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宁 赵洁关于exo的个性签名关于印发《XXX公司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现将《XXX公司会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XXX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附件
XXX公司
会议管理办法
沙发品牌排行榜前十名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管理,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会议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安排及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第四条 会议提拟人或会务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第五条 会务工作责任部门视同会议提拟人,负有会议主办部门的一切职责。
第六条 按照会议主题或组织形式,会议可分为:公司党委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公司专项工作会议、部门会议等。
第七条 会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务实高效,提升会议成效。
(二)开短会、有效会,讲管用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大型会议优于小型会议,外部会议优于内部会议,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局部服从整体。
(四)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党委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公司专项工作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条优先顺序限制。
第二章 主要会议的职能定位
第八条 公司的主要会议有党委、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
第九条 公司党委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公司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中要按照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依照《党章》等党内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履行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接受股东会和监事的监督。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
的各项职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监督,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民主管理的机构,是公司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依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制度规定履行职权。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职工代表大会依照职责、权限和规则、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 号)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相关管理规定等,分别审议决策公司改革发展事项、监督检查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具有中国特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准确把握定位,忠实勤勉履职,规范协调运行,优质高效决策,最大限度发挥公司治理、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的功能作用。
(一)公司党委全面加强对公司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积极支持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董事会在审议、决策重大问题时,必须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要按照党委的决策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并落实组织意图,进入经营管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落实党委决定。董事会要充分发挥在经营决策上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经营管理层要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上的重要作用,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得到扎实有效落实。
林更新女友王蓉>个人所得税退税多久能到账(二)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确定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参与考察推荐,提出任用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培养后备人才。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要按照不同职责,依法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行使用人权。
(三)公司党委、监事、职工代表大会等应从不同层面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发挥监督作用;公司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得到贯彻执行,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决策及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积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应积极支持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公司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建功立业。
第十五条 公司治理结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公司章程》等,制定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明确议事内容、组织方式和工作程序等,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履职担责,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和价值创造。
第三章 公司党委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上级党组织安排和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确定。
第十九条 党委会议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拟决策的重大事项形成意见后,担任董事、经营管理层成员的公司党委成员应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时按照该意见发表审议意见、进行审议表决。
第二十条 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四章 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综合管理部部长列席会议,监事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董事长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可邀请公司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议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等确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可就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召开会议,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在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及贯彻落实会议各项决议方面,按照《公司章程》董事长行使的职权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有关职责、义务履行职责。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全年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在有必要时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确保满足董事会充分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
(二)根据董事会职责对拟提交审议的议题和提案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按时召集、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需要董事会表决的重大事项不延误;
(四)与其他董事、总经理就董事会议题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
(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问题时,董事长应首先向出席会议的董事表述公司党委对该重大问题的意见;
(六)及时掌握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金喜善第五章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执行党委会、董事会的决策与决定。可邀请纪委书记、外部董事列席会议,综合管理部部长、法律顾问、投资与法务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议题需要确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管理层职权确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审议、决策重大事项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六章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由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第三十条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为:
(一)听取审议公司主要领导所作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重大战略规划;
(三)审议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四)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民主评议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
(六)依法选举、监督和罢免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七章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
第三十二条 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子公司正副职负责人。其他列席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需要确定。
第三十三条 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总结公司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
(二)签订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三十四条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当年1月-3月间召开。
第三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召开年中工作会议,一般在当年7月-8月间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半年工作,对照检查上半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的议程、文件等由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审定。
第八章 公司专项工作会议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专项工作会议包括年度总结表彰会议、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市场、财务、投资、审计、法治、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会议。
第三十八条 专项工作会议由主管/分管对应工作的公司领导主持召开,集团有关业务部门负
责人、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参加。
第三十九条 专项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总结上年度专项工作,部署本年度专项工作;
(二)审议专项工作的重大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三)其他需要列入的专项工作内容。
专项工作会议内容属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会议相关事项;属于党委、纪委、工会、团工作的,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相关事项。
第四十条 公司专项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专项工作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公司各部门在每年年初制定专项工作会议计划,经公司主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
第九章  会议筹备
第四十二条 会务工作责任部门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专题会议、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专题会议、年度(年中)工作会议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