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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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案情:2001年2月4日,按照事先约定,刘某(男,40岁,外国国籍,某国驻华某领事馆随员,外交官身份)与王某,刘某,赵某(三人均为某外国国籍商人,非外交官身份)一同入境中国重庆,到达某宾馆后,刘某将王某,吴某,赵某三人护照上的照片换成了意欲偷渡的人员许某,李某,陈某的照片.刘某向许某等三人各收取人民币2万元,王某,吴某,赵某三人从中分别获取5000元.2月7日,刘某带领许某,李某,陈某持变造的护照欲从重庆乘飞机前往日本名古屋时,被边防机关查获. 请分析:对刘某,王某,吴某,赵某组织偷渡的行为是否应适用我国刑法予以处理 为什么
  答:1)适用我国刑法处理. 2)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都适用本法."另外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结果发生地只要有一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因此可依据我国刑法处理. 3)对于刘某的处理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因刘某具有外交官身份,我国刑法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对王某,吴某,赵某三人则完全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予以处理.
  作业2
  1、案情:王某,男,44岁,某医院职工。王某得知其妻刘某有了婚外情后即怀恨在心,欲致其于死地。2001年12月19日,王某用从李某处购买的、等物品制作了一个定时。12月21日上午,王某将定好时间后谎称要去登山游玩,带着刘某一起爬上了一座游人云集的山头。中午12点左右,王某将用报纸包好放在塑料袋中伪装成午餐的让刘某拿着,然后以上厕所为名离开刘某。12点30分左右,定时发生爆炸,刘某被炸身亡,刘某周围的游人一死一伤。王某被抓获后交代,2000年2月曾与吴某发生争势并将吴某扎伤,经查属实。吴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请公析: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对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爆炸罪;王某在“游人云集”的山头故意制造爆炸,  虽然以杀人为目的,但实际侵害客体是公共安全,造成“一死三伤”按照爆炸罪的处罚,根据刑法典第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000年2月曾与吴其发生争执并将吴某扎伤,“属轻微伤”,所以不定罪。 
  2、案情:2003年6月20日,胡某(男,23岁,无业)无意中在某证券公司门前拣到一个钱包,包内有一张用银行的三联单包裹着的身份证,单子上有姓名和信用卡卡号,卡上的名字为吴女士。胡某便以吴女士的名义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并到银行为了一张同名信用卡,次日,将吴女士卡中的2650元人民币取走。经查,胡某1998年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3 月刑满释放。   
   试分析: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胡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信用卡罪,胡某利用捡到的用户资料,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支取他人的钱财。已经构成了信用卡罪,数额较大,应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由于胡某因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才在2000年3月释放,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又犯了信用卡罪,应该认定为累犯,从重处理。
  4、案情:2001年9月初,胡某(男,19岁,无业)通过国处的网站邮购得一些淫秽光盘后,便用光盘刻录机进行复制,之后便如法炮制,在网上登出广告开展邮购服务。为吸引别人注意,胡某还制作了一个网站,将其制作淫秽光盘中的部分内容上肉,供人免费欣赏。短短两个月内,该网站的点击率高达5000余人次,胡某也卖出淫秽光盘达160余张,
从中牟取1万余元。经查,胡某1999年3月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1年4月缓刑期满。    试公析: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 对胡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胡某通过国外邮购的淫秽光盘进行加工、炮制将部分内容上网,免费欣赏,点击率5000人次,卖出淫秽光盘达160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胡某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牟利为目的。另外,胡某是累犯,应该从重处理。           
  一 案情:王某(男,17岁)与被害人陈某(13岁)系邻居,平素关系甚好.一日,王某与其弟去河边洗澡,陈某也随同前往.在洗澡时,陈某要求王某带他到深水处玩玩.王某虽然觉得自己游泳技术不熟练,但自信能满足陈某的要求,当即表示同意,并果真将陈某带着游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陈某游泳,王某在深水中体力消耗较大,又无人帮助,挣扎了一会儿,溺水死亡.赵一涵照片 1 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如何认定其行为的表现形式与主观心理态度 为什么 答:1)存在因果关系. 2)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因为王某对陈某的死亡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一种危害行为,本案中王某带领未成年人陈某去洗澡,王某即有 保护陈某生命安全的义务,而王某却没有履行其义务致使陈某死亡,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不作为犯罪,行为表现形式为不作
