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乐有标准吗?如文所示----“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为快乐的标准,对此,我方先从语言角度予以纠正:将“快乐的标准”等同于“快乐”,属于“概念”的混淆。何为快乐?从课题的严肃性不妨先借用书面语言:快乐的概念是外部事物作用于人的内心的满足感,来源于两个方面,即物质和精神。而从轻松与活泼的角度上来讲,我们也可如此概括它:快乐,来自爱,来自生活中平淡的点滴,来自于给予和付出。在漫漫人生路上,以爱以宽容面对种种境遇,就会享受到那为生命增添活力和芬芳的快乐,这才是真正的快乐!在此,我们要特别纠正:快乐是没有标准的。它是一个人内心真实的感受,一个人对生活的感悟以及精神上的愉悦。快乐至多可笼统比喻为:非常快乐、一般快乐、很快乐。 
  二、由于命题论点概念的混淆不清,导致全盘辩论的含糊。正方一辩因为严重的自我倾向与主观的偏颇在接下来的辩论中,多次出现毫无理论与实践依据的创新言辞。如:“这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也是生存的需要和应具备的技能,这种技能是快乐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人为自己活着是顺应时代历史发展潮流的根本规律。”“为他人活着的理论是构架在虚无体系上的,所以客观上是不存在的。” 
  三、正方辩论由以上模糊而牵强的“概念”贯穿全文,却自始至终,没有提供出真实确凿的论据。一篇缺乏论据的辩论,等同于一篇没有灵魂的文章。何以服众? 
   
  众所周知,人类是居性的动物,而居性动物的特征就是不能脱离集体而单独存在。所以,人必须也应必须学习雷锋那种助人为乐的精神,以便在各自需要的体中获得别人的好感和接受。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体中得到精神支持与情感寄托。所以,人必须和应该必须为别人而快乐的活着。 
  当然,这么说自然会招来“为别人活多累呀!”、“人如果活着连自己都不快乐,那还谈什么为别人而快乐?”……话虽如此,可是,请让我们想一想,单纯地、自私地为自己而活,不在乎身边人的感受,那么你可否能够长期和平安的在这世间存活?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比如,我们生下来后就要被父母灌输和要求去遵守社会道德和社会规则。 
  你小时候不喜欢尽情的玩耍吗? 
  你小时候不热爱彻底的欢闹吗? 
  可是,你不也照样要按照大人的指令来束缚天性的去学习和履行“忠”、“孝”、“仁”、“义”、“
温”、 “良“、“俭”、“让”等要求。你不照样也要树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奋斗目标,去上小学、上中学 、上大学、上社会大学,好将来成为一个可以报效祖国、振兴中华的有用之人吗? 
  这即证明为自己而活是人之本性,为别人而活是道德要求。 
  但为别人而活,再深一层次地去探究,却会发现这其实是人之本能,我相信每个人都为拥有此项本能而骄傲和自豪,自然在骄傲和自豪之中产生真实的快乐。 
  例如最早就阐明了“人为谁而活”的人生意义的先觉者,他提出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警句。 
  确实,做为社会中的个体,首先应当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体贡献的成果也应当恩施了你。 
王自健散打冠军老婆  否则,人何来途径得到别人的帮助,得到别人的保护?  复权
  若无别人的帮助,若无别人的保护,那么小孩子生下来谁抚育?谁养护?谁给他受教育的权利?谁给他学知识的机会?谁给他立足人世的能力?谁给他寻灵魂伴侣的途径? 
  那么,人若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得到别人的保护,他就必须要学会付出。同时要学会在付出的过程中认知快乐、感受快乐! 
   
