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旅游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太原理工大学旅游协会是在太原理工大学校团委领导下的校级学生社团,是太原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成员之一。 
第二条:本协会全称为“太原理工大学旅游协会”。 
第三条:太原理工大学旅游协会本着“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生活,让同学从了解理工大校园生活到了解太原再到了解山西及全国的旅游社会资源”的目标。协会秉承传播旅游文化,弘扬旅游精神,促进交流、共同发展、服务理工学子的宗旨。致力于向广大师生了解周边社会环境,普及旅游知识及文化,为广大旅游爱好者提供自由交流的平台和各种与旅游相关的课程、咨询服务、组织各种户外活动与出游。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文化活动及学术交流活动,增加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组织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四条:协会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太原理工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协会活动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活动程序
第五条:协会举办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交申请,经学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协会举办讲座、报告,各类竞赛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以上活动,需在一星期前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提出申请。 
(二)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审核同意后,协会负责人持证明到学校有关部门借用活动场所。 
(三)讲座,报告结束后,由组织者向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作活动总结。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旅游协会设立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团支部。理事会为协会最高管理机构,以民主和科学为原则指导执委会的工作。理事会成员由已退任的执委会成员组成,第一届组织机构不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有权力和义务参加协会任何非私人会议,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监督执委会所属各部。执委会为理事会执行机构。
第八条:本协会设执行委员会,由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一名以及各部长组成,执行委员会为本协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九条:理事会主要工作是就执行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规划,各项活动内容拥有最高
决定权及解释权,同时拥有对协会章程的修改,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免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等。
第十条:本协会同时设立团支部,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团支部书记由当届主席担任,宣传委员由宣传部部长担任,组织委员长由秘书长担任。团支部负责贯彻上级团委的指示,落实上级团委的精神,将批示融入到协会的活动中去,指导协会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执委会下属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和实践部。秘书处设财务出纳一名,挑选细心负责的会员承担。
第十二条:各部职能:
秘书处:
(一)负责协会会员和各部门的联络
(二)考勤和会议记录。
(三)会员各种资料与档案的管理。
(四)为协会活动做一系列和主题有关的资料搜集。
(五)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宣传部:
(一)将协会举办的活动以展板、海报、网络等形式宣传出去,营造活动气氛;配合其他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二)不定期的对会员的反馈进行调查(包括对协会的意见与建议)
外联部:
(一)联系对外活动;开学学习的领域;对活动开展的可行性做前期调查。
(二)为社团发展赢得企业的赞助和支持。
(三)邀请和聘请有关老师、专家。
策划部:
(一)负责协会的各项活动的策划和创意。
(二)关注世界、社会、学校最新动向,为协会引进积极、健康、有益发展的元素。
(三)搜集探讨有关旅游的文化和知识。
实践部:
(一)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
(二)负责出游时的带团工作。
(三)负责出游时的安全工作,及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三条:执委会主席每届任期一年,负责召集会议、分派任务、商讨策略。主要工作内容:组织活动,对外联系,扩大协会影响,指明工作方向等。在内部管理,组织活动,部长提名,经费的使用等均拥有最高决定权。副主席对上负责协助主席,对下负责管理所属
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所属部门协调关系,及对管理、活动、开支、部长提名等拥有决策权。秘书长除负责会议、财务、档案等内部管理工作外,还对管理、活动、开支、部长提名等拥有决策权。部长:负责把本部工作做好,协调本部人员的合作、团队精神,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努力在本部开展创新及策划活动。
附本协会组织机构图:
 
团支部
执委会
秘书处
理事会
宣传部
策划部
外联部
实践部
团支书
宣传委员
组织委员
 
 

           
               
 
第十四条:干部选举制度: 
(一)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二)协会干部选举每学年选举一次,干部不得连任相同职位。 
(三)协会干部需要由会员提交候选申请(被处以会员严重警告处分的会员没有候选资格),由协会部长级以上的干部和协会指导老师初步审批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在校园内和会员中上公布,同时确定选举时间。 
(四)选举时由会长和部长在协会干事和指导老师的监督下主持选举。选举时进行差额投票,每位候选人上台演讲,然后由全体会员进行投票。然后由社团联合会干事或指导老师指定人选进行读票和监票。 
(五)其中部长最终职位由会长、副会长和原协会干部共同确定。(六)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当届主席担任,宣传委员由宣传部长担任,组织委员由秘书长担任。 
                第四章  协会内部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协会内部人员日常考勤由秘书处负责,考勤结果作为会员评优的依据。 
第十六条:考勤采用扣分制,具体细则如下:会议因公不扣分,因私扣0.5,无故扣1;活动因公不扣分,因私扣1,无故扣2分。 
第十七条:请假程序:1.干事请假程序,报部长、秘书处  
                    2.部长请假程序,报副会长、秘书处。 
第十八条:对协会组织建设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者采用加分制(1.5),与考勤结果结合作为评优依据。 
                第五章  会员管理 
第十九条:协会面向全学校招收会员,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会员注册后成为正式协会会员。 
第二十条:对社团会员的考核评定、注销会员资格将严格按照本社团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旅游协会会员证是协会会员的身份凭证。会员不准将会员证转借他人使用,会员参加协会主办和承办的活动时必须佩带会员证。会员证不慎遗失必须及时向协会正部长级以上干部报告并申请补办。 
第二十二条:会员的权力: 
(一)社团会员有自由参加和退出社团的权力; 
(二)社团会员一律平等,按本章程享有各项权力; 
(三)社团会员有了解社团管理机制、财务状况的权力; 
(四)社团会员有参加会员大会的权力; 
(五)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社团会员有向社团联合会反映社团内部情况的权力。 
第二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社团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服从会员大会的各项决定。 
(二)社团会员应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社团会员应积极努力的维护和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四)社团会员应互相合作,致力于社团的建设。 
(五)社团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应服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 
(六)社团会员不得损害社团其他会员的合法利益。 
 ()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八)对本协会有特殊贡献者,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四条:协会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为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五条:协会会员如须退会,需交退会申请书到协会秘书处,由会长做出决定予以注
销。 
第二十六条:会员参加协会主办的各种活动和会议时必须进行签到。每次活动共需签到两次,分别为活动出席签到和活动离席签到。会员如果无法出席协会的活动和会议时,必须在活动开始前向协会干部详细解释,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第二十七条:协会会员管理将采取积分制度,年终将积分值,向学校团委推荐优秀社团活动个人。对协会工作有积极参与者,对社团有贡献者,将予以奖励。
附协会新生骨干得培养
山西太原旅游(一)各部均要有多名新生干事,在每次活动后,部长都要视其表现,给予评价并记录,作为今后选举提名得参考。
()每学期末在执委会会议上,对新生干事的表现作综合测评,表现突出、能力优秀的新生可担任副部长职务。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开,每次活动前
后各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开。
第二十九条:执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每次活动前后各召开一次执委会会议,由主席负责召开。
第三十条:每次全体会议,主要就上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和就学协会现况进行本学期的部署。会议主要就人员的任免、财务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并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三十一条:会员大会由社团全体成员组成,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会员大会每学期初举办两次。 
第三十二条:会员大会的主要权责为: 
(一)行使监督权; 
(二)修改本章程; 
(三)有权弹劾会长同时选举新会长的权力; 
(四)讨论和制定工作方针和计划; 
(五)审议和通过增加或撤销本社团职能机构的权力。 
                    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经费来源:
(一)      会员所交纳的会费和自愿交纳的经费。