许维恩离婚为. 二 案情:李某,男,45岁,农民.李某小,男,15岁,李某之子.某日,李某见一农民在他家自留山山坡上挖数兜作柴烧,很生气,遂对其子李某小说:"咱俩从山后爬上去,往下面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谁还敢来挖."父子俩悄悄爬到山顶便连续不断地往下滚石头.一时间,乱石飞舞,有的石头差一点就砸着了人.挖树兜人见状四处逃 避.李某小见状有些害怕, 便停了下来,对其父说:"别砸着了,真砸着了就麻烦了!"李某说"怕什么 并继续往下滚石头.就在这是,一块石头在往下滚的途中由于撞在一块巨石而横着飞向一挖树兜的农民,将其击倒,滚落山脚死亡. 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2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应当如何认定 3李某小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答:1)李某构成犯罪,因为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李某当时心理是一种间接故意,即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结果的发生. 3)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因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 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致人重伤,死亡,,抢劫,,放火,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李某已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演员王文杰
作业3 一 小论文自己做
2.李某行为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行为人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困难,积极而顽强地实现犯罪目的,造成危害结果。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则不是持希望态度,而是持放任态度。本案中关键就在于其采取的心理是放任,而不是希望发生致死人的后果。其行为是往下推石头,能否砸到人没有必然的困果关系,但可能砸到人。虽然事前说过想“推石头,砸死几个。”但这并不是真希望砸死,主观态度上分析其存在吓唬人的因素。往下推石头,而“放任”有可能砸到人的后果的发生。对危害结果听之任之,滿不在乎,无所谓。不发生危害结果也不懊悔。本案中李某主观态度即是如此。
  二 案情:陈某,男,20岁,工人.2003年8月11日上午11时许,陈某给某电器连锁店称他已在该店安放了,要求店方在40分钟内将15万元现金存入他指定的帐号内,当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陈某在一银行自动存取款柜机上查看,当发现没有钱进入其帐号时,再次 威胁,声言再给20分钟时间,如不赶快 把钱 存入帐号内,将很快引 爆.公安机关接报后, 出动大批警察封锁街道,疏散人,查 爆炸物.经查,陈某所说的根本就 不存在,纯粹是无中生有.当日下午3时,当陈某从一自动取款机上取走该电器连锁店存入其帐号的300元钱时
被抓获.由于陈某的恐吓,造成该电器连锁店停业半天,经济损失约20万元. 附:《刑法》第274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91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物,毒害物,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麻辣香锅的家常做法 请分析:对于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为什么 答:陈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陈某为了钱财,而故意编造已投放爆炸性,放射性,传染性物质的谎言,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陈某的行为既符合刑法有关罪的犯罪构成,又符合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应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择一重罪而处之,故本案应按照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对陈某进行定罪处罚.
  作业4女人致最好自己的句子
  一 案情:李某,男,36岁,无业.1998年11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0年6月,李某再次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抓获,依法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李某在被拘押期间主动交代出其在1997年12月曾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000余元人民币)的事实,经查属实.
请分析: 1 李某是否属于累犯 为什么 2 对于李某的第二次故意伤害犯罪和盗窃犯罪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为什么 李某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本案中缓刑是暂缓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后,刑罚就不再执行,而不是刑罚已执行完毕,故不属于累犯,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对于李某的第二次故意伤害和盗窃罪应当分别定罪量刑,依据刑法第69条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因为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过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 案情:王某(男,26岁,无业)从吴某家盗窃2000余元后乘火车逃跑.途中,因王某行迹异常,乘警李某遂依法对其进行审查.王某借口上厕所眺车逃跑,李某追下火车将其抓住,王某从腰间掏出对准李某的胸部连刺两刀,随后逃离.李某因为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死亡.公安机关经全力追捕,于次日将王某抓获归案.法院审理此案后,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10年.父亲节的祝福语大全
  请分析: 1 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为什么 2 如果法院的判决有错误,应当如何判决 为什么
  答 1)法院的判决不正确.因为法院的判决漏判了王某盗窃罪.本案中王某的前期行为已完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王某在火车上的行为又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构成,因此法院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另外法院对王某判处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也不对,因为根据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法院应当根据王某的行为以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依据刑法第69条规定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死刑,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