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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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董事会议事范围、实施规则与程序第二条董事会议事范围:
(一)制订公司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
(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五)审定独资、控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申请破产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经营目标;
(七)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审议批准独资、控股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制定公司业务风险预警、管控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十)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融资、发行公
司债券的方案;
(十一)审议批准独资、控股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十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公司资产产权转让方案;
(十三)审议批准独资、控股企业的公司章程;
(十四)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申请破产的方案;六一儿童节放假几天?
(十五)审议和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以及提出的议案;
黑泽良平家世很厉害吗(十六)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数;
(十七)按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八)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损失核销、产权变动以及融资、捐赠或赞助等事项
(十九)聘任或更换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一)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黄瓜腌制方法和配方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职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一名董事代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分为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筹
备,包括拟定会议议程、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和起草会议文件等。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将书面通知和议案资料送达全体董事、纪委书记、审计专员办事处及其他列席人员。
第五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特殊情况下,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联名同意,可随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及议案资料,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送达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
第六条董事会定期会议必须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采用视频会议等形式;当遇到紧急事项且董事能掌握足够信息进行表决时,可采用电话会议或者制成书面材料分别审议的形式,对议案作出决议。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出席的董事行使权利。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含受托代表,下同)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获得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其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
第九条董事会的表决方式实行记名投票表决,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三种形式。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每
位董事应按自己的判断对所表决的事项逐项投票,在表决票上签名。签名的表决票须归档保存。
第十条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议题未经必备程序、资料不充分或分析论证不明确,可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会议或暂缓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董事会应予采纳。
第十一条董事会表决事项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时,该董事不得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就关联事项所作决议仍须超过公司全体董事的一半,其中重大事项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董事应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相关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刘芮麟女朋友第十三条董事无正当理由,为免除责任对董事会表决事项故意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以致丧失时机造成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就会议议题、内容和发言做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决议须归档保存。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董事会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启用规范治理视频信息系统进行全程同步录制。
第三章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经营班子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为保障公司的运转效率、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董事会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部分审议事项,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或决策。但董事会有权否决或变更董事长、总经理决策的经董事会授权的事项。董事会授权事项,包括项目与股权投资、资金贷款和资产处置等事项,实行专项提交董事会研究,专项决定授权。
吴亦凡简历第十八条在决定上述授权事项后,董事长、总经理应建立和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包括制定可行性报告、专业部门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论证等;按照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应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和专家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九条董事长、总经理对授权事项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并提交有关文件由董事会检查。
第二十条董事会决议实施过程中,董事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就决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或决议未认真落实时,应要求和督促总经理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董事可根据履行职责需要,在公司内进行调研,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获取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公司信息和资料的权利,并可对董事会决议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或决议未认真落实时,可要求和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