  什么是快乐? 
  《汉典》曰: 舒适;舒畅谓之“快”;喜悦;愉快谓之“乐”。 
  那么,“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是快乐的;“熙熙而乐”是快乐的;“英雄乐业”是快乐的; “乐善好施 ”是快乐的;“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的理想?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 ”是快乐的……  宣萱中国好声音
  真正的快乐是心安理得,精神富足。 
  那么为了个人快乐而把私欲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人他们到底快乐吗? 
  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贪污公款达4.2亿,被判14年徒刑的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公司负责人陈满雄下场不是快乐的;私欲恶性膨胀,拼命地贪污受贿,导致因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0年3月被毙,死前曾痛哭忏悔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下场不是快乐的。 
  他们也许曾经快乐过,但是最终还是不快乐。 
  故,“因为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人,归根结底是为提升自我而奋斗,为别人生活而快乐。 
为自己活会被反方解读为自私
这个辩题里第一主角是“人”,他不是你,也不是别人,你可以把他理解为社会组成的最小单位,而“快乐”是最小单位的主观认识,社会的主观认识取决于绝大多数的人民众,如果人人都自私,人人都虚伪,并且某些人还特意将这些缺点无限的扩大化,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到我们的社会环境是什么样,可以想象到你们也不可能在此轻松的环境里探讨人为谁活着更快乐。
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什么是快乐呢?“快乐”是指符合人内心的召唤,外在的自然状态的一种体验。“为自己活着”并不是不管他人死活和社会责任,而是以自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生活态度,是符合人性的自然状态的一种生活。“为自己活着”和“快乐 ”的本质一样,其内在意义可以说是一致的。因此,我方认为:为自己活着快乐!
     首先我们考虑清楚什么才是“为自己活着”?
     人首先说应该是为自己活着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是生存技能。总的来说是为自己,就算说为别人也是为了自己能获取尊重,赢得社会认同等等, 归根到底是为了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的生存及立足 ,马斯洛的五层需求理论告诉我们,生存需要是第一需要.这正是对“人活着为自己快乐”的良好证明。
     “为自己活着”并不是指那种极端的自私自利的作为,而是指在合理合法,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努力去探求并努力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行为。不是低层次地仅限于贪婪地满足自己的精神、物质生活需要,而是在高层次意义上的作为个体的寻求生命以及人生的本质问题,并希冀从探求中得到答案的愉悦。
    而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来自外界的肯定不断的激励自我,价值得到体现,人会得到真正的快乐。更重要的是,人也从中得到人生和生命体悟,这些体悟可以让他烦忧的的内心得到一种解脱,这种解脱即为其生活中处于快乐的自然状态,人也活的轻松和欢悦。
    为自己而活并不等于自私,并不等于不奉献,在寻并实现其自我价值的过程中,对亲人,对朋友,对公众,对社会都会发挥其正面的作用,作出积极的贡献。为了他人,为了民众,为了社会而努力奋斗,真实的核心仍然是“自我”的作用,其努力奋斗的源动力必然起于其为了自我价值的最高体现。
    怎样活着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答案是:为着自己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当我们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时候,它们也必定会为人类和社会作出贡献,我们自己会由衷地感到快乐,因为我们到了自身的价值,我们在为自己而活!
谢谢主席,大家好:
     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立论,但我方有几点疑问:
笔记本关机关不了
    1“为了他人,为了民众,为了社会而努力奋斗,真实的核心仍然是“自我”的作用”请问这自我如何体现?
   2“怎样活着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答案是:为着自己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什么是理想的最高境界,难道只是自我价值的体现吗?
    对于以上两点不明,还请对方辩友指教
   
    一人为人,两人为从,三人为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离不开别人的关心与爱护。一个人是为自己活着快乐还是为别人活着快乐呢?这就取决于二者谁在事实上更为可行,谁在价值上更为可取。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何为快乐?快乐即精神的满足。我方认为,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首先,从事实层面来说,君不见岳阳楼上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
为民思想,君不见百草堂前鲁迅“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壮志豪情。无论是为黑奴解放而献出生命的林肯,还是为民族自由而奋斗一生的甘地;无论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周恩来,还是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孔琳……历史告诉我们,他们的精神得到满足。他们为别人活着快乐。
   
    其次,从价值意义上看,社会对一个人的认可正是其自身价值的体现。一个人因自己得了一百分而感到高兴,这只是一种浅层次的满足。但是如果在他的帮助下,全班同学都得了一百分,那么不仅仅他的个人价值得到了更深的体现,而且其社会认可度也随之增加,从而精神上得到高度满足。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小s遭家暴
    最后,让我们放眼于个人与社会的长远发展,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正如一首歌所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生活在这个社会大家庭中,只有为别人活着快乐。才更有利于个人的发展,才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
   
    可见,无论是从事实层面还是从价值层面看,人都为别人活着快乐。所以,我方认为,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首先,我回答正方一辩的问题,为了他人,为了民众,为了社会而努力奋斗,其真实的核心确实仍然是"自我"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
纵观古今,我们不难发现,姜子牙江边垂钓不问世事,其自然是贪图自己悠闲之了,再如陶渊明,其自己飘忽与田园之间,亦是品位这自己的乐趣.
而我们为他人,为民众,而社会而努力奋斗其真实的核心仍然是自我,我们为他人,是因为他人的忧喜关系着自己的伤悲,我们为社会为民众而努力,其归根结底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渴望得到他们的肯定,他们快乐,我才能快乐,请问,一个火星人,你与他豪不相干,为他而活又碍你何事
所以,我们为他人,为民众,而社会而努力奋斗其真实的核心仍然是自我
怎样活着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答案是:为着自己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快乐!”这就是我方的观点.
难道对方认为理想的最高境界还有他解吗?
而对方辩友显然把个人快乐搞成了社会的和谐,而就对方的例子来看,范仲淹一生孤苦,鲁迅一世飘零,到底什么才是快乐?
首先,如果这个人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基本的生存技能,不首先为自己活着,谈何理想抱负?其次,如果没有将“为了他人,为了民众,为了社会而努力奋斗”这种理想内化为自己的行动,如果在为了他人的过程中丢掉了自我,还谈何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