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董事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董事会在公司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公司的发展⾄关重要,为规范董事会制度,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制度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下⾯是店铺⼩编对这些规定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了解董事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所帮助。
现⾏《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
第四⼗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三⼈;但是,本法第五⼗⼀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代表。董事会中的职⼯代表由公司职⼯通过职⼯代表⼤会、职⼯⼤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董事会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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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条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作;
(⼆)执⾏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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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公司债券的⽅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九条董事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有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票。
第⼀百零⼋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九⼈。研究生自我鉴定范文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代表。董事会中的职⼯代表由公司职⼯通过职⼯代表⼤会、职⼯⼤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本法第四⼗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香椿芽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作,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
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履⾏职务。
第⼀百⼀⼗条董事会每年度⾄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接到提议后⼗⽇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式和通知时限。
第⼀百⼀⼗⼀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可举⾏。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票。
第⼀百⼀⼗⼆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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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比熊犬图片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