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名著译作比较赏析
简·奥斯汀深受中国读者的喜爱,其所著六部小说都已为中国广大读者所熟知。其中最富喜剧彩的《傲慢与偏见》在中国流传最广,达到了雅俗共赏的水准。1956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王科一翻译的《傲慢与偏见》。此译本以流畅而又富于文采的译笔较好地体现了原著的风貌,自问世以来一直广受好评。几十年过去了,本书的中译本现在已经达到了20种之多。对其研究的角度也有很大的变化,但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实行多译本的横向纵向研究分析还不多见。
伽达默尔提出了一系列迥异于传统诠释学的原创性思想,其中“前见”这个概念更是一反启蒙运动以来对其批判讨伐的主流态度,公开声言为其辩护,使人耳目一新。前见,或者说是偏见,成见,先入之见,主要是指人们在理解文本或理解事物之前,由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历史条件,历史地位等因素而构成的人类先存的心灵状态。任何理解和解释都依赖于解释的前见,译者带着自己的前理解实行翻译活动。不同的译者有着不同的前理解,从而产生不同的译本。历史的未完成性和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使不同时代的译者翻译同一文本成为必要。且不同译者所处的时代影响着翻译目的,译者会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所以产生不一样
张译的译本,也使复译工作成为可能。本文试图借用迦达默尔的前见理论从译者的角度对王科一、孙致礼、张玲和张扬的译本实行对比分析。
一、词汇句法层面上的对比分析
在汉英两种语言中,都有不同词性的词汇,但是它们的作用却有很大的差别。作家在创作的过程中,对于词汇的选择,会非常的谨慎,认真。同样,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也会十分讲究对字眼儿的锤炼,这样才能更好地吸引读者和传递信息。在王科一的译文中,他采用的是归化的翻译策略,也就是选用了很多中国读者比较熟悉的词汇和句型。不过孙致礼,张玲和张扬采用的异化的翻译策略,更加倾向于通过词汇来传递出外国的文化。
例1:Butitisverylikelythathemayfallinlovewithoneofthemandthereforeyoumustvisithimassoonashecomes.
王译:不过,他倒作兴看中我们的某一个女儿呢。他一搬来,你就得去拜访拜访他。
孙译:他兴许会看中她们中的哪一个,所以,他一来你就得去拜访他。
张译:不过,倒是很有可能他兴许看上她们中的哪一个呢,所以他一来你就得去拜会他。
歌星李娜照片 在这三个译文中,译者使用了不同的词汇来翻译likely。其中,王把其翻译为“作兴”,一方面是因为年代背景的影响,他需要使用这个词让读者更加容易地去理解与接受,更一方面是因为译者本人比较熟悉中国的地区方言,这个点儿正好与原文作者想要传递的含义相吻合。在原文中,作者是要暗示贝内特太太文化水准比较低。而王的译文恰好说明了这个点儿。在孙和张的译文中,他们都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法,把它翻译成“兴许”。这个词更加保留了原文的风格,符合现在读者的阅读需求。清明网上祭英烈寄语
例2:Mrs.BennetwaspreventedreplyingbytheentranceofthefootmanwithanoteforMissBennet.
王译:班纳特太太正要答话,不料一个小厮走了进来,拿来一封信给班纳特小。
孙译:贝内特太太刚要回答,不料一个男仆走了进来,给贝内特小拿来一封信。
张译:本内特太太刚要答话,男仆进来把她打断了,他手里拿着给本内特小的一封信。
很明显,在这个例子中的footman,三位译者也是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王把其译为“小厮”,这个词在古代的中国会经常使用。比如说,在中国的四大名著中,或者在一些武侠片
中,都会看到这个词。而王在这里选用这个词,也是为了符合五十年代的历史背景,使当时的中国读者更加容易理解。而孙和张使用了更加现代化的名词“男仆”。当然是为了符合九十年代的大环境,以及为了传达原文的异域特,让中国读者了解外国的文化。
二、语言风格层面上的对比分析
环保知识宣传 翻译是为了再现原文的内容和风格。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需要遵循对等的原则,当然不但是意思对等,而且也有风格对等。对于译者来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他们需要从宏观到微观实行判断分析。
例3:Theywereinfactveryfineladies;notdeficientingoodhumorwhentheywerepleased,norinthepowerofbeingagreeablewherechooseit;butproudandconceited.
