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母亲节文案短句林中举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
课程前言
大家好,非常高兴今天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那么在今天的这节课中我们要对这几个问题做一些解释和说明。在这堂课中我们主要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学习,食品安全的概念,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食品安全法立法的经过,食品安全法的体系,食品安全法的四大特征,食品安全法的几大亮点,最后我们将要对食品安全法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
一、食品安全的概念
说道食品安全法,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就是什么是食品安全,这就涉及到食品安全概念的问题,那么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呢?在食品安全法中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
花甲之年是多少岁规定:食品安全就是指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也就是说,食品安全要求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也就是说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从横向来看,这个安全既包括卫生还包括质量。从纵向来看,安全还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
二、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
明确了食品安全的概念之后,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食品安全法制定的背景,从这个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当中我们可以明确食品安全法它制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并且前在天津考察讲话时候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当然是指安全了。这充分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我们中国人,却在日常饮食当中完成了化学扫盲。比如从大米里我们认
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今天,三鹿又让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用途。所以有国人调侃说,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而我们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日本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振兴一个民族,中国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震惊一个民族。更有甚者说:中国人现在已经吃遍了元素周期表!所以可以说在现在中国人的日常饮食真的是处于一种“食面埋伏”的境地。买什么食品才能放心,吃什么才安全,这里已经成为国人的一大烦心事了,这绝对不是一个笑话。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近几年来中国主要食品安全事件,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双汇瘦肉精事件,那么瘦肉精,它指的是一类动物用药,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和硫酸特布他林等,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当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现在大家都比较讲究这个饮食健康,饮食的科学,那么肥肉众所周知可能导致人体的脂肪的堆积增加,所以现在人更喜欢吃瘦肉,那么尽管增加了动物的瘦肉量,但是食用含有 “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比如说食用了之后,人会产生了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危害是更大的。那么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那么至于究竟摄入多大量,如何导致恶性肿
瘤,有关病例研究在国内还没有定论。但是,近几年来,各地 “瘦肉精”致人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上海染馒头事件。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是个非常有名的食品公司,它的分公司在馒头中加入素、防腐剂,回炉过期馒头,更改生产日期,制成“染馒头”之后销售到联华、华联等多家超市。这个华联和联华超市,大家都不陌生,在我们是百姓经常会光顾的一些超市,那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抽取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高庄馒头等成品和原料共19个批次。经检测,其中4个批次成品中检出“柠檬黄”;两个批次成品中的甜蜜素含量超标。那么柠檬黄和甜蜜素是什么东西呢?它们又有什么危害呢?我们来看一下。
柠檬黄它是一种化学物质,具有毒性和致泻性,摄入后会增加肝脏负担,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还会引发儿童多动症,阻碍儿童智力发育。由柠
檬黄导致的过敏和其他反应通常还包括:焦虑、偏头痛、忧郁症、视觉模糊、哮喘、发痒、四肢无力等等。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的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人体每日允许的人工合成甜味剂使用量是有一定限度的,甜蜜素的每千克体重摄入量高限量为11毫克。但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就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诱发肥胖、肝脏病变等等,尤其是对排毒能力较弱的幼儿、老人、孕妇伤害最为明显。通过动物实验已经证明,甜蜜素是致癌诱因。
我们再来看一下,湖北毒生姜事件。湖北省宜昌市万寿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座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内查获两个使用硫磺熏制“毒生姜”的窝点,现场查获“毒生姜”近1000公斤。据介绍,不良商贩将品相不好的生姜用水浸泡后,使用有毒化工原料硫磺对其进行熏制,使正常情况下视觉不够美观的生姜变得娇黄嫩脆,之后在市场上高价出售获取暴利。那么硫磺熏蒸的食物,它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呢?硫磺熏蒸的食物虽然外表很光鲜,但闻起来会有稍刺激的酸味,吃起来不像食物原来那样可口,而且食物的营养价值也被破坏。其次也是更为严重的影响了,残留在食物中的二氧化硫,会吸入人体,会对呼吸道、气管等呼吸系统造成刺激。经常吃硫磺熏蒸的食品还会危害消化系统,导致呕吐、腹泻、恶心等症状,
严重的甚至会危害人的肝脏、肾脏。经硫磺熏蒸食物中的有毒物质长期慢性刺激会致癌,给人体造成很大危害。
