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汉品牌名称的差异分析
  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及其所处文化的差异,英汉品牌名称主要有两个方面差异:一是取材来源的不同;二是音节数目的不同。
  1.英汉品牌名称的取材来源不同
  品牌名称的取材来源一般分为普通名词、专用名词、缩略词和杜撰的词汇。英汉商品的品牌名称都使用普通名词,但在专用名词的使用上表现为不同的倾向,即:英语品牌名称倾向于使用人名,较少使用地名,而汉语品牌倾向于使用地名,尤以名胜风景地名居多。目前中国较著名的品牌名称中,取材于人名的虽然有一些,如:张小泉(剪刀)、李宁(运动服),但所占比例很小。而取材于地名的汉语品牌名称比比皆是。如:“北京(吉普)、青岛(啤酒)、九华山(啤酒)等等。相比较而言,英语品牌名称中,取材于人名的,尤其是公司创始人或产品的发明者名字的品牌名称非常多,取材于地名的商标品牌名称较少。如“Goodyear”是为纪念硫化橡胶发明人Charles Goodyear给一种轮胎起的品牌名称。“Boeing”(飞机)取自于该飞机创始人William Edward Boeing的名字。究其根源,由于儒教的影响,中国文化重视个体与周围体的协调关系,强调体观念,不提倡个人主义。所以中国人给产品确定品牌名称时,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选用地名,尤其是自然景观名称,而使
用人名的却寥寥无几,使用人名作为品牌名称有标榜自我之嫌。与中国文化观念相反,西方文化侧重于个人主义,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对于英美人来说,使用人名作为品牌名称,突出了个人价值,也更有效地保证商标品牌的独占性,使其不易假冒、模仿。
  其次,英语品牌常使用杜撰的词汇,突出语音,如“Kodak”(胶卷)、“Pepsi”(饮料);汉语品牌从不使用杜撰的词汇,总是利用现有词汇,并注重语义的表达,主要原因在于英语文字是完全依据语音的任意性符号,音素组合的任意程度很大,对语义表达的依赖性很小。而汉语文字的理据性很强,对语义表达的依赖性很强,在词的组合构造中产生对词的语义限制。所以,英美人常常杜撰一些词汇作为品牌名称,不表示任何含义,只求新颖独特,以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
  另外,由于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同,英语品牌名称中有缩略语,而汉语中则没有。如:IBM(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3M(Mimm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2.时大漂亮是男是女英汉品牌名称的音节数不同
  英汉品牌名称的另一差异是音节数目的不同。由于现代汉语具有双音化倾向,汉语品牌名称大多数由两个音节组成。如厦新(电子产品)、美的(电器)、美菱(冰箱)、春兰(空调)等,均是双音节词。英语品牌名称在组成音节上没有任何约束和规定,少则12个音节,多则5个或5个以上音节,表现出较大的任意性。

  品牌名称应随文化价值观的不同而改变。某一特定商品的品牌名是向其目标消费体传递其价值的一个主要途径。换句话说,一个积极的正面的形象有助于树立一个强大的品牌并提升其知名度和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McCracken(1991)曾列出了一些品牌可归属于的文化价值观,例如,可信赖度,传统概念,兴奋度,爱国主义,真实性,家庭温暖,纯净度以及自然(McCracken, 1991: 83-88)。一个品牌名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只是文字或单词,这样文字或单词则成为商品,思想以及感情的主要代表和标志。只有让目标体真正了解品牌名才能使这种交流继续下去。从某种意义上讲,翻译或新创造品牌名承担起了跨文化交际的责任。
  1.拼音是制作商的首选
  现有的研究表明,非诚勿扰张定国语音学和音韵学彼此相联系。它们都同声音的语音方向有关,语音学的知识为音韵学的研究打下基础。前者关注的是人类所能发出的声音;后者关注的是这些合成语言及意义的声音的子集。一个品牌的发音也是商品命名时需要注意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种类型的译名很常见,“Wahaha/ 娃哈哈”, “Feida/ 飞达”, “Baiweitang/ 百味堂”, “Wuliangye/ 五粮液”, “Mengniu/ 蒙牛”, “Yili/ 伊力”, “Lulu/ 露露等等。尽管中国人借助于其汉语名称能够理解其英文,但在英语,这种译名却毫无意义。
  2.词对词直译
  语言同时具有普遍性和异质性的特征。普遍性使所有语言的共同特征得以表达成为可能,扮演着人类思想的工具的角。本文将抓住汉语和英语语言的不同之处分析。两者的异质性主要存在于它们的语篇结构,文化价值观,构词法,词态等,其中又以词的差别最为明显。
