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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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 合同履行的起码要求是 A.债务人为给付行为 B.债权人受领给付 C.全面履行 D.适当履行
2. 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 A.适当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协作履行原则
3.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约定不明,则 A.该合同无效 B.应执行行业标准 C.应执行国家标准 D.应执行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4.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A.第三人应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第三人应依合同向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第二人与债务人应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D.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5.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使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 A.由债务人负担 B.由债权人负担 C.由债权人、债务人分担 D.由法院确定由谁负担
电脑桌面图标打不开6. 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称为 A.替代履行 B.债的变更 C.代物清偿 D.选择履行
7.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 A.合同无效 B.合同无法成立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D.合同可撤销
美术教师个人总结8. 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点,应为 A.债权人所在地 B.债务人所在地 C.债权人所在地或者债务人所在地 D.管辖法院所在地
9.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 除外。 A.非金钱债务 B.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 C.专属性债务 D.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10.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 A.解除合同 B.不再履行合同 C.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D.行使不安抗辩权
二、多项选择题
1. 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情事变更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E.合法原则
2. 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具体表现在 A.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 B.选择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C.选择设备、变更合同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D.履行合同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E.合同的订立应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
标的物提存3.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 A.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B.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C.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 D.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E.须情事变更为当事人不可预见
送给老师的祝福语4. 情事变更的效力主要体现在 A.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公平合理 B.解除合同,彻底消除显失公平现象 C.免除当事人的债务 D.“合同落空”使合同不能履行 E.限制当事人的债权
5. 情事变更可导致变更合同的效力,变更合同的方式表现为 A.增减履行标的数额 B.延期或分期履行 C.拒绝先为履行 D.变更标的物 E.变更合同当事人
6. 具体判断是否构成情事变更的标准是 A.是否导致合同基础丧失 B.是否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C.是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D.是否造成对价关系障碍 E.是否有当事人的变更今日娱乐头条
7. 合同履行的主体,首先为债务人,包括 A.单独债务人 B.连带债务人 C.不可分债务人 D.保证债务人 E.第三人
8. 合同履行不能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的情形有 A.法律规定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B.当事人约定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C.依合同性质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D.依交易习惯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E.以上均是
9. 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有 A.必须有原债务存在 B.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两种给付在价值上不允许有差额,并须经双方当事人约定 C.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 D.必须只能由债权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E.同时符合上述四个要件
10. 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执行国家定价。在甲公司逾期提取货物或逾期付款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 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E.不论上涨、下降,其执行结果将对乙公司不利
三、简答题
1. 简述合同的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的关系。
2. 简述协作履行原则。
3. 简述经济合理原则。
4. 简述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5. 简述合同条款对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6. 简述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的关系。
7.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8. 简述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四、论述题
1. 试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2. 试述不安抗辩权。
五、案例分析题
1. 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东北大米的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东北大米,并对大米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同时还约定了大米到其港口,甲公司预先交付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货交甲公司后半个月内付清。乙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大米运至指定地点,甲公司只付了货款的20%,乙公司以甲公司未能预先支付50%的货款为由拒绝甲公司提出的履行交货的请求,并要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对甲公司的请求不予支持。 试运用合同法理论分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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