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潜在共有邮箱的格式
孟非身高多少作者:方丽 朱成建
来源:《法制博览》2019年第03期
        摘 要: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社会关系就是由婚姻缔结的夫妻关系。不同于亲情关系及友情关系,这种关系更加的亲密,更加的要求双方的付出和信任。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影响夫妻婚姻情况的一个关键因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及规范要求将决定一个家庭的未来发展及和谐稳定,也是衡量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本文将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潜在共有的内涵及特点为出发点,重点分析潜在共有的实施意义。
谷嘉诚疑似分手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潜在共有;意义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8-0150-01
        作者简介:方丽(1990-),女,汉族,浙江杭州人,法学本科,浙江商祺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事、金融法律服务;朱成建(1993-),男,汉族,浙江温州人,法学本科,浙江商祺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事、公司法律服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关系后,在婚姻期间双方获得的有形及无形资产。既包括资金、房产、车辆等物质财产,也包括知识产权、专利许可证等非物质财产。当夫妻双方婚姻破裂或者一方不在世之后,要对这些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1]。由于创造资产的双方付出并不均等,因此经常会出现财产分割困难,意见不统一的问题。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潜在共有的主要概述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汪涵向欧弟道歉
        (一)潜在共有的内涵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可以划分成三个类别,其中包括夫妻各自创造的有形无形财产,夫妻之中一人单独创造的有形无形财产,以及夫妻二人共同创造的有形无形财产。当前社会争论的热点多是围绕着由夫妻之中的一人单独创造的财产该不该被平均分配的问题。潜在共有理论就是我国针对这一问题而实行的具体对策,我国的《婚姻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当夫妻二人离婚或者一方死亡时,对于夫妻婚姻过程中一个人创造的财产应当从财产的贡献、来源、价值的角度上具体判断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2]。这就是潜在共有理论的核心内涵,即对外潜在化,只有在遇到婚姻终止问题时才显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