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推理
1.推理及其分类
所谓推理,是指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推导出另外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一切推理都必须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一般来说,作为推理依据的已知判断称为前提,所推导出的新的判断则称为结论。推理大体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
只有一个前提的推理叫直接推理。例如:
有的高三学生是共产党员,所以有的共产党员是高三学生。
一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前提的推理就是间接推理。例如:
贪赃枉法的人必会受到惩罚,你们一贯贪赃枉法,所以今天你们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惩罚。
一般说,间接推理又可以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等三种形式。
100万睡迪丽热巴一晚(1)演绎推理。所谓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性的前提得出了特殊性的结论的推理。例如:
贪赃枉法的人是必定会受到惩罚的,你们一贯贪赃枉法,所以,你们今天是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惩罚的。
这里,“贪赃枉法的人是必定会受到惩罚的”是一般性前提,“你们一贯贪赃枉法”是特殊性前提。
根据这两个前提推出”你们今天是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惩罚的”这个特殊性的结论。
演绎推理可分为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
(2)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即从特殊性的前提推出普遍的一般的结论的一种推理。一般情况下,归纳推理可分为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也叫完全归纳法,是指根据某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别事物都具有某种性质,推出该类事物普遍具有这种性质的结论。正确运用完全归纳推理,要求所列举的前提必须完全,不然推导出的结论会产生错误。例如:
在奴隶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在封建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文学艺术有阶级性;所以,在阶级社会里,文学艺术是有阶级性的。(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四种社会形态构成了整个阶级社会。)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根据同一类事物中部分事物都具有某种性质,从而推出该类事物普遍具有这种性质的结论。这是一种不完全归纳推理。但是,这种推理通常仅考察了某类事物中部分对象的性质就得出了结论,所以结论可*性较低。一般为了提高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所得出的结论的可*性,要列举前提的数量尽可能多,考察个别对象数量越多,结论也就越具有可*性。例如:
金导电;银导电;铜导电;铁导电;铝导电;锡导电;所以,一切金属都导电。
(3)类比推理,是指从特殊性的前提得出特殊性的结论的推理。一般情况下,这种推理根据两个事物的某些属性上的相同,推出这两个事物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的结论。
类比推理对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提供假设,启发人们思考问题,出规律或事物本质等。因为类比推理的结论是一种或然性的判断,它的可*性及可*程度一般决定于两个类比对象共有性质之间的联系程度。一般说,类比现象的相同性质越多,则结论的可*程度越大。并且,以类比对象的本质属性而不是一些表面现象为根据进行类比,其结论的可*性越大。例如:
我们在动物、植物中发现细胞,又在植物细胞中发现了细胞核,由此类比,推导在动物细胞中也有细胞核,后来用显微镜观察,果然在动物的细胞中发现了细胞核。
这种通过表面到实质的假设,最终得以证明正是类比推理的特点。

2三段论
(1)所谓三段论是推理中最普通的一种形式。它由三个简单判断组成,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例如:
不法分子都害怕法律的制裁(大前提);
杀人犯是不法分子(小前提);
所以杀人犯害怕法律的制裁(结论)。
电脑不能关机(2)三段论的推理一般有三个特点:
①有三个判断;
②每个判断都有两个概念,整个推理共有三个不同的概念,每个概念都出现两次;
③在前提中都有一个概念起媒介的作用。
在逻辑学中,阐述三段论时,概念和判断都有一定的名称。即,在作结论的判断中的谓项称为大项(P);作主项的称为小项(S);在结论中不出现,在前提中起媒介作用的称为中项(M)。一般,包含大项的判断称为大前提,包含小项的判断称为小前提。

(3)我们在运用三段论时,还要遵守三个原则:
①一个三段论必须(也只能)有三个概念,特别是中项必须是同一概念,否则就会产生错
误(通常把这种错误说为“偷换概念”)。例如:
茅盾著作不是几天可以读完的;
《白杨礼赞》是茅盾著作;
所以,《白杨礼赞》不是几天可以读完的。
这里,在大前提中的“茅盾著作”指所有茅盾著作构成的总体,而小前提中的“茅盾著作”则是茅盾许多著作中的一种具体的著作,两者含义不同,已经不是三个概念,而是变成了四个概念,致使推理产生了错误。

