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代末,现代建筑运动走向高潮,在国际现代建筑会议(CIAM)第一次会议的宣言中,提出了现代建筑和建筑运动的基本思想和准则。其中认为,城市化的实质是一种功能秩序,对土地使用和土地分配的政策要求有根本性的变革。1933年召开的第四次会议的主题是“功能城市”,会议发表了《雅典宪章》。《雅典宪章》依据理性主义的思想方法对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城市规划应当处理好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的功能关系,并把该宪章称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大纲。
《雅典宪章》在思想上认识到城市中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因此,它强调“对于从事于城市规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在宪章的内容上也从分析城市活动入手提出了功能分区的思想和具体做法,并要求以人的尺度和需要来估量功能分区的划分和布置,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指明了以人为本的方向,建立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内涵。但很显然,《雅典宪章》的思想方法是奠基于物质空间决定论的基础之上的。这一思想在城市规划中的实质在于通过物质空间变量的控制,就可以形成良好的环境,而这样的环境就能自动地解决城市中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促进城市的发展和进步。这是《雅典宪章》所提出来的功能分区及其机械联系的思想基础。
《雅典宪章》最为突出的内容就是提出了城市的功能分区,而且对以后的城市规划的发展影响也最为
深远。它认为,城市活动可以划分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活动提出城市规划研究和分析的“最基本分类”,并提出“城市规划的四个主要功能要求各自都有其最适宜发展的条件,以便给生活、工作和文化分类和秩序化。”。功能分区在当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它主要针对当时大多数城市无计划、无秩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工业和居住混杂导致的严重的卫生问题、交通问题和居住环境问题等,而功能分区方法的使用确实可以起到缓解和改善这些问题的作用。另一方面,从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过程来看,《雅典宪章》所提出的功能分区也是一种革命。它依据城市活动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划分,对传统的城市规划思想和方法进行了重大的改革,突破了过去城市规划追求图面效果和空间气氛的局限,引导了城市规划向科学的方向发展。
马丘比丘宪章.雅典宪章. 北京宪章
1933年现代建筑国际会议(简称ciam)通过了一项文件,即后来著名的“雅典宪章”
。此后,这一文件多少年来一直是欧美高等建筑教育的指针。 1977年12月,一些城市规划设计师聚集于利马(lima),以雅典宪章为出发点进行了讨论,讨论时四种语言并用,提出了包含有若干要求和宣言的马丘比丘宪章12月 12日与会人员在秘鲁大学建筑与规划系学生以及其他见证人陪同下来到了马丘比丘山的古文化遗址签署了新宪章,以表示他们对在专业培训及实践方面所提倡与探索的规划设计原理
的坚定信念。
文件签署人明确表示马丘比丘宪章应当适用于各设计专业,但并不是灵丹妙药,而只是为了促进本专业的目标与职能进行专业与专业之间的综合评述。本宪章也旨在促进公开辩论,并过问向各国政府所能够做到也应当采纳的有关改进世界上人类居住点的质量的政策与措施。
国际建协(iua)将授予国立利马大学以显赫的琼•;柴祖勉奖金以表彰该大学召开国际著名设计人士座谈会起草本宪章的首创精神。此奖金将于1978年10月在墨西哥城召开的第13届国际建协大会上正式颁发给宪章签署人代表团。
马丘比丘诗人,派白罗、聂鲁达(Pablo Neruda)曾以他的卓越的隐喻笔法把这座被人遗忘的城市描写成为“最崇高的人类文化熔炉,它长期寄寓着我们的沉默。”我们这些聚集在一起的建筑师、教育家和规划师,承担了冲破当前的沉默这项严肃任务,本文件就是我们第一次集体努力的结果。
自从现代建筑国际会议(ciam)发表了关于城市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的文件以来,几乎已有45年,那文件就是“雅典宪章”。最近几十年来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要求对宪章进行一次修订。我们的成果应当成为国际性的各专业间的分析与辩论的课题。所有国家的知识界和专业人员,研究院和大学都应来参加。
