以对金融机构报备的数据进行连续、有效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很难发现金融机构大额现金支付业务存在的问题,也就不能很好地根据现金交易记录及时觉察到的线索,对推动反工作难以产生实质效果。
(三)商业银行反控制措施不完善
对于多种支付结算工具未建立专门控制制度,未采用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部分商业银行对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面对面业务的交易监测不完善,如申请加入极其容易,无金额限制,系统对交易要素的反应不完整等。
(四)企业财务内外部监督缺失
从内部监督来讲,除会计制度规范的企业外,一般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未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从外部监督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除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需接受审计监督外,也未明确其他应接受审计的企业。缺乏有效的内外部会计监督,会计信息质量难以保证,为一些不法分子将公款私化或是逃避税收提供了土壤。
一亩是多少平方四、防控措施建议(一)修改《通知》规定
取消商业银行对对公账户向对私账户转账不负审查义务的规定,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和《反法》及配套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客户尽职调查职责,对于不提供合法付款依据的开户单位提出的付款请求,坚决不予办理。
(二)整合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系统
一是建议总行放开反数据查询平台中的大额数据查询功能,使基层人民银行可以查询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交易,以迅速获取可疑客户的商业活动记录等相关信息,识别可疑交易;二是充分利用各级人民银行与商业
银行网络联通优势,要求商业银行逐日报告规定现金业务情况,随时掌握金融机构大额现金支付状况,提示金融机构及时锁定异常目标,并进行连续识别和追踪,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开发重点客户、重点地区、重点网点现金交易监测系统,对现金流量大的客户、地区和网点进行重点监控,将用现量大的企业和个人作为报告和分析的重点,对重点领域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对重点地区和领域实施特殊措施。
(三)强化商业银行反控制措施
一是针对多种转账结算方式制定严密的反内控制度,将风险防范意识渗透到各类业务中;二是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对客户使用特定结算方式的目的和性质与客户身份、知识水平及日常交易行为进行比对,判断其合理性;三是完善交易监测体系,尤其是通过网上银行业务、电话银行等新兴业务或非面对面方式进行转账的交易的监测,按照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口规范,补充完善交易系统要素,确保交易有迹可寻;四是提高非面对面业务准入门槛,对于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的客户,在开立账户时采取更为严格的身份识别措施。
(四)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会计监督工作规定各种规模性质的企业,只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均应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建立完备的内外部监督制度,准确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公款私存和逃避税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梁英武.支付交易与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宋泓均.中国犯罪对策学[M].北京:中国检察出
版社,2010(4).
[3]马经.金融机构反实用手册[M].北京:中国金
融出版社,2008(12).
[4]唐旭.中国犯罪案例剖析[M].北京:众出版
社,2009.
[责任编辑: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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