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有的参保人罹患重病或慢性病等特殊疾病,不需要长期住院,但需要经常在门诊上就医购药,承担着较重的经济负担。为解决这些患重病慢性病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问题,我市建立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制度(简称门诊大病制度),患有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可办理《门诊大病证》,对其门诊费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予以报销。
2、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门诊大病病种有多少个?
门诊大病病种及审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相关规定执行,目前确定了43种门诊大病病种。具体是:⑴尿毒症透析;⑵恶性肿瘤;⑶器官移植;⑷白血病;
⑸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⑹脑卒中后遗症;⑺慢性心功能不全;⑻心脏瓣膜置换抗凝及心脑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⑼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⑽特发性肺纤维化;⑾支气管哮喘;⑿支气管扩张症;⒀肾病综合征;⒁慢性肾功能不全;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⒃溶血性贫血;⒄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⒆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
(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
(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
现在什么最赚钱3、如何办理门诊大病证?
李栋旭裴秀智分手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资格,原则上应经过住院,申办时须由本人或经办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审批回执表》(一份),应提供不少于两家医保定点医院或一家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检验检查报告、本人近期1寸照片等材料,市内四区到市医保中心、其他三区到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填表时注意填写清楚患者的个人编号及单位编号、规范填写所申办的病种名称。其中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一般应同时提交不少于两年的门诊病历或其他与申请病种相关的检查资料。如确因特殊情况无门诊记录或门诊病历记录不全的,应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作为参考资料。凡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批。
增加病种和重新办证,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与初次办理相同。
4、门诊大病证的年审工作按什么程序进行?
为方便参保患者办理《门诊大病证》年审,将年审工作由过去患者到市医保中心手工办理改为网上审
核。患者的《门诊大病证》期满后,市医保中心网络端系统自动判断当天到期的门诊大病审批记录,顺延及生成新的医疗年度,患者可不再到市医保中心手工办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届时可将期满患者的《门诊大病证》收齐,每周一次到市医保中心集中打印相关信息。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自行打印。
凡期满后2个月内无上年度门诊大病医疗费结算信息的,系统则自动终止其门诊大病资格。因特殊情况,2个月后需重新结算医疗费的,需本人到市医保中心提出申请,进行手工审核,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回原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医疗年度期满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职工须在期满后2
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相关信息。
5、门诊大病参保患者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患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等比较严重的门诊大病,应选择条件和水平较高的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单位;一般门诊大病病种患者,可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起付线和自负比例、药品价格都较低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单位;老年居民和重度残疾人选择门诊大病定点单位原则上应与本人普通门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致;结核病、重症肝炎肝硬化、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必须选择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单位。定点机构确定后,医疗年度期满后可申请变更,无特殊情况医疗期内不得变更。如遇搬迁、病情发生变化原定点不能满足
医疗的,应到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市内四区的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6、参保患者门诊大病的医疗年度如何进行界定?
医疗年度不同于自然年度,也不同于保险年度。从参保人第一次将医疗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医疗年度。门诊大病与住院(或家庭病床)的医疗年度合并计算,办证前住过院的,门诊大病从住院之日起计算医疗年度,未住过院的自批准办证之日起计算医疗年度。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需单独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如参保人甲2007年11月20日因高血压脑梗塞住院,2008年1月6日办理门诊医疗证,因其间隔在12个月内,住院日期在先,其医疗年度起始日应为2007年11月20日;参保人乙2007年5月26日(参保前)因糖尿病并眼病住院,参保后2008年3月17日办理门诊医疗证,其首次医疗费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是2008年3月17日,故医疗年度起始日为2008年3月17日。
7、门诊大病患者因门诊大病核定病种住院的,住院期间能否发生门诊医疗费?
门诊大病患者因门诊大病核定病种住院的,住院期间不得同时发生该病种门诊的费用。
8、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门诊大病急诊有何要求?
潘阳图片门诊大病患者夜间或节假日(专门窗口休息期间)急诊的,原则上应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本
人定点机构无医生值班可到其他医保定点机构),如就诊疾病属本人门诊大病病种,患者应及时持急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发票等材料到门诊大病专设“窗口”备案,将相关材料存入本人专用病历袋备查。
9、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门诊大病患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能否纳入结算?
门诊大病患者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不能纳入结算。因诊治需要而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完成的检查、检验、项目,或病情急需而本定点医疗机构没有的药品,经医师提出建议,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或定点社区负责人同意,可到本市其他定点机构就医或购药,相关费用可纳入门诊大病结算。
10、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门诊大病结算有何规定?
门诊大病的结算管理分为记帐管理和报销病种管理。
(1)记帐管理的门诊大病费用结算:①尿毒症透析的门诊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记帐管理。器官移植的相关费用由医保特约药店记帐管理。上述病种患者的其他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也纳吴亦凡女儿
入记帐管理。②恶性肿瘤、白血病患者放疗、化疗短期住院费用、门诊静脉化疗、介入的费用及
静脉化疗期间配合的费用,均按住院结算,纳入医院住院总控指标管理;门诊放疗及非静脉化疗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记帐管理;其他门诊的费用(含上述患者其他报销管理门诊大病病种的费用)仍实行个人垫付费用,医疗年度期满与定点医院按规定结算。
可能我撞了南墙才会回头吧(2)报销管理的门诊大病费用结算:先由个人垫付,医疗期满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与医保中心结算。
11、学生儿童的门诊大病相关政策是否与老年居民的一样?
学生儿童的门诊大病管理政策与老年居民的不一样。学生儿童的门诊大病主要限定为8个病种: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儿童糖尿病、精神病。其中前4个病种不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实行记帐管理,按住院负担比例结算,不实行费用限额;后4个病种需单独支付一次起付标准,按住院负担比例结算,实行限额报销管理,本人一个医疗年度内的最高统筹支付限额为2000元。
12、哪些情况将取消门诊大病资格?
品牌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参保人门诊大病资格,收回《门诊大病医疗证》:《门诊医疗证》超过规定年审时间六十天以上的;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标准(按定点医院级别计算)金额的;按规定应予取消的其他情形(如、死亡、治愈等)。
13、持《门诊大病医疗证》其他疾病能否报销?
不能报销。只有符合《门诊大病医疗证》确定的疾病及其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他疾病的门诊费用,由本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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