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教师用书独具)
●课标要求
概述确定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课标解读
本标准要求学生理解合法婚姻的法定条件、结婚登记的作用以及结婚登记的步骤;提高运用法律与破坏家庭婚姻和睦的行为作斗争的能力;初步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初步培养晚婚晚育的态度。
●落实策略
课前:自主学习,调查搜集。学生阅读教材,可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查和走访婚姻登记处、街道(社区)办事处等方式,了解某一地区婚姻登记的相关情况、对婚姻法的认识程度以及合法性婚姻的比例,提出问题。课上:情景导入——师生探究——教师总结提升——走进生活学以致用。
常州中考
(教师用书独具)
●新课导入建议
方式一:情景导入
阅读教材第72页的三个情境材料。
思考:什么是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如果你是法官,对上述案例会如何判决?
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来学习第二框内容。
方式二:复习导入
回忆第一框的内容。本专题分析了家庭与婚姻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框解决了家庭问题,我们今天开始学习有关婚姻的问题。
●教学地位分析
本框是专题五第二框内容。幸福的家庭离不开美满的婚姻,所以本框内容与第一框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框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随着学生的成长,他们将逐渐离开自己的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在这个过程中,掌握与婚姻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维护幸福的婚姻至关重要。本框旨在使学生了解我国婚姻法对婚姻的保护,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教学流程设计
课前预习安排:
1.①看教材72~73页“结婚也要有条件”,完成知识1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2.①看教材73~74页“结婚登记不可缺”,完成知识2填空及辅助栏目内容;②思考教材探究问题,写出简易答案,对照探究提示,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步骤1:导入新课,简要说明本课时教学地位。?步骤2:教师通过提问,检查预习效果。注①?关于爱情的动漫电影步骤3:师生互动完成探究“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互动方式可以利用探究问题由浅入深地实施。注②?步骤4:教师通过对知识外引内联,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
步骤7:先让学生自主总结本课时内容,然后对照“课堂小结”内容进行简要归纳总结。根据时间引导进行“课外生活感悟”、让学生处理课堂练习、布置课后练习。?步骤6:处理“课外生活感悟”,教师根据教学时间和内容灵活掌握,最好交由学生自主处理,参照探究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注③?步骤5:教师要求学生完成“题组训练”1和2,巩固探究成果。然后根据背景材料,让学生自己提出其他探究问题,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解决方式、方法和结果。最后,根据“当堂双基达标”设计变式练习,学生交流完成并互相评价。
注①:建议教师对【课前自主导学】中比较基本的知识点多提问几个学生,使80%以上的
学生都能掌握该内容,以利于下一步对该重点知识的探究。
注②:建议教师除已有“题组训练”和“探究问题”之外,再变换一下命题角度和问题提出方式,让学生设置一些变式习题和问题以拓展学生的思路。
注③:在探究过程中可以让学生从生活实际中再一些体现本知识的事例加以说明,在探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学生的视野。
朴树老婆
课 标 解 读
重 点 难 点
1.知道结婚的含义。
2.了解结婚的具体条件。
3.了解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步骤。
4.了解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树立婚姻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重点:理解合法婚姻的法定条件、结婚登记的作用以及结婚登记的步骤。
难点:提高运用法律与破坏家庭婚姻和睦的行为作斗争的能力。
结婚也要有条件
1.定义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
2.遵循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3.法定的结婚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它的规定充分考虑了我国公民的生理心理条件、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情况等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情况。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规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作的规定。
②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2012年9月9日《法眼看天下》报道,一女士因为父母包办婚姻,父母之命难以违, 走上自杀之路。这一事例中的父母违背了结婚的什么原则?
【提示】 婚姻自由。
结婚登记不可缺
1.定义:结婚登记是指男女双方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以表明本人要求结婚的意愿,并接受相关机关对法定条件的审查。只有符合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认。
2.作用: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3.步骤
梁玉莹个人简历(1)申请
定义: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定义: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结婚的条件。
(3)批准
①定义:即审查结束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②作用: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小刚和小红原计划于2012年12月12日申请结婚登记,但是小红因家中有事这一天不能亲自到场,这时小刚一人能申请结婚登记吗?
【提示】 不能。因为结婚登记需要两人亲自申请。
1教材P72探究问题
【提示】 设计本探究活动的目的在于说明合法婚姻需具备的法定条件。
情境一: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属于违反当事人意愿的胁迫结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应予以撤销婚姻。
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情境二:双方当事人均未达到法定婚龄,是无效婚姻。
情境三:违反了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规定,与情境二都属于无效婚姻,且自始无效。
2.教材P73探究问题
【提示】 设计本探究活动的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对不同观点的分析,认识到仅仅符合法
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不够的,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只有具备法定的条件,同时又符合程序的婚姻才是合法有效的,从而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观点一、二是错误的,结婚证是一张纸,但它不是一张普通的纸,而是能够证明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合法有效的纸,是有助于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纸,是能够将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置于法律保护之下的纸,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存在不是对男女双方的约束,而是一种法律保护。观点三认识到了结婚登记的重要性,是正确观点。
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问题导思】
   王某与范某是源于同一外祖父的表兄妹,而范某从小便被他人收养。
1.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提示】 要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实质条件,又叫法定条件,分为必备和禁止两部分。
必备条件: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2.王某与范某能结婚吗?为什么?
【提示】 不能结婚。王某与范某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
3.具备条件的双方如需要登记的应经过哪些程序?
【提示】 履行结婚登记有三个步骤:申请、审查、批准。
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结婚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符合结婚条件及程序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受保护的婚姻。为此要做到:
1.要遵循结婚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
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
2.要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实质条件,又叫法定条件,分为必备和禁止两部分。
(1)必备条件: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3.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应是履行了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
结婚登记制度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符合结婚条件,只说明当事人具有结婚的可能性,只有通过办理结婚登记,才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使双方的婚姻为国家所承认,得到法律的保护。结婚必须依法办理登记,这是国家对公民的婚姻权益关心和负责的表现,是保障婚姻合法成立的重要措施。
(1)结婚登记需要两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防止包办婚姻,二是为了方便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过程中回答询问。
焦俊艳个人资料(2)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而不是单方的义务,把计划生育看作是女方的义务是错误的。
【题组训练】 
1.王强与小张是同村村民,2012年二人开始恋爱并于当年向亲朋好友宣布他们已经结婚,但事实上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二人均已24岁。以后二人开始共同生活,同村人也认定他们是夫妻。2013年王强进城打工,不久认识了芳芳,两人产生了感情,2013年7月王强与芳芳共同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小张知道后,非常生气,准备提出诉讼。王强与小张的关系是(  )
A.同居关系       B.朋友关系
C.夫妻关系    D.情人关系
【解析】 王强与芳芳共同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与小张的关系则属于同居关系。
【答案】 A
2.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
①重婚 ②买卖婚姻 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借婚姻索取财物
A.①②③    B.①③
C.③④    D.①②④
【解析】 在我国《婚姻法》第三条中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此规定,①③两种行为都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②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 B
法律保护
下的婚姻)
【走进生活】
   张某(女)诉李某离婚案:女方是山东人,在湖北读大学时认识男方,当时女方刚刚失恋,又正值毕业前夕,男方是湖北本地人,他通过努力为女方安排了很不错的工作。后来两人结婚,婚后有一个男孩,但两人感情并不融洽。后来,女方出国攻读博士后,男方一
人抚养儿子。女方学成回国,提出离婚,男方不能接受。此案的特殊性之处在于两人的结婚存在很多问题,使此案根本无法在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