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办发【2016】54号)
企业培训材料
2019.5
第一章 监管账户建立
第一节申请
1. 开户标准
(1)以幢或多幢为单位;
(2)一个销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原则,即必须满足同一批次办理销售许可证条件;
(3)属于同一项目、同一区域、具备相同用途、相同结构类型、在同一层数范围内(5层以下、6-11层、12-17层、18-29层、30层及以上)内,且区分是否采用精装修。
2.要件
1 |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建立申请表 | 提交原件 燕云台电视剧 |
2 | 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3 | 标准地名证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和领导出差注意事项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5 | 测绘报告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6 | 经办人委托书 | 提交原件 |
第二节审核
企业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持相关要件到监管中心审核,监管中心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经监管中心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自行在监管系统中打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
户建立通知书》。企业持《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建立通知书》到所申请的开户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第三节流程图
第四节 开发企业申请建立监管账户需要注意的事项大学生了没hold住
一是监管账户应当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前开立;二是监管账户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开立,并应当遵循一次商品房销售许可申请对应账户的原则;三是开立监管账户的商业银行应当是已与资金监管中心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商业银行;四是多幢开立一个监管账户的应符合同一监管资金标准。
第二章 监管签约
第一节签约
1.开发企业至开户银行成功开立监管账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经监管中心系统确认开户数
据,企业可通过监管系统自行打印《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开发企业持已经企业及开户银行盖章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至监管中心,经中心审核无误后当日签订协议并出具《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开户证明》。
第二节流程图
第三章 账户注销
第一节 申请
1. 申请条件
已建立监管账户的监管项目未发生销售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变更监管资金标准(精装修标准变化原因除外)、项目名称、项目坐落地址以及终止商品房预售等情况;
1 |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注销申请表 | 提交原件 |
2 | 原监管账户开户证明 | 提交原件 |
3 | 原开户行出具同意注销监管账户的证明文件 | 提交原件 |
4 | 未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的须提供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建立通知书》 | 提交原件 |
5 | 企业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6 | 企业经办人委托书 | 提交原件 |
7 | 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2. 要件
3.监管账户注销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及办理其他资金监管业务。
第二节 审核
蒙嘉慧老公企业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持相关要件到监管中心审核,监管中心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经监管中心审核通过后,企业可自行在监管系统中打印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注销通知书》,企业凭账户注销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办理完毕监管账户注销后,至资金监管中心重新申请账户建立手续,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流程参见第一章监管账户建立、第二章监管签约)
第三节 流程图
第四章 账户变更
监管账户变更类型一:
第一节 申请
1. 申请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企业更名、监管账户开户行更名、监管账号变更等情况
2. 要件
1 |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变更申请表 | 提交原件 |
2 | 开户行更名、账号变更的由监管银行出具支行名称或账号变更证明文件 米雪 成龙>黄道吉日11月份查询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3 | 企业名称变更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4 | 原《开户证明》及三方协议 | 提交原件 |
5 | 未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的还须提供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建立通知书》 | 提交原件 |
6 | 企业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 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
7 | 企业经办人委托书 | 提交原件 |
3.监管账户变更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及办理其他资金监管业务。
第二节 审核
企业可通过监管账户变更模块,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持相关要件到监管中心审核,监管中心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在监管系统中自行打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变更通知书》,企业凭账户变更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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