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4〕21号),现就2014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计划管理
(一)2014年本市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初三学生约7.7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大体相当,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每班40名以内(中职校相关专业限额按专业要求设定)。
(二)市教委负责招生计划的统筹、下达。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
(三)各区(县)、三线单位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招考机构”)以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
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所有计划调整,须经市教委协调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
2014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85号)。
三、志愿填报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须填报在《2014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 零志愿(1个志愿)。
2. 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二)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在截止时间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 各区(县)及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等信息,考生可根据分配到本校的名额,自主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跨区(县)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上海户籍返沪考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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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表》上报区(县)招考机构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6. 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7.市、区(县)招考机构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区(县)招考机构在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安排下于5月底前结束。
8.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上的志愿,提前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与统一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工作同步进行。考生一旦在提前招生中被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程序。
宋康昊
四、考试
(一)2014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遵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15号)文件规定。
(二)2014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在沪就读初中的不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其毕业考试由其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负责进行。
(三)2014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5月24日
(星期六)
9:00—10:10
思想品德(开卷)           
6月21日
(星期六)
9:00—10:40
语文
14:00—15:40
物理、化学
6月22日
(星期日)
9:00—10:45
外语(其中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14:00—15:40
数学
五、考务
(一) 2014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精神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各区(县)招考机构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高效运作。
(二)跨区(县)报考的学生在初中就读区(县)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所设科目的考试。其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降分的审核认定也由就读区(县)招考机构负责。
(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选聘另行发文;其他科目考试评定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评卷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四)考生若对本人网上评卷科目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天内,申请成绩复核。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到初中就读学校登记,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登记,所有申请由区(县)招考机构汇总,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进行复核。市教育考试院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的个别申请。
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区(县)招考机构通知考生。英雄联盟亚运会直播>周杰伦婚礼伴郎
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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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招生录取”,分为五个类别:(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2)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3)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4)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5)中职校航空类、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中职校自主招生”)。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录取”,分为四个类别:(1)零志愿;(2)名额分配志愿;(3)一至十五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4)征求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
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一)提前招生录取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
(2)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明确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审核,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及招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并实施。
(3)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的推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
铜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系统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
校应优先推荐。
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具有2014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7%。推荐生需填写《2014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推荐表》)。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名单报区(县)教育局或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审定,审定名单由区(县)招考机构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并进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后,学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推荐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