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承熹2022年宿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调教师 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学区管理小组,各中、小学: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平公正选拔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城区及城周边地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状况,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健康发展。现就我县城区及城周边地区学校2011年教师选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区及城周边地区学校界定
(一)城区学校:宿松中学、宿松二中、宿松进校、实验中学、城关初中、实验小学、松兹小学、城关小学、孚玉中心小学。
(二)城周边地区学校(含省示范中学):程集中学、花凉中学、韩文初中、破凉初中、五里初中、万元初中、马塘初中、五里中心小学、破凉中心小学的本部及油榨小学、长铺中心小学的松塘小学、佐坝中心小学的徐岭小学。
二、选调原则
(一)控制总量、编内调配。推荐学校控制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总数的比例(小学3%、初中4%、高中5%),中心小学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可推荐一名报考(不占学校推荐比例),紧缺学科教师不得调出;调入教师学校根据学科专任教师紧缺情况,向教育局申报该学科进人计划,非紧缺学科不得做进人计划,满编或超编学校不准调入教师。
(二)凡进必考、择优选调。县教育局组织统一考试,采取笔试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申报学科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设置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层次。
(三)岗内聘任、平行流动。选调教师只能按“调配计划”公布的岗位等级参加调入学校岗位聘任;严格遵循现在岗的幼儿园教师到幼儿园、小学教师到小学、初中教师到初中、高中教师到高中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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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计划
高中21人,初中23人,小学26人、幼儿园2人。详见附件《宿松县城区及城周边地区学校选调教师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教师在符合“选调原则”的前提下,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作文题目大全
1、我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正式公办教师(不含局管干部及其以上人员);
2、在现任教学校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符合规定学历要求(中学教师具有对应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对应及以上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4、适应学科岗位任教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推荐调动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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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五、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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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推荐办法:
1、个人申请。要求调动教师向所在学校写出书面申请,学校受理申请时间:7月25日至7月29日下午6:00前。城区学校校际间不得调动。
2、学校推荐。推荐学校根据“调配原则”和“报考条件”,对申请调动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学校学科教师需求状况,在推荐总数不超过本文上述规定推荐比例的前提下,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调动教师推荐名单。2010年8月16日前城区及城周边地区借用人员,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参加报考不受学校推荐比例限制。
3、推荐学校在7月31日前到教育局人事股统一领取《教师调动推荐表》和《教师申请调动志愿表》。《教师调动推荐表》由推荐学校填写,且须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名,乡镇初中、小学须乡镇(学区)督导员签署意见。《教师申请调动志愿表》由申请调动教师本人填写。报考高中学校层次的,可在城区及城周边地区四所高中任选一所报考,且只能选报
燚的读音一所高中;报考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层次的,应在所报考对应的层次、学科中填报志愿,并排出顺序,第一志愿排在第一顺序,依次类推。每位报考教师只能选报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学科。
4、取得推荐报考资格教师须向推荐学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相片2张。
(二)受理推荐报名
1、推荐学校报送材料时间:2011年8月1日到8月2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人事股。
推荐学校必须派专人将报考教师的《教师调动推荐表》、《教师申请调动志愿表》、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相片等材料一同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必须达到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则调减相应的岗位计划。
(三)考试组织安排
1、参考教师8月9日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8月10日上午9:00-11:30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参考教师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选调教师确定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幼儿园),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考试成绩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选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再依照报考教师本人志愿,初定报考教师具体地调往学校;高中学校,按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初定选调名单。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按下列顺序取舍:①获得有关综合性表彰优先【优先顺序:a省、部级及以上(层次高者优先);b市政府;c省教育厅;d县政府;e市教育局;f县教育局】;②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先(层次高者优先);③以考生身份证上年龄大者优先。
3、经过以上程序后,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审定选调结果,并将拟定的选调教师名单在宿松教育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非城区和非城周边地区学校教师调配工作按县教育局党组[2010]34号文件执行。
(二)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教师,按《宿松县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松教[2010]16号)文件执行。
七、调配纪律
(一)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按程序做好选调期间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严禁超比例推荐报考教师,严禁违反局党组[2010]34号文件精神,私自借用公办教师。
(二)局党组确定的正式选调教师,按局党组[2010]34号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论调动人员在原学校聘任何职称,调到新的学校后首聘只能聘任调入学校公布的职称岗位等级,任何人不得在办理调动手续后仍占原学校职称岗位。
(三)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现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选调教师,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对涉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涉及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相关人员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