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区的定义
作为城市区域内人们的居住空间,城市住区是城市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包括生物的和物理的、社会的和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通过各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类聚居地或社会一经济一自然的复合体。具体说来既可泛指不同规模的生活聚居地,也可特指被城市干道和自然分界线所包围,并由若干个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组成,与居住规模(在大城市中约为10000-75000户,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较完善的、能满意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1。城市住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住区设计相应指对此住区的整体布局结构、住宅体布置、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各种绿地和游憩场地、市政公用设旅和市政管网等进行综合、具体的支配。城市住区设计是城市具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住区的结构模式
由于居住这个基本因素的约束,城市住区具有肯定的结构形式,一般为两级或三级。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1)住区一居住小区(类似邻里)一居住组团
(2)住区一居住组团
(3)居住区一邻居
但不同住区的结构会由于气候、地理、投资条件、市场要求、设计师意念的不同而不同。在固有结构模式的基础上,必需留意从便利城市居民居住生活的需要动身,考虑所在城市的特定条件,采纳结合城市用地的总体布局的结构,因地制宜选择结构模式。
城市住区的规模指标
住区规模包括人口(户数)和用地两方面,以人口规模为主要指标。打算规模的因素有:配套一套规模与本住区居民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城巾-道路交通的合理组织;居民行政管理体制:城市大小、住宅层数;自然条件等。
城市住区的用地构成最适合居住的城市
居住区用地往往由住宅、公共设施、道路、公共绿地几个部分构成,具体来说包括了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某些住宅区内也允许商业机构、办公单位、无害无污染的小型工厂用地,市政工程设施用地在内,其他还可以包括类似水面等其他用地。但是最主要的构成部分依旧是以上的四大类型用地。
城市住区设计进展脉络
早在20世纪70年月初,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方案,就致力于组织各国专家从生态学角度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该方案的有关讨论报告明确指出:城市是一个以人类活动为中心的人类生态系统。1973年,前西德提出:采用生态学讨论城市,以便为合理地规划人类居住区打卜.基础。
1975年,法国巴黎进行了“人类居住地综合生态讨论”,旨在探究拓宽居住区规划建设的思路。
1976年,联合国组织召开了题为:“生态环境〜人类社区”的国际会议,将生态环境与人类住区的环境建设联系在一起考察。
1976年,温哥华世界人类住区会议,发表了“温哥华人类住区宣言”,在这一宣言中,既将人类住区提到了一个关系到人类健康生存及进展的重要地位,又提倡将生态学的思想应用到住区规划中去。
1977年,维也纳召开了“人与生物圈”方案国际协调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正式确认:“用综合
生态方法讨论城市系统及其他人类居住地”。
1986年,温哥华召开了联合国人居环境会议。
1996年,在伊斯坦布尔召开了其次次联合国人居会议:将“提高人类住区环境质量”列为大会主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