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礼俗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礼俗,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礼俗。在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礼俗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在今天看来,许多不合理的繁琐的礼俗和吃人的礼教,在当时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的。
周公制礼作乐为此后的中国文化定下了"礼乐文明"的基调。《礼经正义序》: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颁度昌于天下,所制之礼则《周官仪礼》也。
庐山东林寺这当然不是说周公之前便没有礼乐。礼乐早已有之。周公制礼作乐是对夏、殷礼乐加以损益,从而改变了礼乐的性质和社会功能。这样一来,有周一代的文化呈现出了与殷商文化不同的特质,中国从此走出了原始信仰,走上了非宗教的人文道路。
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上古的礼俗,只能谈谈几个重要的方面。
一 阶级、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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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于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嘻》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近些年来,随着大量地下文献的出土,尤其是江陵张家山两批汉律竹简的出土,一些传统的说法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著名学者李学勤说:"我老劝人不要急于讨论什么'隶臣妾',最好稍微等一下。因为我们的材料太多了,如果你说错了的话,马上没法办。张家山简数量很大……涉及各种不同的情况,各种不同的对象,以及亲属的关系,非常非常细。"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奴隶还可以被当做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于仁慈,而是由于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级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奴隶和奴隶主是两个相对抗的阶级。商代的奴隶主是贵族,总称为"百姓"[1],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2]。《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呼。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
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级阶层。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统治阶级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安危。
迪玛希 歌手在这里,我们不妨把《论语》里记载的孔子对小人与君子的对比、分类罗列如下:
在行事原则上:
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在待人上: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在立身上: 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在心态上: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在操守上: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
可见,孔子思想的本意是:君子应居于上位,无德者(小人)应居于下位。孔子想把社会中人与人的统治和被统治关系,建立在他认为更合理的道德关系上。这套理论在后世所起的作用主要不是粉饰现实的不合理;相反,却是批判小人在高位,而道德高洁者受小人欺凌的不合理现实的武器。
二 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中国历代人口登记中的丁数,是今天了解古代人口时最重要的数据来源。于是,如何理解"丁"的实质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官方的定义是:丁是16岁到60岁的纳丁税的成年男子。这一简单的,但是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的定义流行了很长时间。现在,何炳棣先生的研究改变了这一看法。何先生指出,"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这样,我们就不会再为《保宁府志》中当地丁数为"15232.16894604丁",《邛州志》中某年增丁"七升八合一勺九撮"等记载大惑不解了。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3]。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上古十大神剑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后结发加笄。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冠礼是与婚礼、丧祭礼、朝聘礼、射乡礼并重的五项大礼之一。
具体而言,则正如《礼记·昏义》所言: 夫礼,始于冠,本于昏(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
郑玄进一步解释道:"始,犹根也;本,犹干也。"这五种礼,反映了当时个人、家庭、宗族、国家政治、社会交往的全部。
三 婚姻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娣相从,这统称为"媵"。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嫁娶》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嫁娶》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4]。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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