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1.30
【字 号】筑府办发[201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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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10.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产车排行榜(筑府办发〔2010〕2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掀起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潮,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创新型城市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
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s多大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深化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成果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诚信和法治水平,服务于“三创一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汽车仪表灯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此次行动,要针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等重点区域,以生产、加工、定制等重点环节和批发网点、零售商场、零散摊位、展会、网站等流通环节为突破口,以图书、音像、软件、高新技术产品、食品、药品、农
立春是哪天产品、汽车配件、建材、工业设计产品等为重点对象,以权利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案件为重点线索,着重打击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专用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侵权损失大、受骗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利人与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行动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知识产权有关执法部门组成的“贵阳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
  (二)搞好摸底排查。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围绕本系统主管的知识产权种类,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的市场进行排查,摸清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底数,掌握侵权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源头及流通渠道,梳理出制售规模、侵权范围及危害程度,切实准重点打击对象、地点及时机,确保专项行动的成功率和有效性。by2何猷君
  (三)开展突击行动。各有关执法部门在搞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众举报投诉的线索,按照“追根打源、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非法印刷复制行为、无证和“套牌”生产行为、伪造或仿冒行为、无证照经营行为,组织突击执法检查行动,铲除地下窝点,治理生产源头,该收缴的坚决收缴干净,该销毁的坚决销毁彻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该曝光的坚决曝光揭露,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产品流入市场,切实收到清理源头、净化市场的效果。同时,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拓展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深挖知识产权违法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来源和渠道,一查到底,彻底摧毁违法犯罪网络。
  (四)组织联合执法。启动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月,组织一次全市性大规模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执法行动,由知识产权、公安、农业、版权、工商、质检等部门参与。按照《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140号)要求,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工商系统、质检系统等部门,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每月组织一次大型商场联合执法行动,对云岩区、南明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所在的“沃尔玛”、“星力百货”、“北京华联”、“合力超市”、“苏宁电器”五家大型商场进行重点检查。由市知识产权局指导,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知识产权局组织当地工商
、质检、农业等部门开展大型商场、农资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各一次。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农业部门在老城区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一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要求,由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组织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各有关执法部门根据行动对象的案件性质及其涉及的侵权假冒范围,及时启动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自行协商两个以上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遇有案情重大且侵权假冒涉及面较广的线索,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查处一批有影响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