②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周延是在一个判断中对于主项和谓项是否全部断定,如全部断定就是周延,否则就是不周延。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例如:戚薇个人简介
劳模都参加了这次代表大会;
刘波参加了这次代表大会;
所以,刘波是劳模。
在这个推理中,大前提里,中项并没有全部断定,因为参加代表大会的并不一定都是劳模。
在小前提里,中项也没有完全断定,因为出席代表大会的肯定不是只有刘波一个人。由于在大小前提中,中项都是不周延,所以,这个推理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逻辑错误)。
③在大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也不能周延。否则就会造成“不当周延”的错误。例如:
书记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的;
她不是书记;
所以,她不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的。
在这个推理中,大前提里“做人的思想工作的”是不周延的,但在结论中却变成周延的了,所以,这个推理也是不正确的。
孟智超(4)省略式三段论指的是或者省略了一个前提、或者省略结论的三段论。

①省略大前提。例如:
教师是有功绩的,因为他们在教书育人中做出贡献。
如作补充:
凡在教书育人中做出了贡献的人都是有功绩的(大前提);
教师是做出了贡献的人(小前提);
所以,教师是有功绩的(结论)。

②省略小前提。
所有中国人都应该热爱祖国,我也应该这样。
如作补充:
凡是中国人都应该热爱祖国(大前提);
我是一个中国人(小前提);
所以,我也应该热爱祖国(结论)。

③省略结论。
历史上革命先驱是值得后人怀念的,孙中山就是这样一位革命先驱。
如作补充:
凡历史上革命先驱是值得后人怀念的(大前提);
孙中山就是这位革命先驱(小前提);
所以,孙中山是值得后人怀念的(结论)。

3假言推理
所谓假言推理指的是大前提是假言判断的演绎推理。这种推理的一般特征是:以一个假言判断作为大前提,通过对这一判断的前件或后件的肯定或否定,从而得出结论。
一般根据假言判断的不同形式,假言推理可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等三种假言推理形式。
(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所谓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是指以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大前提的演绎推理。一般情况,它又可以分为肯定式与否定式两种:
①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式)。
只要跑步,人就会出汗;
你现在正在跑步;
可见,你现在正在出汗。
肯定式的一般规则:肯定前件,就能肯定后件;但是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例如:
如果两条线平行,那么它们就是直线;
这两条线不平行;
所以,它们就不是直线。
显然,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因为所有的不弯曲的两点之间最短的线都是直线。

②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式)。
只要跑步,人就会出汗;
你现在没出汗;
可见,你现在没有跑步。
否定式的规则:一般情况下,否定后件,就能否定前件;但是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例如:
如果饮酒过量,肝脏就会生病;
他的肝脏生病;
所以,他饮酒过量了。
这一结论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有时其他诸多原因,也会引起肝脏生病。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指以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作为大前提的演绎推理。这种推理可分为肯定式和否定式两种。
①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式)。例如:
只有努力学习,才能取得好成绩;
晓鸣取得了好成绩;
可见,他努力学习了。
这种肯定的一般规则是: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但是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例如:
只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才能做好教学工作;
张老师没做好教学工作;
所以,张老师没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这个结论不妥当。因为没做好教学工作,还有其他一些原因。


②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式)。
只有平时搞好训练,才能比赛取胜;
你平时没搞好训练;
所以,你比赛没能取胜。
否定式的一般规则:否定前件,就能否定后件;但是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例如:
只有平时搞好训练,才能比赛取胜;
你平时搞好训练;
所以,你比赛能取胜。
这个结论不妥当,因比赛能取胜还有其他条件。

