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朝天子 咏喇叭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8.12.04
施行日期
2008.09.01
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文号
冀价行费[2008]42号
主题类别
教育其他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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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初乳排行榜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冀价行费〔2008〕42号)
怎样灭蟑螂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3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收费政策,切实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高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
  (一)学费
  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学生收取学费。其学费收费标准分别为:
  1、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一般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本科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河北大学本科生文史哲6类专业(汉语语言文学、历史学、图书馆学、档案学、教育学和哲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其它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专科学费执行北京标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专科学费执行辽宁标准。
  普通高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可在本校一般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河北体育学院一般体育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125元,高尔夫管理方向专业(本、专科) 每生每学年12000元,网球训练方向专业(本、专科)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其他高校开设的高尔夫管理方向专业(本、专科)、网球训练方向专业(本、专科)学费标准可参照河北体育学院标准执行。
  2、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
  一般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体育专业学费标准可按本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上浮40%。
  4、专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当年本校同类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
  5、普通高校在校生按规定修读本专业规定学分以外自愿增加的辅修、选修和第二学士学位、双专业及双学位课程,实行按学分向学生收取学费的方式,其学费标准计算办法为:入校当年该专业年学费标准×学制规定的学年数÷该专业所规定的总学分数=每学分学费标准。
  6、软件学院学费。河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软件专业学费为本科每生每年10000元,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软件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软件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
  7、普通高校招收的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含地方计划)7000元。
  省内高校举办(包括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或与我省高校联合举办)的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
进修班学费,每生9000元;论文答辩费,每生2000元;学位申请费,每生2000元。
  我省高校及省外高校在我省设(教学)点(或与我省高校联合办学)举办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工程硕士(ME)、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 (MPACC)、公共卫生硕士 (MPH)、农业推广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军事硕士、兽医专业学位、医学专业学位、建筑学专业学位等)以及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学费标准,由举办高校参照省外同类标准并依据办学成本确定,报河北省物价局按程序备案后执行。
  8、高校招收的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学生学费,学校分阶段按本、硕、博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9、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外省(直辖市)举办的各类形式的办学活动,其学费按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10、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
  成人高校的成人全日制脱产学生(本、专科,含自学助学班),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
每学年30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费标准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成人函授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文科每生每年700元,理科每生每年9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夜大(含电大业余班)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文科每生每年900元,理科每生每年11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省外高校在我省设(教学)点(或在我省联合办学)举办成人函授(夜大)本、专科教育, 收费标准由各高校在不高于我省成人同类学费收费标准30%的幅度内确定, 报河北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党校举办的各种成人教育均执行上述相应标准。
  11、广播电视大学
  省电大招收的普通高职计划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7000元。
  电大业余班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为文科每生每年900元,理科每生每年11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对省电大系统参加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试点举办的远程开放教育招收的学生,考虑其培养方式和办学成本等因素,实行按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为:报名注册费每生120元;本科(专升本)学费文经类80元/学分,理工类85元/学分;专科学费文经类55元/学分,理工类60元/学分;第一次考试未通过参加重考的学生每生每科次收费30元(跟班重修不再收学费);毕业证书费每生20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的现代远程教育(校外)教学点本专科收费标准,由举办高校参照我省电大上述远程开放教育学分制本专科各项收费标准确定,报河北省物价局按程序备案后执行。
专科热门专业
  普通高职、普通师范类专科注册入学学生,实行按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为:报名注册费每生60元(含电子档案、入学水平测试、录取等费用);普通高职学费文经类120元/学分(总学分80分),文理复合类125元/学分(总学分80分),理工类130元/学分(总学分144分);普通师范专科学费,计算机科学教育类92元/学分(总学分144分),其他各类88元/学分(总学分80分),艺术、体育类可根据总学分的不同在其他类学分标准(88元/学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
  电大两沟通教育,业余专科学费文科类每生每科次153元,理科类每生每科次183元;业
余本科学费文经类每生每科次240元,理工类每生每科次260元;报名考试费,学生第一次考试(正考)不另收费,第一次考试未通过以后重考每生每科收费50元(重考跟班重修不另收学费)。
  12、省及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规定批准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外或港、澳、台高等学校签订办学合同协议合作举办的本科、专科、研究生等高等学历教育,在国内学习的学费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按办学成本核定(民办高校与国外或港、澳、台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但现阶段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专科层次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13、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按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中有幅度的,由高校根据具体办学成本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省物价局按程序备案后执行。
  14、海外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接受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与大陆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政策。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经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收费和非学历教育的收费,按《河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审批或备案。
  16、高校学费按“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二)住宿费
  高校(含其他单位或个人)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可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依照《河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审核制定(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投资兴建学生公寓,由省物价局、教育厅审核制定,民办高校按《河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住宿费应按学年(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在住宿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遇到收费政策调整时,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
王逗逗  来华留学生住宿费标准按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中有幅度的,由高校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省物价局按程序备案后执行。
  海外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的学生,按大陆学生相同的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三)考试费
  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代教育行政等部门组织的考试,可收取相应的考试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的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参加由主考学校举办的研究生复试(面试及笔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30元。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80元。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外语水平、学科综合两科)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00元。
  4、普通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费(“专接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它类每生100元(公共课和专业课合计)。
  5、参加报考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编导、播音主持专业测试联考及学校单招专业测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音乐、舞蹈考试每生200元,美术考试每生100元,体育考试每生120元(学校单招每生250元,含文化考试),编导、播音主持、考试每生120元,学校复试不得收费;对口招生专业测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计算机类、财经类、文秘类、农林类医学类、畜牧兽医类每生70元,服装类、建筑类、旅游类每生100元,化工类(含理论考试)、机械类、电子类、烹饪类每生150元(特殊材料自备);经批准自主招生院校文化课程考试每生每科30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每生100元。高考普通考生文化课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每生100元,外语需口试测试的每生加收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