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案例练习题
不戴胸罩的女人1 、A 县农民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 年,刑满释放后,想在B 县开办一家饭店,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当他向B 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时,B 县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有劣迹,虽然刑满释放,尚需要继续教育,拒绝为其颁发营业执照。李某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李某对工商局的上述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被告是谁?本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个人原因辞职信20字答案: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⑵因为行政诉讼法第11 条第1 款第4 项规定,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⑶本案的被告是“B县工商局”。⑷本案应由B 县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刘某因无照经营被A 区工商局处以2000 元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位于B 区的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工商局认定处罚过重,作出了将2000 元改为1000 元的复议决定,刘某仍不服,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问:
1)如果刘某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答:应以市工商局为被告,因为作为复议机关的市工商局改变了区
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
2)如果刘某提起诉讼,应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答:应向B 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为B 区是作为被告的市工商局的住所地。
3、某区工商局在对该市化妆品市场检查过程中,认为 A 商场销售
的某名牌化妆品是以假充真,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该商场作出、销毁剩余伪劣化妆品的处理决定,并于当日将价值3 万元的化妆品予以销毁。A 商场不服,未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即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将某区工商局列为被告。诉讼过程中,A 商场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销毁化妆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受诉法院审理终结后,认定某区工商局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并对赔偿内容进行调解。A 商场认为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请问:
(1)三A 商场未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A 商场认为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是否正确? 为什么?
答:不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行政复议法案例练习题
鹿晗老婆图片1、某市工商局在一次执法检查中对某区个体户王某销售不合格酒的行为作出了没收产品,并处2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区工商局随后吊销了王某的执照。王某不服,欲提行政复议。问:
(1)王某若对2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向谁申请复议?
答:向省工商局或市政府提复议
(2)若对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不服,应向谁申请复议?
答: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2 、李某于2010年10月17日被所在县的工商局600元,王某是李某的好朋友,他认为工商局的过重,于同年11月24日以自己的名义,向该县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书。由于邮局的原因,该县政府2011年1月24日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该县政府于2008年2月4 日以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了王某。问:(1)王某能否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复议,本案中的王某与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王某不能申请复议。
(2)本案申请人的申请期限是否超期?为什么?
答:没有。因为以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以邮寄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在途期间不计算期限,本案申请人没有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3)李某还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答:李某还可以向县工商局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某乡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对个体工商业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25 号文件,文件规定凡无证、无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与乡、村办集体企业争原料、争技术、争业务、争人才的个体工商户,挂村办厂的私人企业今后要一律予以取缔。文件发布第二天,辖区工商所根据乡政府的文件,以乡政府的名义强行扣缴了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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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问:
1)其中个体户李某欲申请行政复议,他有权对什么行为申请行政
复议?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和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李某有权对工商所强行扣缴其营业执照的行为申请复议,同时也可以一并对该乡政府的25 号文件申请复议。
2)在李某复议案件中,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分别是谁?答:乡政府和乡政府所属的县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3 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单挑高傲王子3)在李某复议案件中,若复议机关于2011年4月1日将李某的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何时提交相关证据和有关材料?
答:4月10日前。《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工商所长培训班考试案例题
1、某市工商局接到举报,反映王某在经销大豆油时掺杂使假,工
商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对成品进行检查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依据《食品安全法》查封了王某仓库内涉嫌掺杂使假的大豆油,并以王某销售掺杂使假商品为由拟对其1万元。2011年3月2日,告知了王某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王某认为工商局认定他们掺杂使据不足,不同意工商局的处罚。第二天,某市工商局委托质检机构到王某的仓库内,对封存的涉嫌掺杂使假大豆油取样送检,经检验属于污染物质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的食品。某市工商局当日收到检验报告后,于3月4日,以王某销售不合格食品为由作出并向王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王某公司2 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⑴某市工商局的查封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查封措施不合法。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查封、扣押。而某市工商局仅对成品进行检查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就对嫌掺杂使假的大豆油实施查
封措施,违反法定要求。
⑵某市工商局的告知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告知程序不合法。处以较大数额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
⑶质检机构的检验结论能否作为某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证据?为什么?
答:质检机构的检验结论不能作为某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证据,因该证据获取于告知之后。
⑷该处罚决定能否有效?简述理由。
>郭老师怎么封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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