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相关证据参考目录
1、企业本身的证据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介绍(涉及企业创立阶段、发展阶段、辉煌阶段、长远规划、企业文化、经营理念、服务理念);□企业自创立以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及相关认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ISO****系列证书
□守信用重合同企业证书□***省/市精神文明单位
□***十大畅销品牌证书□“**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徐若晗的个人资料
□中国/**省/**市名牌企业□国家质量检测合格产品
□消费者满意产品□中国**省/**市名牌企业
□中国/**省/**市企业优秀品牌推荐□中国/**省/**市**行业十佳营销奖
□**省/**市消费者放心品牌□其他企业已获得荣誉证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简历(涉及企业部分),重点包括为企业发展做出的巨大付出,以及社会给予的各种良好评价;
□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经销商、合作商、加盟商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经销商、合作商、加盟商的简单介绍;
□港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处、联络处执照副本复印件;
□港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处、联络处简介;
□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处、联络处执照副本复印件;
□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处、联络处简介;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票房2、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证据
□企业设立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品牌营销/法律部门来专门负责企业商标战略体系的构筑,至少是由专人来负责此事(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申请的所有商标(包括已经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和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商标申请)——证件为:商标证或国家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
□中国大陆商标申请;
□台湾、香港、澳门商标申请;证件为——商标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
□国际商标申请:(1)马德里商标申请;
(2)单一国家商标申请;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企业申请的所有专利(包括已经拿到专利证书和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专利申请)——证件为:专利证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缴费通知书;
3、涉案商标的相关证据
□商标于**年最早开始使用的证据复印件
为什么雨后天上挂着彩虹答案□产品销售发票、收据;□同客户签订的生产或销售合同;
□同商标印刷厂签订的印刷合同;□粘贴于商品上的商标标记;
□产品进货、出货单、仓单、提单、报关单、报价单等;
□代理商、经销商、合作商经销该商标的商品证明;
□最早广告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含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
□资助公益、慈善事业记录;□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记录;
□作为网站域名使用的记录;□产品维权打假记录;
□消费者对商品的赞誉证明;□社会调查机构出具的最早调查报告;
□办理产品许可证明时间;□产品最早年检证明;
□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办理产品条形码的申请文件;□其他最早使用证据。
□国家商标局下发的申请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商标于**年被核准的注册证复印件
□申请商标的创意及内涵说明
□委托广告公司设计方案;□和广告公司签订的商标图样设计合同;
□广告宣传中对“创意”的说明;
□本企业内部商标设计人员设计商标图样时,赋予该商标的内涵;
□商标设计的底稿以及设计该商标的各种文件;
□企业申请商标时,企业负责人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讨论方案及最终方案的文字记录;
□其他可以证明该商标具有创意的证据。
4、企业的商品销售证明
□企业商品的全国销售网络图;
□企业在全国各地设立的销售部门、销售组织以及配备的销售人员组织网络;
□企业的典型客户名单及全国分布;
□企业商品生产地、销售地状况;
□企业商品的专卖店、加盟店、旗舰店门面图;
□企业商品的产值、销售额、利税、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书面证明;
□企业的财务报表/报告;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海关或检疫部门出具的销售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明;
□与各地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
□各地客户或经销商出具的销售发票/发票底单;
5、企业商品的广告宣传证明
□企业近几年的广告费用审计证明;
□电视广告合同□报刊广告合同□网络广告合同
□车身广告合同□公益广告合同□展会展览合同
□其他户外广告合同(路牌、灯箱、条幅语等)
□广告宣传费用发票、收据
□刊登广告的报刊、网页、宣传册、展览图片、商业策划书、宣传光盘等
□含商标的体恤衫、礼品、赠品等依附物。
□产品形象代言人、产品发布会、产品促销会等。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调查机构出具的证明
□国家/省级行业协会出具的行业排名证明;
□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
□工商局出具的侵权商品查处证明
□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在我国,关于何者为商标享有较高声誉及为公众所熟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也提供了一套认定指标,其中包括: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或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cuican(5)商标在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或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此外,在已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商标法修改草案中,也明确提出法律认定驰名商标的基本标准,并建议增加如下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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