过去曾有多次努力,想把雅典宪章更新一下。本文件只是作为我们所承担的工作的开始。1933年的雅
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可以提高改进但不是要放弃它。雅典宪章提出的许多原理到今天还是有效的,它证明了建筑与规划的现代运动的生命力和连续性。
1933年的雅典,1977年的马丘比丘,这两次会议的地点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雅典是西欧文明的摇蓝,马丘比丘是另一个世界的一个独立的文化体系的象征。雅典代表的是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学说中的理性主义,而马丘比丘代表的却都是理性派所没有包括的,单凭逻辑所不能分类的种种一切。
以下按照世界大多数国家在城市化问题的讨论中所占的重要程度,依次提出雅典宪章所包含的各项概念。
正文 城市与区域
雅典宪章认识到城市及其周围区域之间存在着基本的统一性。由于社会不认识
城市增长和社会经济变化所带来的后果,还迫切需要毫不含糊地具体地对这条原则予以重新肯定。
今天由于城市化过程正在席卷世界各地,已经刻不容缓地要求我们更有效地使用现有人力和自然资源,城市规划既然要为分析需要、问题和机会提供必需的系统方法,一切与人类居住点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基本责任就是要在现有资源限制之内对城市的增长与开发制定指导方针。
规划必须在不断发展的城市化过程中反映出城市与其周围区域之间基本的动态的统一性,并且要明确邻里与邻里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以及其它城市结构单元之间的功能关系。规划的专业和技术必须应用于各级人类居住点上邻里、乡镇、城市、都市地区、区域、州和国家以便指导建设的定点、进程和性质。 一般地讲,规划过程包括经济计划、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解释和反应,它应该按照可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意义提供与人民要求相适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城市形态。为达到这些目的,城市规划必须建立在各专业设计人、城市居民以及公众和政治领导人之间的系统不断的互相协作配合的基础上。
宏观经济计划与实际的城市发展规划之间的普遍脱节已经浪费掉为数不多的资源并降低了两者的效用。城市用地范围内往往受到了以笼统的、相对抽象的经济政策为基础的各种决定所带来的副作用。国家和区域一级的经济决策很少直接考虑到城市建设的优先地位和城市问题的解决以及一般经济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之间的功能联系。结果系统的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潜在效益往往不能有利于大多数人民。
二、城 市 增 长
自从雅典宪章问世以来,世界人口已经翻了一翻,正在三个重要方面造成严重的危机,即生态学、能源和粮食供应,由于城市增长率大大超过了世界人口的自然增加,城市衰退已经变得特别严重,住房缺乏,公共服务设施和运输以及生活质量的普遍恶化已成了不可否认的后果。
雅典宪章对城市规划的探讨并没有反映最近出现的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加速城市增长的现象。
可以看到城市的混乱发展有两种基本型式:
第一种是工业化社会的特,就是私人汽车的增长,较为富裕的居民都向郊区迁移。而迁到市中心区的新来户以及留在那里的老户缺乏支持城市结构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能力。
第二种型式是发展中国家的特,在那里大批农村住户向城市迁移,大家都挤在城市边缘,既无公共服务设施又无市政工程设施。要处理这种情况远远超出了现行城市规划程序所可能做到的范畴。目前能做到的不过是对这些自发的居住点提供一些最
超码的公共服务,公共卫生和住房方面的努力恰恰反而加剧了问题本身,更加鼓励了向城市迁移的势头。
因此不论是那一种型式,不可避免的结论是,当人口增加,生活质量就下降。
分 区 概 念
雅典宪章设想,城市规划的目的是综合四项基本的社会功能生活、工作、休憩和交通而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这就引出了把城市划分为各种分区域组成部分的做法,于是为了追
求分区清楚却牺牲了城市的有机构成。这一错误的后果在许多新城市中都可看到,这些新城市没有考虑到城市居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结果使城市生活患了贫血症,在那里城市里建筑物成了孤立的单元,否认了人类的活动要求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
