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洽谈:
(1)设计作业流程解说;
(2)客户基本要求讨论;
(3)收费方式的提出。
热闹的菜市场2.签订委托设计合约(初谈):
(1)进行实地测量记录。
(2)绘制平面、顶面初步方案。(3)设计初步方案沟通和定稿。
3.全套方案设计(深谈):
(1)绘制设计详图;
(2)设计图沟通和定稿;立春的古诗四句
(3)拟定预算书。
4.预算、材料定稿(细谈):
(1)建材适用性讨论;
(2)工程预算书确认;
(3)建材表拟定。
5.签订工程合同书:
(1)签订正式合同书;
(2)图纸传送工程部备案;
(3)备料。
6.进场准备:
(1)对居室进行检测,对墙、地、顶的平整度和给排水管道、电、煤气畅通情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交付业主(代理人)签字认可。
(2)材料准备,列材料清单,与备料部门协调。
(3)人员调度,确定施工人员,明确工地负责人。
7.按时开工:
(1)按合同确定日期开工;
(2)设计师、施工员、水电专员现场指导。
8.施工进行中:
(1)材料配送现场;
(2)严格按图施工;
(3)施工员监督验收;
(4)设计师现场协调。
9.竣工总验收:
(1)对已装饰装修的居室逐室逐项进行清理打扫;
(2)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需要整改,再进行检验);
(3)根据实际装饰装修工程量进行总结算,
10.售后服务:
(1)签发装修保修单。提供管线电路图、设备产品的保修卡。
(2)设立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档案,安排定期对用户进行联系访问。
第二篇:房屋装饰装修流程
房屋装饰装修流程
一、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须由业主提前五天到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
二、申请人应如实申报房屋装修项目,同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协议书》。非业主申请人申请时,必须提交业主签署之同意委托书。
三、申请人应向服务中心提供承建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法人代表委托书(盖红章)、电工上岗证,由服务中心审核其资格。
四、小心防火,负责的装修单位在施工前需配备2个2公斤以上灭火器,如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时,需到服务中心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并且须自备沙袋一包。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五、装修过程中如需对房屋原有燃气管道进行改动或需要进行消防报建时,申请人应向服务中心提供书面申请,由服务中心代为联系专业管道燃气公司或消防公司,经审核批准后由专业公司进行施工。
六、为维护物业整体美观,保证物业保值增值,本小区所有房屋不能安装防盗网及防盗门,晒衣架须安装在该物业单位的后阳台上。
七、如申请人需要,服务中心可提供房屋的相关图纸,并指明种类承重墙、柱、梁、燃气管道及其他关键部位的位置。
八、申请人应向服务中心提供装修施工图(含平面图、墙体改动图、电路图、给排水图等)。
九、装修申请获批准后,装修承建商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签订《装修施工治安消防责任书》,同时办理《房屋装修许可证》及《装修工作证》。
十、房屋装修期间,服务中心将派人对装修项目、安全、卫生、作业时间等方面进行检查,装修承建商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服务中心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一、装修单位如因装修引起自家或邻居墙面开裂、楼宇结构等问题,概由申请人负责。十
二、服务费用收取
1、装修承建商须向服务中心缴纳装修违约押金:X元/单元(商铺X元/单元);
2、《装修工作证》工本费X元/张(包括延期卡);临时工卡押金X元/张;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X元/平方米。
4、装修过程中若遗失《装修工作证》,每张X元,并须重新收费补办理。
5、《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X元/张,遗失或损坏照价补办。
十三、装修完毕:
1、装修承建商需向服务中心交付竣工图(水、电平面图);
2、申请人应及时到服务中心退还《装修工作证》,遗失的按X元/张扣除。
3、若发现装修工程有违反装修规定者,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整改;拒不整改者,服务中心不予
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依法解决。
4、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退还装修免息保证金。
第三篇:装饰装修监管流程
装饰装修监管流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规范装饰装修施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建筑物外观的整洁和统一;防止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遭受破坏;保障建筑物配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障建筑物的居住安全,并最终实现物业的保值和增值的目的。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受开发商或者全体业主的委托,对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业主或使用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备案、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管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装修申报与登记
(一)装修业主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装修公司施工负责人身份证件;
3、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赵铭露点4、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装饰装修方案(如平面布置图、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1)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2)装饰装修方案中若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需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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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文件,若涉及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需提交供暖、燃气管理单位的批准文件。
(3)装饰装修方案中若涉及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需提交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装修方案中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需提交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提交做闭水试验的方案。
6、由装修业主认真填写装修登记备案表相关内容,交由物业公司。
7、物业公司发现装修业主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规定(包括装修方案违反禁止性或注意性等事项的),应明确注明物业公司意见,并要求业主重新补正资料。
(二)告知业主装修禁止事项及应注意事项
物业公司应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中规定的装修禁止事项及应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并由装修业主签字确认,由物业公司保留。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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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简短谢师语(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2、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电信查话费的号码是多少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1)项、第(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三)物业公司对业主装饰装修进行登记
物业公司应该在规定工作日(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物业公司备案时应详细核查装修方案及装修备案登记表中的装修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登记: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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