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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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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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体
报复陷害罪概
串通投标罪
单位犯罪
辩护权
逮捕
缓刑
量刑权
拘役
减刑
假释
取保候审
单位受贿罪
犯罪
放火罪
犯罪中止
非法经营罪
非法搜查罪
妨害作证罪
过失杀人罪
按份共有
不可抗力
保障安全权
承诺
处置权
承揽合同
担保
代理权
动产质押
恶意占有
复代理
法定代理
表演权
播放权
电影权
发行权
发明权
改编权
公平竞争权
软件保护权
软件发表权
软件继承权
商标权
劳动法
劳动争议
劳动就业权
失业救济
休息权
退休权
职业培训
劳动权
案件受理费
撤诉
第二审程序
对人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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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
法院调解
公开审判权
回避原则
简易程序
开庭审理
民间证明
合议原则
夫权
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
婚姻法
继承
结婚
继承权
可撤消婚姻
事实婚姻
无效婚姻
遗产税
遗产诉讼权
涉外票据
最密切联系原则
准据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会计概念定义
偶然所得税
税法
税收征收
1 国体
国体 :指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我国的国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人格权
人格权:公民和法人作为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权利,人身权的部分,这种为权利主体所固有而非法律所赋予和承认,权利主体根据出生的事实即可取得人格权,权利的享有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或消灭,为公民终生享有或法人存续期间享有,其内容包括以下几种权利,(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名称权,(4)、辩护权肖像权;5)名誉权;(6)通信自由权(7)隐私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妨碍其权利或权利的行使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大辞典》总主编邹瑜,顾明中国政法大出版社。
3 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 :是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文件所构成的具有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4 不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 :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它的特征在于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5 报复陷害罪
报复陷害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6
罪 :指利用被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人安危的忧虑,以财物或满足其
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7 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 :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8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 :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9 辩护权
辩护权 :指被告人针对控诉进行申辩,说明自己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材料,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10量刑权
量刑权:审判机关、公诉机关和受害人的刑罚请求权而决定对犯罪人是否科刑与科处什么样的刑罚的权力,是刑罚权的一项重要内容,量刑权包括是否科刑与科什么样的刑两个方面的内容,是否科刑又包括对被告人应否科与是否实际的科处刑法,应否科刑是指在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决定他应否受刑罚惩罚。是否实际科处刑罚是指在确定对被告人应科处刑罚的前提下,在进一步决定被告人能否免除刑罚,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显已构成犯罪、但可不其实际的科处刑罚,如正当防卫过当行为,相反,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而且非处刑不可,那么就应该对其实际科处刑罚,而且非处刑不可,那么就应该的性质,犯罪后果,犯罪动机和目的等情节,解决对犯罪人处以 何种刑罚,多长刑期的问题。――――《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 主编,高铭暄 王作富 曹子丹 中国检查出版社
11缓刑
缓刑 :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暂缓执行或不执行的法律制度。
12逮捕
逮捕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起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3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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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假释
假释 :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15减刑
减刑 :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行刑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减轻原判刑罚的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