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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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城市化的速度稳步增长,建筑面积也不断增大。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物业服务行业作为城市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物业服务行业的营业税收入也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调研报告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对辽宁丹东的几家物业服务公司涉税问题展开调研。报告从分析物业收入入手,通过对物业公司的实地调查,发现其在纳税方面、票据管理使用、费用收取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进而针对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规范使用发票,加强日常管理等解决对策。
关键词:涉税问题 原因分析 对策
一、在涉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辛巴幕后的老板是谁(一)收入不真实
1.不按规定开具发票
物业行业属于服务行业,主要的收入有物业费、车位服务费、公用部分广告费(如电梯内、小区外墙、楼顶广告)、其它有偿服务费等,而在业主消费时只能取得公司自制的三联据,若不是主动索取,绝不开具发票,从而不申报或少申报营业收入。
2.减免收入
老业主介绍新业主在本小区买房,老业主和新业主可以各免1到5年不等的物业费(物业费按照新业主的建筑面积算),而物业公司对于这部分收入只是公司内部走账,不对外开具任何发票三联据等确认收入的凭证,只是开具一份老带新协议书,虽然在业主看来很划算,认为只要介绍亲戚朋友来小区买房子就可以减免物业费,同时在房地产开发商角度不仅卖出了更多的房子,相应地也减少了公司应收物业管理费收入形成应计收入而未计的情况。
(二)代收款项未申报营业税
在日常费用收取时,除了收取物业公司营业执照上拥有的项目外,还会代收代付一些费用,例如垃圾处置费、楼道灯费、水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第一年的取暖费等,而单位对于代收部分收入的手续费收入未申报营业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
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 )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属于营业税“服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应对其从事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计征营业税。
(三)票据使用不规范
在调研中发现有个别物业管理公司在票据管理上也存在很大漏洞,票据由物业客服到文化用品商场购买,无专人管理,随意存放,使用无登记,从采购到领用都极不规范,导致一些不开票,或是开票不入账等贪腐行为的出现。虽然开具收据不开具发票也是一种逃税现象,但是更多的是反映出企业管理的缺陷。
(四)企业故意逃税
在调研中也发现有些物业管理公司人为制造困难,不给业主开据发票,在业主明确提出要求开具发票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却提出,要开发票,还要补缴5%-10%的税,才能给出具发票。或者已财务人员出差,电脑坏,总公司搬家等诸多理由搪塞业主。
二、原因分析
(一)具体收入税务部门难核实
税务部门在核实物业公司管理情况时,能调查到物业公司管理了多少幢、多少套,但入住业户多少则较难掌握,已入业主也有长期不在的情况,已入住的业户物业管理费也存在征收率不能100%到位。物业面积、入住率、征收率、物业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标准的差异,物业公司取得收入未全部入账等情况,造成税务机关核实收入难。正是由于税务部门对物业收入核实难,才存在少计收入,导致公司内部私自走账等情况的出现。
(二)公司员工缺乏对依法纳税的认识
1.权利、义务不对等导致纳税意识薄弱
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而许多纳税人只看到了他们所交的税,却未看到税款在他们身上的应用这样以来,何炅和汪涵虽然表面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实际中却只强调“取之于民”,只强调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刘嘉玲被绑却忽视了“用之于民”,忽视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正是人们因为不知道钱用在什么地方了,导致人们缺乏意识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的监督。不光是在物业行业,很多服务行业,像餐饮店采取用赠送饮料的方式换取不给消全国计算机二级报名
费者开具发票,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可能大家会觉得财政收入和自身的关系不大,反而不要发票还可以得到赠品。
2.企业缺少对员工纳税意识的培养
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盈利。但是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义务,而实际上我国公民整体自觉纳税意识较差,于是出现了一些拒税、抗税、逃税等现象。归根结底、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纳税意识缺失,直接影响到员工的依法纳税的行为,所以导致很多没有依法开具发票,少计纳税收入的现象存在。同时不少消费者对购物索要发票的意识比较淡薄,许多人都没这个习惯,这样不仅没有保护好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给一些商家提供了偷税漏税的可能。学开车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