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
魏晨的背景部队工资第一章总则
港澳通行证办理需要多久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与劳动者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并建立工资调整机制。经济效益增长或者下降时,应相应提高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水平。
第四条本市建立和完善企业欠薪预警及应急保障制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职权负责督办和监察。
美容养生馆名字第五条市、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工信、国资、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商务、公安、监察、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好企业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
教师教学总结(六)劳动者赔偿因其本人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费用;索立信平板电脑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六)项每月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并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结算周期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一)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结算周期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实行年薪制的,应当按依法制定的年薪制方案每月预付工资,每月预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包括全额计件工资形式以及其他相类似工资形式)的,结算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者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协议或者合同规定在其
完成劳动任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工资。企业与劳动者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结清工资,但工资结算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工资结算周期内每月应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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