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和所在单位缴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职工购房、大修、翻建或租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提取一定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2. 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何益处?
答:对职工个人而言,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项好处:
(1)增加职工个人收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所缴住房公积金全归职工个人所 有,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
(2)低息贷款。职工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较商业贷款低的利率。
(3)税收优惠。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务部门规定限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4)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房、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支出;
(5)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退休、户籍迁出本市、重大疾病等八项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 一个人可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户籍和非户籍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5.哪些银行可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排名不分先后)签订了委托贷款合作协议,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家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6.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于职工提取后的缴存余额,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正因为满足一个家庭的贷款需求需要集合多个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所以鼓励职工多缴存、多积累。
7.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解决家庭自住住房问题。职工购买本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海鸣威简介
8.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1)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吴亦凡母亲)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9.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房产套数如何计算?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10.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国务院、住建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职工家庭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如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1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12.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有支持吗?
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不能超出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月还贷能力,以及购房总价与首付款差额。
13.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目前(截至2013年6月9日)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如职工贷款50万元,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少支付约23万元利息;如职工贷款90万元,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少
支付约41万元利息。
14.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寻求致富项目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1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购房资金需要怎么办?
答: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职工申请组合贷款时,申请人除需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受托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要求,且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与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人一致。
16.父母可为子女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如父母为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不作为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申请人
的,可以申请成为子女的共同还款人,签订共同还款协议后,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偿还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一次)。
17.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何时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答:商转公具体实施方案正在拟定中,经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商贷转公贷业务预计将于2013年吕一丁9月底前上线,具体内容以公布的为准。
18.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停缴对贷款有影响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单位或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息。
19.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20.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可否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代办?
答:公积金贷款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当面核对并签署确认,不允许委托办理。
2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用于家庭装修?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购买本市范围内的商品房(住宅类)和保障性住房。不能用于家庭装修。
22.在深圳以外的地方买房可以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购买本市范围内的商品房(住宅类)和保障性住房。不受理异地购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23.购买商铺和写字楼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只有购买本市范围内的商品房(住宅类)、保障房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4.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后提前还款要收多少违约金?
答: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借款合同到期前职工有能力选择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1.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既可以按照《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进行提取,也可以按照《提取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进行提取。购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的信息虚假,如何处理?
答: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3.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包括哪些?
答: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房,租房,还房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
4.除了住房消费情形,还有没有其他提取情形?
答:其他提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5.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发生多套住房的,如何提取?
答怎样购买基金: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例如:同时发生租房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仅能选择其中一项;若同时租了两套房,只能选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6.异地购房可以提取吗?
答:异地购房行为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购房提取时间间隔在两年以内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高速费免费时间20237.还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有地域限制吗?
答:住房须为本市范围内的。
8.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9.租房、还贷、其他住房消费,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有何要求?
答:该住房消费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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