  词对词直译可分为两类,第一类译名中包含了某些人名或地名,例如:“Changyu/ 张裕”, “Tsingtao beer/ 青岛啤酒”, “Wang’s/ 汪氏”, and “Great Wall/ 长城等等。这种译名能够体现出产品悠久的历史,但却存在一定的文化缺失状况。第二类译名中采取了某些词的意义,例如:“Mother/ 母亲”, “Snow/ 雪花”, , “Fortune/ 福临门”, “White Rabbit/ 大白兔”, “Monkey King/ 猴王等等。从中国人的角度来看,这些英文词汇多具有活力,幸运,和谐之意,并同它们的中文名称相匹配,但据一些外教称这些名称所传递的意义在海外市场并没有被广泛的接受。外籍人士并不喜欢这些类似的词汇。这种情况我们并没有一概否定,其中不乏也有一些成功的例子,例如:“Red Bull/ 红牛”,“Angel/ 安琪儿”, “Mighty/多力等。
  3.缩写词
  举些例子,“K-BOXING/ 劲霸”, “YEARCON/ 意尔康”, “VV/ 维维等等。尽管这种译法具有某些优点,但若不呈现其原始名称意义,他们仍很难被理解,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所以商
家采取这种措施命名时一定要小心而为。
  4.自由译
  大部分商标名称都是有意义的,这就同词典学有很大的联系。词典学也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所关注的是英语的所有词汇,并把重点放在单词及单词的等价性方面。词典学的研究范围包括结构,构成法,发展,意义,词的有用性,以及词的等价性。这时候李若曦照片,商标名称的选取就要照顾到词的本身意义。
  “STRONG/ 喜之郎”, “Wonder Sun/ 完达山”, “SportLife/ 魄力”, “BIRD/ 波导”, “Tries/ 才子”, “GOLDLION/金利来”, “Together/ 牵手等等都被归为自由译类。很多时候,如果恰当选词,这种方法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在实际消费过程中,英语国家消费者则更多出于逻辑和事实。正因为这样,我们应当精确选取一些能够调动他们消费欲望的词汇。
  以上四种译法都具有其局限性。若将汉语直译为英语,因译者忽略了文化的初级功能则会导致某种文化缺失和曲解。这些就是导致一些品牌翻译不相等价的主要原因。总之,品牌翻译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而不仅仅是到一个直接匹配其汉语名称的单词。这里作者提供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音译(transliteration)
  (1)汉语拼音法
  (2)不完全拼音法
  2.直译法(literal translation)
  3.意译法(free translation)
  4.音意结合法(transliteration and free translation)
3. 商标翻译的原则
3.1 符合受众心理原则
    这一原则看似简单,其实又可细分为注意受众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注意受众审美心理,以及注意目标语中一词多意等几方面。在文化、宗教信仰和禁忌方面,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指出:对真正出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甚至比掌握两种语言更重要,因为词语只有在其作用的文化背景中才具有意义。可见其重要性。比如Mercedes-Benz在大陆,被译为奔驰能让人领略到该车风驰电掣的雄姿,在香港,Benz被译为平治,使人想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都是佳作。Gold—lionSilver—lion本可译成金狮银狮,但香港方言中同音,改译为金利来银利来恰好符合中国
人喜欢吉利、讨口彩的文化特点,即金利”“银利滚滚来,堪称佳译。Seven—up译为七喜符合中国人喜欢喜气、吉庆的民族情节和文化特征。有一种叫Revlon的化妆品,译为露华浓,语出李白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让人过目不忘。
但也有不少误译,如黑妹牙膏译为“Black Sister”Black让人想起种族歧视,而Sister在英文中一般指修女,面目全非;黑人牙膏不能对等译作Darkie,同样因为该词对黑人的歧视。金龙牌电器,译为“Gold Dragon”,但西方人却将“Dragon”看作是怪物,代表着邪恶。国产孔雀彩电的出口商标名“Peacock”,英语中有play the peacock 炫耀自己,as proud as peacock 非常高傲,该译似欠妥。在国内收音机海燕,译为“petrel”,指带来厄运的一种鸟,类似中文的乌鸦,该产品恐怕会问者寥寥,同样,Nestle若不以雀巢译之,而冠之以鸦巢,恐怕也会无人问津吧。孔府宴酒Kongfuyan Wine),孔子闻名中外, 该译却没有提到“Confucius”,实在遗憾。而“Wine”葡萄酒,该产品却是白酒”(spirit),也属误译。