王译:事实上,她们都是非常好的小;她们并不是不会谈笑风生,问题是在要碰到她们高兴的时候,她们也不是不会待人和颜悦,问题在于她们是否乐意这样做。可惜的是,她们一味骄傲自大。
孙译:其实,她们都是很出的女性,高兴起来也会谈笑风生,适意的时候还很讨人喜欢,
但是为人骄傲自大。
张译:事实上,她们都是出众的小,高兴的时候脾气随和,愿意的时候也会招人喜欢;但是都很矜持自负。
在这个例子中,作者使用了讽刺的写作手法,为了描述宾利先生虚伪而且喜欢炫耀的妹妹。只不过奥斯汀特别注重句子表达的顺序,这样的方法使反讽的艺术特点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原文中,她没有直接地表达她的观点,因为那样无法塑造出她所渴望的效果,而是把俩个否定部分放在开头,让读者认为是一种恭维。但是奥斯汀又在其后加了两个状语从句,立刻改变了读者的判断。作者用这种方法创造出她反讽的艺术效果。当译者在翻译的时候,需要认真的分析,再现原文的风格。在王的译文中,他也使用了两个并列的短语“问题是在要”和“问题在于”,跟在其后来传达这种反讽的效果。但是在孙和张的译文中,他们都是以一种直译的方式来翻译,没有表现出那种悬念和讽刺。由此能够看出,王的译文更为贴切。当然他们不同的翻译方法在这里也能够看出来,王使用了归化的手法,让目标语读者容易接受。而孙和张使用了异化的手法,尽量保持了原文的形式,这样的话,不同的翻译策略就造成了不同的修辞效果。
例4:InasshortatimeasMr.Collins'slongspeecheswouldallow,everythingwassettledbetweenthemtothesatisfactionofboth.
王译:在短短的一段时间里,柯林斯先生说了多多少少的话,于是两人之间便一切都讲妥了,而且双方都很满意。
孙译:柯林斯先生发表完他的长篇大论之后,两人立即把一切都谈妥了,而且双方都很称心如意。张译:也不过是在能够包容柯林斯先生那几套长篇大论的短短时刻,双方就称心如意地解决了一切问题。
作者在这个例子中用反讽的语气描述了柯林斯向卢卡斯小的求婚。即使卢卡斯小也是一位明事理的人,但是她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就接受求婚,确实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句首的shorttime和longspeech形成对比,表现反讽。short指的是他们草率而且荒谬的订婚。long指的是柯林斯絮叨而且愚蠢的性格。不同的译者在翻译这个句的时候,也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在王的译文中,“短短”和“多多少少”反映出原文的讽刺效果。不过在孙的译文中,即使他使用了“长篇大论”,但是没有其它的词汇来形成对比,而且“立即”又使得语言过于平坦。在张的译文中,虽然“长篇大论”和“短短时刻”能够形成对比,但是过于拘泥于原文。能
够看出,王使用了归化的翻译手法,并且表现出了原文的反讽效果。而孙和张都使用了异化的手法,效果略微逊。
大学生旅游 三、文化层面上的对比分析将军大人等等我
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渗透着某一种文化背景,而且也必定会受到文化和社会的影响。此外,不同的国家都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价值观,惯例和象征等等。生活在不同国家的人对于同一件事情会有不同的感受。比如说,中国人和英国人对于同一种颜会有不同的联想。而对于中国人所熟知的“阴阳”,英国人就会觉得无法理解。所以,译者必须对不同文化中的这些语非常熟悉,才能够翻译出恰当的译文。
例5:Hasshebeenpresented?Idonotrememberhernamesamongtheladiesatcourt.
王译:她觐见过皇上吗?在进宫的女士们中间,我好像没有听见过她的名字。
孙译:她觐见过国王吗?在进过宫的仕女中间,我不记得有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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