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银行从业考试《法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五)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总则》确立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也称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苦瓜炒蛋的做法步骤 ②自愿原则(也称意思自治原则);
③公平原则;
④诚实信用原则;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⑥绿原则。
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1)制定并发布监管制度的职责;
审慎经营规则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的核心经营目标。
(2)准入职责;
包括:①机构准入;②业务范围准入;③人员准入; ④股东变更审查。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申请,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的申请应当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实行任职资格
标的物提存管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申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商业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达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非现场监管职责;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4)现场检查职责;
(5)报告职责;
(6)指导、监督自律职责;
(7)国际交流合作职责。
考点:民事主体——自然人
民事主体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范具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资格,并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根据《民法总则》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民事主体一般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作为民事主体。
自然人是基于人类自然规律而出生和存在的个人。自然人是民法上的概念,自然人并非一定是公民,因为自然人中还包括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有自然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考点:民事主体——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2)法人的成立及能力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应依照规定履行批准手续。党员岗位承诺书
②有自己的名称(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的能力包括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要件和特征
陈浩民身高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就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发育程度、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纯获法律上利益”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奖励、赠与等。
②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方面的含义:行为人是自愿作出意思表示;行为人外在的意思表示与内在的真实意志一致。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①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
②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
③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定、变更或终止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关系为目的;
④民事法律行为依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⑤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法律确认和认可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事实,它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考点: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而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ss501解散了吗
(1)代理的法律特征
①代理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说通过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
电脑内存使用率高 ②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意思表示。
④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2)代理的种类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代理包括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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