(3)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
所谓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推理指的是以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判断作为大前提的演绎推理。它一般有四种形式,即肯定式中的肯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和否定式中的否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
①肯定前件式指由肯定前件到肯定后件。例如:
在地球上一个常大气压下,水只要加热到100℃就会沸腾;
现在已加热到100℃;
所以,水沸了。
②肯定后件式指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例如:
在地球上一个常大气压下,水只要加热到100℃就会沸腾;
现在水沸腾了;
所以,已加热到100℃了。
③否定前件式指由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例如:
在地球上一个常大气压下,水只要加热到100℃就会沸腾;
现在还没有加热到100℃;
所以,水没有沸腾。
④否定后件式指由否定后件到否定前件。例如:
在地球上一个常大气压下,水只要加热100℃就会沸腾;
现在水没有沸腾;
所以,还没有加热到100℃。
4选言推理
所谓选言推理指的是以选言判断作为大前提的演绎推理。
一般情况下,选言推理也是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构成。通常,大前提是简单判断,对大前提指出的几种可能的属性肯定或者否定其中的一种或者几种;结论也是简单判断,肯定或否定事物具有一种或者几种属性。
选言推理一般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
(1)相容的选言推理。
一般以相容的选言判断作为大前提的选言推理就是相容的选言推理。通常,相容的选言判断要求肢判断必须有一个真的,但同时并不排斥其他肢判断的真实,所以,运用相容的选言推理时,否定一部分肢判断,就要肯定另一部分肢判断。又因为肯定一部分肢判断不能否定另一部分肢判断,所以相容的选言判断只有一个否定肯定式。例如:
考试成绩不好,或是由于复习方法不对,或是由于临场发挥不好;
汪莘同学考试成绩不好,不是复习方法不对;
所以,汪莘同学考试成绩不好是临场发挥不好。
正确运用选言推理一般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运用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时,大前提的选言肢必须列举完全;第二,运用肯定否定式选言推理时,大前提一般不能是相容的选言判断。否则,推理就会出现错误。
(2)不相容的选言推理。
一般以不相容的选言判断作为大前提的选言推理就称为不相容的选言推理。
通常情况下,真实的、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必须有一个选言肢是真的,所以,否定一部分肢判断就要肯定另一部分肢判断(即否定肯定式),而肯定一部分肢判断就要否定另一部分肢判断(即肯定否定式)。
①否定肯定式。例如:
今天的报告会,或由赵教授作报告,或由刘校长作报告,或由汪书记作报告;
不是由赵教授作报告,也不是由刘校长作报告;
所以,由汪书记作报告。
②肯定否定式。例如:
人的正确思想或者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或者是从社会实践中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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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实践中来;
所以,人的正确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里固有的。
(注:引自《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5.同一律
通俗地说,同一律是关于人们思想保持确定性的一条规律。在逻辑思维上,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运用概念或判断都应当保持确定的同一内容,不能任意改变,所议论的命题即论题也应保持同一,不能改变或“中途”转移或“偷梁换柱”。同一律的公式表现为A是A(或甲是甲)。例如:
密切联系众,了解众的疾苦,倾听众的呼声,关心众的衣食住行,真正和众打成一片。
这个例子,前后五次使用“众”这一概念,其意思保持一致,符合同一律的要求。
如果违反同一律,就会犯错误。例如:
要搞好众工作必须依*众,我就是众,当然应该依*我。
这个例子,前后三次使用“众”这一概念,但它们含义是不同的。前两个“众”泛指人民
众,不指某一个具体的人;后一个“众”则特指“我”,意为非干部或党团员。因此,前后不是同一概念。这段话违反了同一律要求,在逻辑上称为犯偷换概念与混淆概念的错误。
6.矛盾律
通俗地说,矛盾律是关于人们思想认识不可自相矛盾的规律。在逻辑思维上,矛盾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同一条件下,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思想认识必须做到首尾一致一贯,不能既肯定某事物具有某种性质,又否定该事物具有某种性质。矛盾律的公式表现为A不是非A,即甲不是非甲。例如:黑板是黑的。
黑板不是黑的。
柏木由纪这两个判断是互相矛盾的,两者不能同真。“黑板是黑的”和“黑板是红的”这两个判断是互相反对的,两者也不能同真。如果把这组判断放在同一议论中都加以肯定,那就违反了矛盾律。又如:
①入夜,朝教学大楼望去,整座大楼灯火辉煌,只有一个教室的灯没亮。
②生活会上,大家互相做了自我批评。
上述两例都违反了矛盾律。例①“灯火辉煌”和“灯没亮”、“整座大楼”和“一个教室”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整座楼灯火辉煌,就应当看不见一个教室灯没亮。例②“自我批评”是自己检查
和反省自己的缺点错误;“批评”不同,可以“自我批评,但不能“互相自我批评”。
我们在运用矛盾律时,必须注意:矛盾律排斥人们思维中的逻辑矛盾,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本身的矛盾。因为,这两种矛盾是两个问题,是不能够混为一谈的。

