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加盟合同范本3篇
一个成功的加盟离不开一份完整有效的加盟合同。下面是店铺整理的蛋糕店加盟合同范本3篇,就随店铺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蛋糕店加盟合同范本一:
第一条 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西式速食蛋糕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手册(《人事制度及处理程序》、《大厅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菜台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设备维修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XXXX”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方式等统一系统。“公司商标” 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XXXX”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XXXX”
西式速食蛋糕店(店面面积一般为250——500平方米,地址: 省 市 _____ 区 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潜移默化什么意思3.值班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 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河北工程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北方的烈阳前女友一、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白歆惠整容
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
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 菜式、商品、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其他食品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
蛋糕事件第六条 柜帐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营运状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蛋糕店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白金龙鱼
三、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
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直至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特许权使用费以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 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二、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三、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0.00元至500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条 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