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
(QX/T 1162010)解读
梦幻西游转区条件曲晓波  孔  期 
国家气象中心北京 100081
根据中国气象局2007年《关于下达2008年气象标准制订项目和审查项目计划的通知》(气发〔2007〕416号),由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国家气候中心、辽宁省气象局共同负责起草的气象行业标准《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QX/T 1162010)经中国气象局批准,于2010120日发布,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实施,标志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有了规范的技术要求,为国家级气象部门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预案提供重要依据。
1 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中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其中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70%上。气象灾害每年影响的人口约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平均高达2000多亿元,约相当于GDP的1%~3%,
给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防御和减轻气象招商银行银行信用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气象部门在气象防灾和减灾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在重大气象灾害来临之前或过程中,根据实况监测和预报结果,以统一、量化的标准为依据,确定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是气象部门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预案的必要条件和实施本标准,对于气象部门在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采取应急响应行动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同时也可供相关防灾减灾部门参考。
2 标准的编制依据
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要供行业内相关单位使用,因此必须保证标准的权威性、可操作性、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气象部门的职责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9〕120号)的要求,以业务中可操作的《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89号)为基础,参照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遵照《热带气旋等级》、《沙尘暴天气等级》、《气象干旱等级》和《冷空气等级》等国家标准,在综合考虑各类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灾害程度等因素编制而成
3 标准的编制思路
本标准针对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护士资格证分数线201313类重大气象灾害中天气要素在不同强度阶段的表现,提出国家级气象灾害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气象部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可供相关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气象部门参考。
本标准中各类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级别分别对应《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9〕120号)中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分级(见表1)。每一类灾害对应的各级响应启动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气发〔2010〕89号)。
表1 13类气象灾害应急等级划分表
   
台风
暴雨
暴雪
寒潮
海上
大风
沙尘暴
低温
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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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
霜冻
冰冻
大雾
3.1 预警等级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规定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标示。《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气象部门承担相应职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因此,中国气象局制定发布了《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对应四级预警和相应的四种颜。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后,是否直接对应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需要审时度势来决定,与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等级并非一一对应。
3.2 等级划分原则
1)立即响应原则
某种天气现象出现或预计出现时,“必定”伴有灾害出现,必须采取措施,同时现有的预报能力可以“满足”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时效要求如:台风国家级气象部门必须及时发布预警,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适时响应原则
某种天气现象出现或预计出现时,“可能”伴有灾害出现,采取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同时现有的预报能力可以“满足”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时效要求如: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高温、干旱、冰冻等;国家级气象部门必须及时发布预警,并在适当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累积效应原则
某种天气现象出现或预计出现时,考虑到气象要素累计的效应,经过一段时间(一般是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或相隔很短的连续几天过程中)“可能”使灾害扩大,采取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同时现有的预报能力可以“满足”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时效要求如:持续暴雨、持续暴雪、持续低温、持续高温、持续干旱等;国家级气象部门必须发布预警,并在适当时启动相应级别,或提高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驾照)分级负责原则
某种天气现象出现或预计出现时,“可能”伴有灾害出现,但现有的预报能力不能“满足”采取
防灾减灾措施的时效要求、预报准确率也不能达到令人“信服”的程度如:雷电、冰雹等。国家级气象部门吴绮莉 成龙不发布预警,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但此时需要不同级别气象部门的责任分工来实现。
5)跨省影响原则
一般来说,国家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主要针对跨省(两个省以上)同时出现的气象灾害。
6)救灾需求原则
由于科技水平的制约,天气预报在预报气象要素的“时间、地点、强度、持续性”四个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基础的应急响应启动方面,需要实事求是地考虑到预报能力、救灾需求等方面因素,因此,在标准中注明当由于某种原因没有事先发布预警而灾害天气已经出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经济影响,预计该影响将持续时,同样要考虑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4 本标准的预期效果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寒潮、暴雪、海上大风、气象干旱、暴雨预警已经启动了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将使国家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工作有据可依,必将大大提高气象部门防灾减灾服务的效率,对气象部门采取应急响应行动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5 本标准的实施建议
贯彻实施本标准建议如下
1)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同时可以为省及以下气象部门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提供参考
(2)由于中国地域广阔,气象灾害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相应的灾害性天气种类和指标很难统一,本标准编制的思路做法可以为各地编制地方标准时提供参考。
3)由于气象预报预测能力的限制,气象灾害的预警应该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各地编制应急响应启动等级时,要考虑与国家级应急响应启动等级相衔接,做到对国家级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