规划、建筑和设计,在今天,不应当把城市当作一系列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来考虑,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
住 房 问 题
与雅典宪章相反,我们深信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城市规划与住房设计必须反映这一现实。同样重要的目标是要争取获得生活的基本质量以及与自然环境的协调。
住房不能再当作一种实用商品来看待了,必须要把它看成为促进社会发展一种强有力的工具。住房设计必须具有灵活性以便易于适应社会要求的变化,并鼓励建筑使用者创造性地参与设计和施工。还需要研制低成本的建筑构件供需要建房的人们使用。
在人的交往中,宽容和谅解的精神是城市生活的首要因素,这一点应作为为不同社会阶层选择居住区位置和设计的指针,而没有有损人类尊严的强加于人的差别。
城市运输
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增长的基本要素。城市必须规划并维护好公共运输系统,在城市建筑要求与能源衰竭之间取得平衡。交通运输系统的更换必须估算它的社会费用,并在城市的未来发展规划中适当地予以考虑。
雅典宪章很显然把交通看成为城市基本功能之一,而这意味着交通首先是利用汽车作为个人运输工具。44年来的经验证明,道路分类、增加车行道和设计各种交叉口方案等方面根本不存在最理想的解决方法。所以将来城区交通的政策显然应当是使私人汽车从属于公共运输系统的发展。
城市规划师与政策制定人必须把城市看作为在连续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中的一个结构体系,它的最后形式是很难事先看到或确定下来的。运输系统是联系市内外空间的一系列的相互连接的网络,其设计应当允许随着增长、变化及城市形式作经常的试验。
城市土地使用
雅典宪章坚持建立一个立法纲领以便在满足社会用地要求时,可
以有秩序地并有效地使用城市土地,并设想私人利益应当服从公共利益。
最适合居住的城市自从1933年以来,尽管多方面的努力,城市土地有限仍然是实现有计划的城市建设的根本阻碍。所以,对这一问题今天仍迫切要求拟订有效的公平的立法,以便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到确有很大改进的
解决城市土地的办法。 自然资源与环境污染
当前最严重问题之一是我们的环境污染迅速加剧到了空前的具有潜在的灾难性的程度。这是无计划的爆炸性的城市化和地球自然资源滥加开发的直接后果。世界上城市化地区内的居民被迫生活在日趋恶化的环境条件下,与人类卫生和福利的传统概念和标准远远不相适应,这些不可容忍的条件包括在城市居民所用的空气、水和食品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以及有损身心健康的噪音。控制城市发展的当局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环境继续恶化,并按照整理的公共卫生与福利标准恢复环境的固有的完整性。
在经济和城市规划方面,在建筑设计、工程标准和规范以及在规划与开发政策方面,也必须采取类似的措施。
文物和历史遗产的保存和保护
城市的个性和特性取决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因此不仅要保存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一切有价值的说明社会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须保护起来。
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址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具有经济意义并继续具有生命力。
在考虑再生和更新历史地区的过程中,应把优秀设计质量的当代建筑物包括在内。
工 业 技 术
雅典宪章在讨论工业活动对城市所产生的影响时,略微提到了工业技术的作用。
在过去44年内,世界经历了空前的工业技术发展,技术惊人地影响着我们的城市以及城市规划和建筑的实践。
在世界的某些地区,工业技术的发展是爆炸性的,技术的扩散与有效应用是我们时代的重大问题之一。
今天科学与技术的进步,以及各国人民之间交往的改进,应当可以使人类社会克服地区的局限性和提供充分资源(注:应理解为资料资源),去解决建筑和规划问题。然而对这些资源不加批判地使用,往往为了追求新颖或者由于文化依靠性的恶果,造成了材料、技术和形式的应用不当。
此由于技术发展的冲击,结果是出现了依赖人工气候与照明的建筑环境。这样做法对于某些特殊问题是可以的,但建筑设计应当是在自然条件下创造适合功能要求的空间与环境的过程。
应当清楚地了解,技术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技术的应用应当是在政府适当支持下,认真研究和试验的实事求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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