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乙方):广州市维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就本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张嘉益.1 工程名称:广东创明遮阳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小区南区B-2-2号
1.3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配电房
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线路图。
第2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2.1 承包金额
本工程统包价,合计总造价人民币 万元(¥ 万元)。
本合同价格为一次性报价,除经甲方更改设计或变更及双方书面确认增加的项目外,结算价款不作调整,但是因乙方多算、重复计算的工程量或在工程量清单中包括但甲方书面通知不需要施工的该部分工程量应当从总造价中扣除。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
2.2 承包方式
2.2.1 按施工报价包干,主要材料由甲方自购(详见预算表),其余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同时乙方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问题。
2.2.2 乙方在施工图纸上已列明,但在工程量清单内漏算的项目也属于乙方的施工范围。
乙方在进行该部分项目的施工时,不得就该部分工程量请求甲方额外支付相关工程款。
2.2.3 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其他所有税费已经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额外支付。
张艺兴整容第3条 图纸及施工方案
3.1 年 月 日之前,甲方书面确认办公楼、大门、保安亭、道路、车间(含卫生间)、仓库平面布置图。 年 月 日之前,乙方将平面布置图转化为施工作业图,并报送甲方审核确认;其中,大门、一楼门厅、前台造型天花、会议室造型天花、一楼前台形象墙应提交效果图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甲方认为需要更改的,应当在收到图纸后5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相应改动。乙方报送的各类图纸不得更改,需要更改的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
3.2 在 年 月 日之前,乙方同时还需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同现场空调安装、变压器安装、绿化建设、监控电视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同工作计划。
第4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 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2 哪一款低价吸尘器好用施工工期不得顺延,除非遇下列情况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签字认可:
4.2.1 因施工图纸修改(甲方提出修改),影响进度且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能在该修改(变更)部分施工开始前3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
4.2.2 遇不可抗力而造成停工者。
4.2.3 因连续6小时停水、停电或一周内停水、停电累汁24小时以上。
4.3 影响工期的情况一旦消除,乙方应当立即复工。因乙方原因导致正常停工时间增加的,乙方应当就该增加的停工时间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条 物资供应
5.1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需经甲方代表及现场监理的确认并有封样,所有施工用材料样品需交由监理封存。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及设计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应由乙方负责。
5.2 乙方应向甲方聘请的监理提供进场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
第6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资料之签认。
6.1.2 提供进行施工的场地。
6.1.3 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5天
6.1.4 甲方有权在施工现场派驻监理1—2人,代表甲方监督检查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进度、检查隐蔽工程,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
6.1.5 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手续。
6.2 乙方责任
6.2.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工作计划和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场计划,在2009年4月1日之前报送甲方和监理审批。
6.2.2 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2.3 按施工安全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文件(含竣工图纸)附件移交甲方;隐蔽工程必须有监理单位及甲方代表签字验收。
6.2.5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的清洁、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6.2.6 自竣工之日起一年的保修期内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采购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更换。除灯管、灯泡的自身质量问题之外,其余产品的保修期均为一年。
6.2.7 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办理施工报批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防火安全证明)等文件,获得施工许可。
第7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7.1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支付工程造价30%的工程预付款,即¥ 万元。
7.2 根据乙方报送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装修工程完成60%并经甲方聘请的监理签认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35%的工程款,即¥ 万元。
7.4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30%,即¥ 万元。
7.5 工程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剩余之5%工程余款,即¥ 万元。
7.5 上述款项的支付,均需要得到监理单位或甲方授权代表的签字认可。
7.6 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应承担包修义务。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实际没有承担的包修工作由甲方另行委托完成,但是有关费用需从甲方扣留的余款中扣除。如工程余款尚不足以支付甲方另行委托维修而产生的费用的,乙方应当如数赔偿给甲方。
第8条 工程竣工验收
8.1 乙方在竣工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检查并提供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需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并另定验收日期,但是甲方需承认该竣工日期;如
验收不合格,甲方应于验收后3天内书面通知乙方需要改进或返工的项目并另定验收日期。再次验收如仍有不合格的地方并影响甲方入住,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8.2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验收规范为标准,质量及工程量检验标准依照施工图纸和经甲方及监理书面签认的设计变更为依据。
8.3 工程未经验收和履行交接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视为工程已交工,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8.4 如工程经验收合格,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24小时内移出全部设备和人员,交由甲方接管。甲方接管前现场发生任何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9条 奖惩条款
9.1 以合同工期为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中国有哪些旅游胜地 9.2 乙方一次性提前提交给甲方自购材料的明细数量,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10条 报价说明
10.1 本报价(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管理费、利润、售后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开票另计4%)
10.2 本报价还包括消防系统、报警系统拆除及增改费用。
10.3 本报价包括对电话线、网络线、电源线的调试检测费用。
第11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条例确定。
第12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3条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后附工程量及报价清单(附件1)和装修施工图(附件2)、效果图(附件3)、线路图(附件4)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注册地址:
签约代表 :
:
日 期: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签约代表:
现场负责人:
徐濠莹: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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