7.排中律
简洁地说,排中律是关于人们思想认识必须保持明确性的规律。在逻辑思维上,排中律要求在同一议论中,一个概念或者反映事物的某种本质,或者不反映事物的这种本质,二者必居其一;一个判断或者反映事物的某种情况(情形),或者不反映事物的这种情况,二者必居其一。同时,排中律还要求,对于互相矛盾的两种思想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不允许都加以否定或者都加以肯定。以上所述,换句话说,人们在一般议论过程中,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对任何一个问题,都必须表明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排中律的一般逻辑公式表现为A或者是A,或者是非A。有的也这样表现即甲或者是甲,或者是非甲。简析这个公式:“甲对象”,或者具有“甲属性”或者不具有“非甲属性”。
实质上,排中律的内容就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定有一真。例如“鲁迅是革命
家”和“鲁迅不是革命家”,这两个判断是互相矛盾的,在议论中我们一定要肯定一个而否定一个,决不能对两者都加以否定,或者加以肯定。因为这两个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一般,在运用排中律时,要注意,它只适用于矛盾关系的判断,因为只有互相矛盾的判断,才能够说二者必居其一。碰到不是矛盾关系,排中律就不能适用,也不需要用。
最后,我们还要注意:排中律和矛盾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反排中律也就必然违反矛盾律,但如违反矛盾律就不一定违反排中律。因为,运用矛盾律只能指出两个自相矛盾的论断,其中必有一假;运用排中律就可进一步指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其中必有一真。矛盾律主要是在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关系的判断中都起作用;排中律则只在互相矛盾的关系的判断中起作用。
所以,掌握排中律的关键在于弄清楚排中律的内容就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须有一真。

8.演绎推理的解题技巧
从做题的要求也可以看出,做演绎推理题目必须紧扣题干内容,以题目中的陈述为依据,
根据形式逻辑的推论法则推出正确结论。题中的陈述是被假设为正确的,不要对其作出怀疑或否定,给自己解题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对于演绎推理题目中比较难的、多种条件相互制约或是数理逻辑的题目,可以忽略其具体情境,在草稿纸上抽象出其数理模型,加以逻辑运算,这样比较容易得出结论。
解答演绎推理题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紧扣题干内容,不要对题中陈述的事实提出任何怀疑,不要被与题中陈述不一致的常理所干扰。试题中所给的陈述有的合乎常理,有的可能不太合乎常理。但你心中必须明确,这段陈述在此次考试中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考生不能对试题所陈述的事实的正误提出怀疑,也不能自作聪明地以自己具备的这方面的知识进行推理,得出答案,而完全忽视试题中所陈述的事实。
(2)紧紧依*形式逻辑有关推论法则严格推理,注意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演绎推理题中,前提与结论之间有必然性的联系,结论不能超出前提所界定的范围。因此,在解答此种试题时,必须紧扣题干部分陈述的内容,正确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必须注意的是,此类试题的备选答案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即各个选项几乎都是有道理的,但有道理并不等于与这段陈述直接相关。正确的答案应与陈述直接有关,即从陈述
中直接推出。
(3)必要时,可以在草稿纸上用你自己设计的符号来表示推论过程,帮助你记住一些重要信息和推出正确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