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29
小制作方法∙【字 号】铜府发〔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办教育
正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府发〔20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铜仁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铜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系统 
铜仁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19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推进分类管理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强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规范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
唐心怡扮演者  1.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举办民办学校要坚持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政策,向民办高校派驻党组织书记,向其他学段民办学校派驻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牢把握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确保民办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将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列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
  2.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严格规范民办学校使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和德育教材,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保障思政工作经费不低于学费的2%。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依法治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巩固民办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指导与监督。
  (二)创新机制完善扶持。
  1.拓宽办学渠道促进教育发展。坚持公民办教育协同发展,积极引进和支持国内一流大学、重点院校、知名教育集团及特教育培训机构等优质资源来铜投资办学;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探索多模式办学,形成公民办教育多体制多格局齐头并进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大发展。
  2.实施教育选址规划优先。在城市拟定新规划或调整布局规划时,贯彻教育规划优先政策。涉及用地调整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调整为教育用地,尽力满足社会力量举办教育用地的选址需求;在与当地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冲突的前提下,支持属地政府按程序优先调整为教育用地,并简化程序。在项目选址前,由自然资源部门提前向办学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工程建设开工前各项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5个工作日缩减为26个工作日。
  3.落实用地差别化扶持。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并根据其办学性质实施差别化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教育用地基准地价以出让方式供应,但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
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完善校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存续期间,教育用地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
  4.优化学校建设审批流程。学校建设施工图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以上时限指出具施工图审查一审的时间,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意见回复时间);施工许可证在法定要件齐备的情况下,办理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结,并加强日常指导与监督;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实施“一事一议”综合配套补助。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引进的社会力量办学,总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由投资者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通过资源配置(含项目三通一平)等方式给予一次性综合配套补助。政府与社会力量办学方可通过相互购买先进教育教学管理、就读学位、科研成果、职业培训等模式合作办学。
一男一女打扑克是什么意思  6.建立专项奖补资金制度。本着扶强扶优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办学质量高、特突出、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好的各类民办学校进行奖补扶持,扶持对象重点向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倾斜。
  7.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学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学校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凡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免征耕地占用税,但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征,其他学段减半征收。民办学校举办者将用于办学的资产(企业、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房地产用于教育的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时,免收资产过户费、减免资产过户时的服务性收费。对企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个人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民办学校在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
  8.建立公民办教师同等待遇制度。探索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所需相关费用由民办学校承担。民办学校应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
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民办学校的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培养培训、科研课题等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被聘用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教龄连续计算,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按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