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对集体转业部队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1957.11.19
【文 号】
【施行日期】1957.11.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漂亮的av明星【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
正文
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对集体转业部队补办转业路政大队
寒露是2022的几月几日
  或复员手续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1957年11月19日)
  一、原三七军军部(后改建筑工程部政治部)、原建筑四师(后改西南建筑工业管理局)、原二一兵团部(后改海南公路工程指挥部)是否包括在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范围之内?
  答:按照1952年4月15日军委、政务院“关于集体转业部队的决定”,以上三单位属于集体转业部队范围,对于原属该三单位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务院1957年9月7日总周字第64号通知予以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
  二、集体转业部队在改为工资制之前,由其他战斗部队整连、整营补充到集体转业部队里的人员(补充时未办任何手续),是否可按国务院1957年9月7日总周字第64号通知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
  答:集体转业部队在改为工资制之前,凡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整连、整营补充到集体转业部队里的人员,当时也没有办复员或转业手续的,则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没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的,则不给予补办。
  三、集体转业部队的人员,在改为工资制后,有因病或其他原因经领导批准已退职回乡的;也有要求退职而未获领导批准,后经请假逾期不归或自动离职已被除名的;也有少数开小差的,类似这些人员,是否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
  答:凡经领导批准退职回乡的人员,则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未获领导批准而自动离职或请假逾期不归以及开小差的不论现在是否已被除名,概不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
  四、集体转业部队内因违法乱纪被开除或因有犯罪行为而受法律处刑的人员,在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时,是否分别情节轻重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
  答:对此类人员是否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问题,应由所在单位党委考虑决定。对违纪情节较轻受一般纪律处分的,则可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对违纪情节严重且受刑事处分的或被开除的,则不应再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
  五、合乎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人员,如果在反右派斗争中已被确定为右派分子者,是否还给予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
  答:对右派分子不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但对其中个别决定从轻处理的人员,是否办理转
业或复员手续,由各单位党委根据处理右派分子的方针考虑决定。
  六、合乎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人员,在任职期间已病故,在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时,是否还将其应领的证件和费用补发给其家属?
  答:不可以。
  七、对于合乎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人员,经领导批准已经退职回乡的,是由原工作单位给予补办还是由其原籍县、市兵役局给予补办?
  答:应由原工作单位给予补办。
  八、合乎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人员,如果现已被调离原工作单位时,其转业或复员手续是由原工作单位给予补办,还是由现在工作单位给予补办?
  答:应由原工作单位给予补办。
  九、合乎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人员,原部队在1952年4月15日奉命转业以后,到改为工资制之前,在工作中立大功者,当补办其转业或复员手续时,是否还给予计发功臣补助金?
  答:按照国务院1957年9月7日总周字第64号“关于集体转业部队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通知”实施办法第一条一款规定执行,不给予计发。
  十、对合乎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人员,在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时,是否还发给四项物品[布鞋一双、袜一双、毛巾一条、肥皂一条(即两块)]和衣料补助布?
  答:国务院1957年9月7日总周字第64号通知和实施办法中没有此项规定,故不发。部队工资
  十一、对于合乎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人员中,在改工资制以前是战士,现在被提升为干部者,在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时,是按以前的级别,还是按现在级别给予补办手续?
  答:按改工资制以前级别给予补办复员手续。
  十二、因集体转业部队撤销部队时间与改为工资制时间不一致,在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时,计算每个人的军龄截止时间,是按撤销部队时间,还是按部队改为工资制时间?
  答:依照国务院1957年9月7日总周字第64号通知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执行,即截至改为工资制之日止。
  十三、集体转业部队转入企业领导之后,在改工资制之前。因公致残现已享受劳保条例的人员,在补办其转业或复员手续时,是否还给予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残废军人证明书?
  答:因部队在转入企业领导之后,其本人已享受劳保条例优待,故不应再予评定残废等级和发给革命残废军人证明书。
  十四、合乎补办转业和复员手续的人员,在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时所需的照片,是自费还是由公家报销?
  答:自费。
  十五、在此次进行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工作中,需要另外开支一部分经费(如办公费、邮费等)。此项经费应由哪里报销? 
张本渝  答:所需办公费和邮费一般应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如果本单位确实不能解决时,可以列入此次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经费中报销。
  十六、转业证和复员证中“批准机关”一栏,是由企业盖印,还是由所在省、市、自治区兵役局盖印?
  答:应由所在省、市、自治区兵役局盖印。
  十七、转业证和复员证的编号应如何编法?
  答:转业证和复员证的编号问题,由所在省、市、自治区兵役局确定。如建筑八师驻洛阳,该省兵役局则可编为豫建字第××××号,余类推。
  十八、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工作单位所需的转业证和复员证到何机关领取?
  答:由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工作单位,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兵役局领取。
  十九、凡在1949年1月1日以后,经军队一定组织介绍到地方工作的人员,如果确实合乎办理转业或复员手续而至今尚未办理时,现经军队一定组织证明,并经个人申请,可否对其发给一个转业军人证明书?那英前老公
  答:可以。
  二十、集体转业部队中有一部分老弱病残人员和个别坚决要求退职回乡的人员,是否可以结合此次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时,处理他们退职回乡?如果可以,则请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对于退职回乡人员是否还发给四项物品[布鞋一双、袜子一双、毛巾一条、肥皂一条(即两块)]和衣料补助布以及被服等物品?
  2.对带病回乡人员是否还发给医疗补助费?
  3.回乡的路费是由企业经费开支,还是由此次补办手续的经费中开支?
  答:对于这批人员处理退职回乡的问题,应按所属企业、事业系统的规定办理。除转业费和生产资助金外,其他需要开支的经费包括回乡的路费,均不能在此次补办转业或复员手续的经费中开支。至于四项物品,衣料补助XXX被服以及医疗补助费等,一概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