不同民族对美的认识和态度是不同的,所以商标翻译也要顾及消费国民众的审美心理。如“Kiss Me”唇膏本意为吻我,但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非礼勿言,如果译为吻我
很可能商品难销,而译为奇士美则化腐朽为神奇。还有一例,就是法国的Poison香水,取该名主要是迎合西方女性猎奇心理,但是中国女性大概还不愿以身试毒,所以中译百爱神,体现出了这款香水的魅力,这又是点铁成金了。“Pink Lady”是一种鸡尾酒,pink意涵健康,如:I am in the pink.(我很健康),而lady则有妩媚动人之意,将其译为红粉佳人,则颇有格调,再者,因为此酒是将松子酒,红石榴汁糖浆,与鲜柠檬汁加碎冰块在调酒壶内摇匀成粉红,也有暗示产品属性的功能。美国的Duracell牌电池,由durable(耐用、持久)+cell(电池),译为金霸王,符合中国人的思想文化习惯,也属上乘译例。Energize牌电池译为劲能也是佳译。Sprite是饮料名,译为雪碧,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内衣品牌I’D(爱帝),英文名是I’d like to buy it——“我就想买它,中译爱帝,也很不错。但也有失败的案例,法国一男士香水品牌Opium,进入中国时取名,本想突出其魅力无可挡,不想遭到抨击,并因违反中国商标法而被禁止销售。中文商标方面,出口试销美国的轻身减肥片,原译obesity—reducing tablets,在减肥风行的美国却无人问津,概因该名忽视了肥胖者忌言胖的心理,后来改译为slimming pills后就颇受欢迎了。又如王朝牌葡萄酒(Dynasty),给人陈年好酒的暗示。而永久Forever)牌自行车的英译也有经久耐用的意义。回力运动鞋译为郭德纲调侃方龄“Warrior”回力发音近似,英文意
思是勇士,勇士穿勇士鞋,切合了崇拜个人英雄主义的西方文化。海信集团商标译为“HiSense”,可理解为high sense(高灵敏,高清晰)。该英文译名既与海信发音相似,又符合产品特点,还可以引申为远见卓识,可谓佳译。海尔(Haier)英文与higher谐音,使人想到奥运会的口号“swifterhigherstronger”,象征着更高、更好。中国名牌服装雅戈尔译成“Youngor”,给人一种穿上它会使人年轻的美好暗示,非常符合想永保青春的西方消费文化理念。国美译Gome,意即到我这里来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译名已超过了原名。
至于目标语中的一词多意现象,在中国的商标翻译中误译频频,如译界熟知的美女变毒蛇的芳芳化妆品,音译 “Fang—Fang”,在英文中竟是犬牙、蛇的毒牙。再如家电品牌长虹,是驰名商标,但英译却是采用汉语拼音,作csol崔智云“Chang—Hong”Chang是一个英文单词,意为青稞酒Hong意为商行,洋行,很有可能被误为酒厂,令人遗憾。还有一种干电池的商标叫白象,英译White Elephant,但“a White Elephant”在英文当中意为 “useless things”,又有谁会买呢?广州五羊牌自行车译为 “Five Rams”,但 ram 在英文中除一意外,还有碰撞之意,撞一次不够,要撞五次,有谁还敢去骑这种牌子的自行车呢?蓝天商标译为“Blue Sky”,但进入美国市场却大受冷落,因为“Blue Sky”无法收
回的债券之意 。又如帆船Junk)商标,也销量不好,原因是Junk还有垃圾的意思。上海产的白翎钢笔 其英译为white feather 而英语to show the white feather意思是临阵脱逃,有胆小鬼之嫌。马戏扑克音译MaxipukeMaxi是前缀表示大,而puke是呕吐,那么Maxipuke当然是剧烈呕吐,当然不行了。外国的如“Ma1l”译成,甚至是,也译摩尔,其实本义乃是商业中心,中译让人一头雾水。又如一MP3播放器“Godson”译名狗剩,虽然满足了人们的审丑心理,但究属不雅,落入下乘。笔者的学生译为歌神天籁之声,也较该译为佳。
3.2 明确市场定位,反映商品信息原则
各类产品根据其都有其消费层次和消费对象,也就是市场定位,商标的译名应尽可能切准市场定位,瞄准消费体,为产品的销售起促进作用。上文提到的佳译无不体现了此类特点,为避免重复,再举例如下: Johnson's为婴儿用品,原译庄臣,虽然很符合原文的发音,但庄臣两字不能令人产生与婴儿用品相关的联想,没有任何祝福、爱护、温馨的外延涵义。后来,更名为强生,赋予了原商标根本没有的意义——让孩子健康、强壮地成长,现在已是著名品牌。又如运动品牌“Reebok”,它由原来的雷宝更名为锐步,象征
着锐意进取的步伐,又反映了产品特性。又如法国一种农药“Ronsba”,被译为农思它,让农民朋友一听就想到他的杀虫能力不错,(笔者将其译作农事达,就教于方家)。梅雨季节2022什么时间入梅Accord译成雅确,是一种手表的商标,既有品位有反映了产品性能;Rejoice(洗发水)译成飘柔,充分说明了产品的特点(用后头发更飘更柔),使人产生很好的联想。Whisper译为护舒宝,有耳语般的亲柔和关怀有舒适之意,体现了产品特性,还迎合了女性渴望呵护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