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2、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实施内容
4、奖励/惩罚原则
4.1本管理制度有行为规范类、管理操作类、经济效益类三大类;
4.2奖励/惩罚原则分为标准原则、依据原则、及时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
4.2.1标准原则:奖励/惩罚的标准是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要求给予相应惩罚;
4.2.2依据原则:奖励/惩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3及时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励/惩罚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励/惩罚必须及时;
4.2.4公开原则:为了使奖励/惩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励/惩罚结果必须公开;
4.2.5公正原则:为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奖励/惩罚制度必须公正。
5、奖励标准
5.1奖励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5.1.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旅游等;
5.1.2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5.1.3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优秀员工/管理者等称号;
5.1.4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并一次性奖励40元,100元?
6.1能及时发现上道工序的不符合品,未造成批量质量问题使正常生产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6.2对公司检举违规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6.3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6.4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纳实行确有成效者;
6.5节俭物料、节约费用或对废料利用有显著成效者;
6.6发现异常状况及时处理或报告,从而避免、减少公司损失或使同仁免受伤害者。
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并一次性奖励200元,1000元?
7.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7.2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一次性奖励500元
8.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8.2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
9、其他专项奖励
9.1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优秀团队奖等;
9.2服务态度受到买家表扬肯定(经核实相关记录有效的)当次奖励20元,累计达到3次奖励50元;累计达到7次奖励80元;累计达到10次以上(包含10次),奖励100元;
9.3对公司运营提供建议,经策划采纳确认后,奖励10-200元;
9.4主动发现部门内制度、工作、流程问题,提出有益于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积极配合协助解决问题的,奖励10-50元;
9.5部门培训奖励,做一个培训课件(根据课件内容价值),奖励50-500元。林晨钰35张高清全图
10、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可予以晋升进行奖励
10.1一年内记大功达2次以上者;
10.2绩效考评连续两次达优等(含)以上者;
10.3有研究发明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10.4有其它特殊贡献者。
11、惩罚标准
11.1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乐捐标准;
11.2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
11.3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称为责任过失。
12、惩罚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12.1经济处罚分为、扣发奖金、降薪;
12.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12.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3、客服部处罚事项
13.1聊天沟通语气不到位,导致投诉的;客户提供商品尺寸有形状规格一样但材质不同,店铺有其它材质未推荐的,乐捐20元;
13.2售后后台退款的;该点同意退货/退款的必须按规定操作,因个人原因退款/退货点错的,按客户订单的原价赔偿;
13.3实际是发货了,客户申请退款,超时未点确认或未跟客户联系导致系统自动退款的,按客户订单的原价赔偿;
13.4客户要求发顺丰的,需加收实际快递费,如因个人原因收少客户快递费,少收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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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客户拍下订单未付款,不能私自关闭订单,经检查发现私自关闭客户订
单,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13.6本职工作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却未及时向直属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导致上下沟通不畅,信息不同步,但未影响到其他环节工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乐捐10元作为警告。
13.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客户损失,客户不追究赔偿的,乐捐10元。
13.8客服服务态度问题造成买家投诉,经核实成立的,视情节轻重乐捐10元
-100元。
13.9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公司业务停止、中断,时间超过1小时(如网络连接不上未及时反馈通知相关人员),乐捐100元。
14、仓库处罚事项
14.1每日的缺货订单必须及时上报采购,未上报采购或超过48小时未收件记录而导致退款或赔偿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缺货必须在48小时内有收件记录;
14.2未按公司制度执行的配货员实行限单制和淘汰制:完成月目标订单数每人每月奖20元,月平均错误率小于3%奖50元,月平均错误率>3%<6%奖20元,月平均错误率>6%罚50元,月平均错误率>10%累计3个月,第一次乐捐200元,第二次乐捐400元,第三次直接调离岗位;
14.3理货员上错货架每次发现视情节轻重乐捐20元-100元;
14.4配货员赔偿规则请看附件《理货错误赔偿规则》
1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处惩20元/次
15.1未按规定佩戴厂牌、穿着工装或佩戴安全防护措施者;
谢娜个人简历15.2在禁烟场所、仓库作业区域吸烟者;
15.3上班时间因私事擅自离岗外出者;
15.4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15.5公司会议参会人员迟到、早退者;
15.6擅自调换宿舍或留宿他人者;
15.7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5.8在办公区域就餐,乱倒饭菜者;
15.9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李嘉铭15.10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15.11在上班时间内争吵、打闹、玩手机、打游戏、看报刊杂志等做工作无关之事,经口头警告后,再次违反者;
15.12工作进度落后,报表或工作记录经常迟交者或异常发生反映不及时者;
15.13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仍不加以整理者;
15.14在非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仓库现场者;
15.15工作过失,情节轻微者;
15.16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安全卫生规定者;
15.17初次不服从部门负责人合理指挥者;
15.1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15.1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15.20涂画于墙壁/公物有碍观瞻,有具体事实者;
15.21上下班不排队打卡,不守纪律或无理取闹者;
15.22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5.23无故不参加会议、集训者;
15.24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训练课程者;
15.25督导不周,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5.26浪费水电,私自拆、装公司水龙头、照明电线、插座、灯头等水电设施者;
刘晓晔个人资料15.27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壳等,破坏环境卫生者;
15.28未经允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区者;
15.29其它各种违犯公司规定或工作规则,情节较轻者。
16、各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也视为违纪,处惩50元/次
1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2下班后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脑、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16.3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16.4部门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打架斗殴等,未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者;
16.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16.6未经允许,私自翻阅公司机密文件、报表或技术资料者;
16.7本部门员工,一周内有5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
16.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1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处惩40元/次
17.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17.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17.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17.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17.5酗酒上班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影响工作者;
17.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17.7工作考核中未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有偏袒行为者;
17.8违纪达5次(含)以上者。
1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处惩100元/次
18.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18.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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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8.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8.5未经许可带出资料或泄露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
18.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18.7虚报业绩、对工作失误或重大责任及其他工作事件隐瞒不报者;
18.8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18.9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18.10对上级交办任务,抗拒不执行者;
18.11办事拖拉或积压文件,影响工作时效者;
18.12敷衍了事,致使工作延误并导致公司业务受损;
18.13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资料、操作他人机械或使用禁用物品者;
18.1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警告一次后仍不加改正者;
18.15破坏消防设施或消防标识者;
18.16言行失检、态度傲慢,抗拒上级工作合理之安排,经劝导后仍不服从者;
18.17曾有记警告行为之一,经被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18.18担任主管,对属下不良行为知情不报者;
18.19违反公司规定或工作规则,情节较严重但未造成较大损失者。
1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处惩200元/次
19.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19.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19.3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
19.4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19.5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19.6其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传唤、拘留、逮捕者;
19.7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19.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19.9造谣生事、散播谣言,影响同仁和谐或情绪者;
19.10遇突发性事件、紧急需要时有意规避或不配合行动者;
19.11携带违禁物品入厂而不听制止者;
19.12恶言谩骂同事或怂恿骂架者;
19.13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印章、机器配件或工具者;
19.14非经许可,私自张贴文告或擅自撕毁公司文告者;
19.15工作时间内躲藏睡觉者;
19.1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生产损失者;
19.17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态度极其恶劣者;
19.18违反技术操作或安全卫生规定措施,致使发生事故者;
19.19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者;
19.20非机械故障或材料短缺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19.21曾有记小过行为之一,经被记小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19.22有其它造成较严重不良后果及产生较大损失之行为者。
20、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惩500元/次
20.1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万元(含)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
20.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0.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20.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20.5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20.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7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20.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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