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完小孩后,到各区社保中心(点击查看:上海各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基金,生育基金包括你产假时的工资即生育生活津贴(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交社保的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加3000块医疗补贴。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材料有: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
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生育保险金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相关查看:孩子上幼儿园哭怎么办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
  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晚育妇女如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钱小今年26岁,2003年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单位一直按月为其缴纳 城镇养老保险至今,目前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今年8月初,钱小顺利产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听丈夫说本市人员生育后可享受生育补贴,而且晚育妇女还可 多领一个月,不知有这回事吗?
文员是干嘛的

  钱小先生所说的生育补贴其实是指符合本市生育保险申领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下列期限领取:

  1、妊娠7个月及以上生产的(妊娠28孕周及以上的生产,包括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及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妊娠12孕周及以上至28孕周内的自然、人工流产),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十月再见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妊娠12孕周内的自然、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另外,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所以,如果钱小符合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的条件、单胎顺产且初次生育时已年满24周岁,申领时可按“晚育”待遇享受生育保险,即共能申领4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若其缴纳城镇养老保险满一年,则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3000元/月。

蔡徐坤怎么了上海生育保险金领取流程
如何领取上海地区生育保险金?
  领取地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经纪人张婉婷个人资料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胡军老婆个人资料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