网络红人扒皮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轰动一时的地沟油产业链事件。“新华视点”记者历经一个月、数千里艰难追踪,初步揭开京津冀“地沟油”产业链冰山一角,天津、河北甚至是首都北京都存在“地沟油”加工窝点,其规模之大出人意料,仅记者实地探访的几家窝点日加工能力合计已经近百吨。这些“地沟油”黑窝点加工工艺、提炼设备经过多年这个“升级”,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对其识别也愈发困难,标志着地沟油地下产业已经从小作坊走向了工业化、精炼化。那么加工后的地沟油通过“地下渠道”不断流向食品加工企业、粮油批发市场,甚至以小包装形式进入超市。“地沟油”它是一种餐厨废弃垃圾料排放的衍生物,经过滤提纯后的酸价等有可能通过检测,就像过去的三聚氰胺一样,此前国家只检验蛋白质含量,而不检验是否添加有非法物质。所有检测标准都是对照正常食品制定的,因为只检查正常食品它的这个营养含量,而不检查一些非法添加物的含量,所以按照标准化的指标去检测,是不能区分出“地沟油”。“地沟油”因为使用过,一般里面都含有食盐,会产生钠离子,同时会有铝、铁等金属离子,流向餐桌二次利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这个里面的钠和铝,这种影响大家都是知道的,对人体神经系统的伤害等等,那么据报道,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
桌的地沟油有200至300万吨。医学研究称地沟油中的强烈致癌,它的毒性超过100倍。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福寿螺事件,23名消费者在一家名为“蜀国演义”的酒楼食用“凉拌螺肉”后,引发广州管圆线虫病,这属于脑膜炎一种,5人症状严重,这是在北京首次发现该病例。管圆线虫病的罪魁祸首主要是“福寿螺”。 由于凉拌螺肉大多被广州管圆线幼虫污染了,再加上生吃或半生吃,造成这种病症是必然的。那么今年夏天大家注意到的话,新闻报道了西湖被福寿螺污染的事件,那么新闻报告的同时也提醒了广大的杭州市民,福寿螺由于它存有寄生虫,请大家千万不要食用。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那么这个事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时间的持久,大家现在对它一定是不陌生了,那么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它的奶粉中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根据我国官方公布的数字,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使用婴幼儿奶粉而接受门诊咨询并且已经康复的婴幼儿累计39,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892人,此前已治愈出院1,579人,死亡了4人,另截至到2008年9月25日,香港有5人、澳门有1人确诊患病了。事件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影
响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我们中国了,引起了各国的强烈关注,和对乳制品安全的担忧。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国内的乳制品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之后,事件迅速恶化,那么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都检出三聚氰胺。在这里我们提高的伊利、蒙牛、光明可以说是咱们国家乳制品业的巨头,那么我们日常食用的乳制品多是从这几大商家买而来的,那么这个事件重创中国制造商品信誉,多个国家禁止了中国乳制品进口。这可以说是我们民族尊严的一个损失,对我们国家形象的一种损害。
那么在2008年,还发生了一个国际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就是所谓的日本“毒饺子”事件,日本“毒饺子”事件进一步引发国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尽管这事件在确认人为作案并且得到了平息,但是中国食品安全形象又在世界上受到严重的影响。那么通过以上对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这个介绍,可以看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愈演愈烈的倾向: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影响范围越来越大。
那么面对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司法实践当中却存在着“立法打架”、“机构打架”、“管理打架”“标准打架”等问题,完全不能对应食品安全问题,这样一种现实状况完全不能对应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先来说一下什么是“立法打架”,近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近150部部门规章,那么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不可谓不多了,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完全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反而在许多方面造成了“打架”现象。比如说对市场上发现的未经检验的动物产品,动物防疫法与食品卫生法都有权对其进行规制,但是遗憾的是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卫生法处理的规定并不一致,这样会造成,根据两法处理发生打架的现象,不知道如何适用法律了。
那么“机构打架”,咱们来看一下,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药监、商业,我国承担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管理职责的部门有近10个。这种“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为什么这样说呢?部门越多不是越好吗?不是有更多的部门关注这个食品安全的管理吗?但是实际不是这样的。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还反而降低了管理效率。互相牵制、互相扯皮、互相推诿。
“管理打架”。职能交叉、多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现象大量存在。多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查,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那么这样一来,不仅会导致国家公共资源的浪费,还会无端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引起社会不满。纳税人所纳的税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当然会引起不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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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哥王昱珩简介资料那么咱们再来看一下“标准打架”。截至目前,我国共清理涉及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国家标准208项;清理行业标准2588项,废止323项。此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标准交叉、重复,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按照哪一个标准来管理自己的食品生产,企业已经不明白了,不清楚了。那么以上的种种“打架”,造成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这种监管混乱,监管部门可谓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 这样的怪现象已经不再奇怪了,所以说这亟须立法来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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