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多证合一改革证照整合事项目录(2018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28
【字 号】合政办秘〔2018〕206号
【施行日期】2018.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
正文
姚明的资料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多证合一”改革证照整合事项目录(2018版)的通知
李梦
 
合政办秘〔2018〕2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多证合一”改革证照整合事项目录(2018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对于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
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把这项改革的各项具体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多证合一”改革证照整合事项尽快落实,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一套材
  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规范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和信息采集项目,统一登记业务流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及备案等信息采集推送,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认领及导入相互关联的业务流程。市直各部门要主动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指导本业务系统由“坐等企业上门”改为通过平台及时认领企业信息,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的“多证合一”证照事项共享信息,相关职能部门要跟进完善,加强规范管理。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考虑“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登记窗口人员承载能力,结合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实际,根据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及时采取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
配足配强企业登记窗口人员力量,树立良好服务形象。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及时了解改革政策、充分享受改革成果,形成良好改革氛围。市商改办要加强对“多证合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2018年12月28日
 
合肥市“多证合一”改革证照整合事项目录(2018版)周牧茵个人资料
序号
办理部门
证照整合事项
1
工商、市场监管
部门
营业执照
2
质监部门
机构代码证
3
税务部门
税务登记证
4
统计部门
统计证
5
人社部门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
6
社会保险登记证
7
粮食管理部门
粮油仓储企业备案
8
发改部门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9
公安部门
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
10
公章刻制备案
11
迪达拉怎么死的
娱乐服务场所备案
12
王元雯
金银首饰加工业备案
13
金元俊朴素贤机动车租赁业备案
14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备案
15
寄卖业备案
16
开锁业备案
17
机动车维修业备案
18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